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難刑事案件偵查 | 生病了怎麼辦 - 2024年6月

疑難刑事案件偵查

作者:王安全
出版社:中國社會科學
出版日期:2010年05月01日
ISBN:9787500485377
語言:繁體中文
售價:204元

在偵查實踐中,公安機關偵查部門對已經立案並實施偵查的刑事案件,其偵破工作未必都一帆風順,偵查結果也並非都能如願以償地達到預期目的。面對情形各異、復雜多樣的待偵案件,偵查部門在經過一段時間的偵查後,必然會出現兩種不同的結果︰一是經過一段時間的偵查取證後,案件偵查工作進展順利,及時地收集到與案件相關的證據材料並確定了犯罪嫌疑人,案件宣告成功偵破。二是案件經過一段時間的偵查後,沒有發現犯罪嫌疑人或嫌疑對象不突出,或者即使有了明確的重點嫌疑對象,但由于找不到確鑿的犯罪證據,使得案件偵破工作陷入進退維谷的疑難境地,案件遲遲不能偵破。通常,我們將前者稱為順利偵破的刑事案件,後者在偵查實踐中則將其稱為疑難刑事案件。在實踐中,公安機關偵查部門對于那些經過一段時間偵查後,仍不能順利偵破的疑難刑事案件,視案件的嚴重程度或者其他因素的考慮,通常會采取兩種不同的方式予以處置︰一是中止偵查,將案件暫時“掛起來”,等待時機來臨時再行偵破。對于一般性的刑事案件或者那些經過數月甚至一年以上艱難偵查,仍不見起色的重大案件,偵查部門通常都采取這種方法予以處置。另一種是繼續偵破,案件不破,專案組不撤銷。對于一些重大或者特別重大的刑事案件,公安機關基本上都是按這種方式進行處置的,尤其是“命”案,更是如此。對于這些久偵不破的疑難刑事案件,不論是“掛案待偵”也好、還是“不破不休”也好,對公安機關而言,如何查找疑難癥結,獲取關鍵證據,突破全案,則是其整個偵查活動所追求的最終目標。當然,對于為數眾多的疑難刑事案件,要想將其完全偵破也是不現實的,但只要偵查思維對路、手段方法得當,相當部分疑難刑事案件還是完全可以偵破的。 從偵查的實際情況看,對于久偵不破的疑難刑事案件,除了在偵查組織形式上要敢于堅持打“持久戰”外,總結設計出一套有針對性的、科學有效的辦案程序和方法,也是少走彎路、提高偵破效率的有效保證。為此,我們不但要善于總結偵查實踐中的經驗教訓,更應在理論上對其進行深入研究,包括偵查體制、偵查方法手段和偵查思維模式等,只有這樣才可能突破瓶頸,有效地推進疑難案件的偵破工作。通過對疑難刑事案件的偵查實踐進行歸納總結,將其成功經驗上升到理論高度,並對之進行系統研究,不但可以從偵查程序上理清查找疑難癥結、突破案件瓶頸的步驟和方法,而且還可以從偵查手段方法的有效運用、偵查體制的改進、偵查思維的拓展等方面,為有效推進案件的偵破工作提供方法論的指導。 根據上述思維,本書分別從疑難刑事案件的概念、特點及其表現形式出發,對疑難刑事案件作一綜合介紹,隨後對形成疑難刑事案件的諸多原因進行深入挖掘,進而提出偵破疑難刑事案件的宏觀對策和微觀偵查步驟與方法。最後,針對公安偵查部門需要花大力全力偵破的殺人、盜竊、搶劫、爆炸、綁架等大要疑難刑事案件進行個案研究,分析其案件特點和陷入疑難的原因,探討其案情復析的具體步驟,挖掘疑難癥結的方法和所應采取的偵查措施等。本書的具體編排內容如下︰ 第一章︰疑難刑事案件概述。介紹了疑難刑事案件的概念、特點和分類以及疑難刑事案件的表現形式。