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最常犯的100種英文錯誤 | 生病了怎麼辦 - 202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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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最常犯的100種英文錯誤
利用正確的學習觀念,
糾正似是而非的錯誤想法,
學習英文更有效率!
你知道下列哪一句是正確的嗎?
1.( )If I to be you, I'd get some rest.
2.( )If I am you, I'd get some rest.
3.( )If I were you, I'd get some rest.
提供100種學習技巧,
糾正一般人容易忽略的100種英文錯誤用法。
「動詞」之間不可以手牽手 I like to swim.我喜歡游泳。 【說明】為什麼說「動詞之間不可以『手牽手』呢?因為在英文文法中,一個重要的準則就是「動詞後面不可以直接加原形動詞。」所謂「不能直接加原形動詞」的意思就是在兩個動詞之間必須有一個媒介串連兩個動詞,這個媒介的任務通常由"to"來擔任,例如:I want to go now.我現在就想要去。They decide to change the plans.他們決定要改變計畫。Eric likes to listen to music.艾瑞克喜歡聽音樂。除了部分的動詞後面絕對不可以加"to"之外(詳見P224),其他的動詞一律都可以使用"to"與後面的另一個動詞隔開來,例如:She tried to make him up.她有試著要彌補他。(註:tried是try的過去式)I learned to drive when I was 16.我十六歲的時候學會開車的。(註:learned是learn的過去式) 【最常犯的英文錯誤】第二語文的學習常常會不自覺受到母語使用習慣的影響,例如中文「我喜歡跑步」的英文該怎麼說呢?1.( )I like run.2.( )I like to run.中文「我喜歡跑步」的句子中,「喜歡」和「跑步」是串連在一起的,所以國人常常脫口而出:"I like run",就是一個錯誤的用法。這是犯了英文文法中雙動詞的大錯誤,所以上述例子中,錯誤顯而易見:1.(錯誤)I like run.2.(正確)I like to r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