能源與自然資源中的財產和法律 | 生病了怎麼辦 - 2024年10月

能源與自然資源中的財產和法律

作者:(英)麥克哈格
出版社:北京大學
出版日期:2014年03月01日
ISBN:9787301237328
語言:繁體中文
售價:412元

能源和自然資源的財產和法律屬性是界定財產和權利的基礎。本書由全球知名的能源環境方面的資深專家撰寫而成。本書分為四個部分。第一部分探討了財產法和財產權利的理論和概念。第二部分研究了案例國家在國家層面上的自然資源制度。第三部分對財產權、市場和監管中的重點問題進行了研究。最后一部分對房地產領域、環境上的水市場、財產權以及林業部門中的生物碳匯和以社區為基礎的產權市場這些方面的正在形成的新興財產制度和可持續能源發展問題進行了卓有成效的探討。本書是一本不可多得的既從理論角度又結合具體實踐,以能源為中心研究自然資源的財產和法律制度的高水平著作。其主要創新點在於:對氣候變化形勢下的林權、排放交易、供水服務、生態服務、知識產權方面的財產制度安排提出了創新性設計或者設想。同時,它對於政府、投資者和市民社會更好地理解、設計、協商、探討能源和自然資源的財產和法律提供了極具價值的知識和信息。 艾琳·麥克哈格,英國斯特拉思克萊德大學法學院公法教授,對能源和自然資源的法律與政策,氣候變化,以及英國和歐盟的能源監管均有深入研究,她是國際律師協會能源環境自然和設施法律事務部的學術咨詢團負責人。胡德勝,西安交通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第1章 緒論一、 導言:界定財產范圍二、 能源和自然資源中的財產:形成中的問題三、 能源和自然資源中的財產:主題的研究方法四、 總結第2章 大教堂的不同景觀:財產法的理論文獻一、 什麼是財產?二、 (私有)財產的正當性三、 結論第3章 自然資源的公權和私權及其保護上的差異一、 導論二、 財產權的概念、保護和監管三、 自然資源財產權四、 許可制度五、 國家參與六、 利益平衡中的新型工具七、 開發權的保護八、 結論第4章 普通法法域中制定法創設的財產權一、 制定法的內容二、 澳大利亞判例三、 索爾尼爾訴加拿大皇家銀行(Saulnier v Royal Bankof Canada)一案四、 雷凱爾特提煉有限公司(Re Celtic Extraction Ltd)一案五、 阿姆斯特朗訴公共信托(Armstrong v Public Trust)一案六、 決定一項許可證是否是財產所有權的標准七、 立法機關和法院之間的相互作用八、 形式主義九、 對設立新類型財產權的限制十、 結論第5章 國際法中的財產法淵源和類比一、 導言二、 國際法中的財產規定三、 國際法對國內財產法的參數設定作用四、 國際化領域內的財產五、 結論第6章 國家所有權制度下的石油和天然氣財產權一、 導言二、 所有權的概念三、 與石油和天然氣有關的所有權理論四、 權利的配置五、 尼日利亞等國的緊要問題六、 結論第7章 捕獲規則:對石油和天然氣而言並非最差的財產規則一、 捕獲規則二、 兩項困惑三、 石油財產權的國有化四、 改變的時機?第8章 挪威大陸架的國家所有權模式一、 導言二、 海底油藏的國家所有權三、 許可證制度中的國家參與四、 佩特羅公司管理的國家直接財政利益模式五、 結語第9章 天然氣的開發與土地利用:法律權利的沖突和協調一、 導言二、 現行法律中的有關規定概述三、 土地利用與天然氣勘探、開采和運輸之間的沖突四、 土地利用與天然氣勘探、開采與運輸之間沖突的協調五、 結語第10章 爭取權利Vs決意出售:智利和阿根廷的土著土地權利一、 導語二、 土著財產權與自然資源開發問題三、 有關國際法四、 智利五、 阿根廷六、 這對開發者意味着什麼?七、 結論第11章 墨西哥烴類能源國家財產原則的范圍和局限性一、 導言二、 地下自然資源的財產模式三、 1917年《墨西哥憲法》下的烴類能源資源財產制度四、 烴類能源的國有化進程五、 次級立法對烴類產業進行的再次私有化六、 墨西哥現行憲法財產制度和烴類能源資源的開采七、 關於國家財產原則的新解釋八、 作為國家財產原則的一項必要補充的社會投資原則九、 結語第12章 巴西法中的石油和天然氣所有權法律模式一、 導論二、 巴西石油產業歷史中的私人企業三、 鹽層下巨大儲藏和新法律結構的尋找四、 結論第13章 誰擁有經濟?財產權、私有化和《印尼憲法》:以《電力法》為例一、 導論二、 第33條:人民經濟三、 憲法法院四、 憲法法院在《電力法》一案中的裁判五、 結論:磨合期的問題?第14章 水服務的所有權模式:對監管的影響一、 導論二、 競爭和垂直一體化三、 水服務的提供模式四、 水服務中的「善治」五、 英國模式六、 水務辦公室的經濟監管七、 蘇格蘭之水:「安全、清潔、可負擔、公共」八、 較大職責和社會監管九、 結論第15章 國家最高支配權和監管變化一、 自然資源所有權:起源相同的兩個競爭者和租約概念二、 阿根廷烴類能源的開發歷史三、 能源作為財富再分配的一項平衡因素四、 政治選擇及其后果五、 阿根廷監管的未來以及如何吸引新的投資六、 政策制定、政治智慧和路徑選擇七、 期待改變和沖突:投資保護和國家利益八、 自然資源主權:無礙踐行國際法和國際承諾第16章 基於國家安全考慮的能源部門外國投資限制:以日本為例一、 導言二、 限制外國投資的國際規則三、 限制外國投資的日本法律四、 停止對日本電力公司繼續投資的日本政府指令五、 日本電力公司事例之分析:為了能源部門的外國投資六、 結語七、 附錄第17章 歐盟能源部門的所有權拆分和財產權一、 導論二、 歐盟能源自由化進程三、 拆分和歐盟能源法四、 歐盟財產權和所有權拆分五、 德國和德國憲法財產權保護中的拆分六、 荷蘭的所有權拆分七、 結論第18章 英國和歐盟的所有權社會義務與能源公用事業監管一、 導論:財產權和監管二、 所有權社會義務和英國能源監管三、 所有權社會義務和歐盟能源監管四、 英國和歐盟的所有權社會義務:評估第19章 普通法在促進財產領域可持續能源發展中的作用一、 導論二、 可持續發展的要素三、 可持續能源發展中的不動產問題四、 法院的作用五、 結論第20章 治理公共資源:水資源中的環境市場和財產一、 作為公共資源治理的財產權二、 財產權:改變着環境和自然資源管理的模式三、 市場工具:作為公共池資源的水資源中的交易四、 澳大利亞的市場機制和水交易五、 墨累—達令流域的水市場六、 總量控制和交易制度的啟示第21章 財產權在生物固碳中的重要性一、 導言二、 生物固碳—碳抵消制度三、 財產權四、 所有權的不確定性——處置的事例五、 結語第22章 印度森林部門的社群財產權和資源保育一、 叢林之法二、 2006年《森林權法》:承認權利和管理民主化三、 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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