指出所謂疑難刑事案件,就是指那些因受主客觀條件制約,偵查機關難以確定偵查方向和範圍,無法準確選定偵查途徑,或者重點嫌疑對象不突出,已有線索中斷又未發現新線索以及難以查證嫌疑人犯罪事實的刑事案件。在特點上,與偵查機關順利偵破的刑事案件相比,疑難癥結形成原因復雜、偵查陷入僵局、案件久偵不破、偵查難以推進等,這是疑難案件的基本特點。在偵查中,疑難刑事案件主要有以下幾種表現形式,即重點嫌疑對象不突出的案件、對重點嫌疑對象無法查證的案件、犯罪嫌疑人下落不明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翻供的案件和公訴機關要求補充偵查的案件,共五種。 第二章︰疑難刑事案件的形成原因。主要介紹了理論上有關疑難刑事案件形成原因的爭論,現存的三種觀點,即四原因論、主客觀因素論和偵查因素論,並重點對形成疑難案件的主觀因素和客觀因素作了深入探討。指出在客觀上導致疑難案件形成的致錯因素,主要有案件信息材料缺乏和異常信息材料干擾兩方面的因素。前者包括︰現場勘查中沒有發現有價值的痕跡物證線索;現場訪問中沒有獲得有價值的人證資料。後者如包括︰現場勘查中發現的信息材料具有矛盾性;現場凌亂;難以篩選出與案件有關的痕跡︰偶然因素的介入;犯罪分子采取反偵查措施,割斷或掩蓋了案件各要素之間的內在聯系。與此相反,偵查主體自身的認識活動或者偵查工作的失誤等,則是形成疑難案件的主觀因素,具體包括現場勘查和現場訪問工作馬虎,偵查工作失誤,審訊方法不當等。另外,根據偵查的不同階段,分析了各階段可能存在著的導致疑難案件形成的致錯因素,並對這些可能的致錯因素進行了深入剖析。 第三章︰偵破疑難刑事案件的宏觀對策。指出疑難刑事案件的偵破過程,不單是偵查人員與犯罪分子比智斗勇的過程,對公安機關而言.如何預防或減少疑難案件的發生,尤其是對那些已陷入久偵不破疑難境地的刑事案件,如何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偵破,本身也是一項系統工程。為此,公安機關應當建立偵破疑難刑事案件的宏觀對策體系,從提高偵查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敬業精神,從偵查各構成要素的整體上來綜合思考,建立有利于推動疑難案件偵破進程的偵查工作機制。為預防和減少疑難案件的發生,提高疑難案件的偵破效率,首先,應當建立能有效推進疑難案件偵破的組織工作機制,如設立專門的疑難案件偵破組織,建立諸如未破案件定期會診制、疑難案件長期經營制、疑案審查制等偵破疑難案件的長效運行機制。其次,還應當加強偵查隊伍的素質建設,如對偵查人員進行不定期的業務培訓,請知名偵破專家作經典案例介紹或專題講解等。再次,還應加強偵查手段和基礎業務建設,拓寬偵查渠道,為減少疑難案件的形成或者推進在偵疑難案件的偵破進程創造條件。 第四章︰偵破疑難刑事案件的一般程序和方法。介紹了診斷疑難刑事案件的一般程序和應采取的偵查措施。面對久偵不破的疑難刑事案件,對專案組成員而言,幾乎是能采用的偵查措施都用盡了,能想到的偵查途徑都想過了,能查的線索材料也都反復查過了,但就是不能破案。因此,對這類案件的偵查,最關鍵的是要對案件情況進行全面復析,在充分了解、全面吃透案情的情況下,找出疑難癥結所在,方可對癥下藥地采取偵查措施,以期突破全案。要攻克這類硬骨頭案件,取得偵查工作的突破性進展,首先,要做好案件的復析和對策研討工作。復析案情的程序和方法主要包括︰(1)匯總案件材料,組織專家會診。(2)剖析案件材料,查找偵查停滯癥結所在。需要分析研究的內容包括現場勘查方法是否適當?勘驗過程是否全面、細致、客觀?摸底排查中嫌疑人的否定依據是否充分?等等。(3)對存在的問題開展必要的檢驗、比較工作,以發現或確定前期偵查工作的不足。這些工作主要包括復勘現場,偵查實驗,重新查證、核實重點線索,重新檢驗、鑒定。(4)綜合分析。參與案情會診的偵破專家及其他相關人員,在對案件材料進行深入剖析的基礎上,應就會診工作進行總結,提出指導性的案情分析意見,以推動偵破工作進程。其次,要根據會診結果,對偵查工作進行重新決策、調整偵查部署。其工作主要包括︰對案情重新進行判斷的結論與有關要點;偵查的主要任務和基本步驟與要求;偵查力量的調整、組織與分工;應采取的偵查措施和方法;相應的技術導向等。再次,重新確定重點方向、開展偵查。針對原來偵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或不足,要根據會診結果,調整偵查計劃,重新確定偵查重點或方向。因案件情況不同,需要重新采取的偵查措施主要有︰繼續進行摸底排隊,深入開展調查訪問;對被害人的人際關系展開進一步調查,發現隱藏較深的重大嫌疑對象;根據現場痕跡和遺留物品開展偵查;控制贓物;利用新渠道和新手段開展偵查;正確認識矛盾,努力識別偶然因素等非規律現象,推進偵查工作;抓住戰機,多方收集證據,甄別嫌疑人。 第五、六、七、八、九、十章。根據疑難殺人、盜竊、搶劫、爆炸、綁架等案件的具體情況,分別論述了這些案件的概念、特點和偵查措施與方法。

引言 一 對順利偵破刑事案件的處置 (一)審查破案證據 (二)宣告破案、終結偵查 (三)整理案卷材料、移送審查起訴 二 對疑難刑事案件的處置 (一)掛案並中止偵查 (二)繼續偵查,不破不休 第一章 疑難刑事案件概述 第一節 疑難刑事案件的概念 第二節 疑難刑事案件的特點 一 疑難案件在性質上不是一種獨立的案件類型 二 疑難案件具有相對性 三 形成原因復雜,疑難癥結可發生于偵查的任何階段 四 偵查陷入僵局、指揮決策搖擺不定 五 案件久偵不破、偵查難以推進 第三節 疑難刑事案件的分類 一 按疑難癥狀形成的時間順序不同劃分,可分為原發性和繼發性疑難案件 二 按疑難案件的性質不同劃分,可分為疑難殺人、疑難盜竊、疑難搶劫、疑難爆炸等案件 三 按疑難案件的形態不同劃分,可分為疑案、難案和又疑又難的案件 第四節 疑難刑事案件的表現形式 一 重點嫌疑對象不突出的案件 二 對重點嫌疑對象無法查證的案件 三 犯罪嫌疑人下落不明的案件 四 犯罪嫌疑人翻供的案件 五 公訴機關要求補充偵查的案件 第二章 疑難刑事案件的形成原因 第一節 疑難刑事案件成因概述 一 有關疑難刑事案件成因的爭論 二 形成疑難案件的客觀因素 三 形成疑難案件的主觀因素 第二節 偵查各階段縮短難案件的形成原因 一 偵查初始階段疑難案件的形成原因 二 偵查推進階段疑難案件的形成原因 三 偵查深入階段疑難案件的形成原因 第三章 偵破疑難刑事案件的宏觀對策 第一節 建立有效推動疑難案件偵破的組織工作機制 一 設立專門的疑難案件偵破組織 二 建立偵破疑難案件的長效運行機制 第二節 加強偵查隊伍的素質建設 一 偵查人員的業務素質建設 二 偵查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建設 第三節 加強偵查手段和基礎業務建設,拓寬偵查渠道 一 加強偵查手段建設,提高破案效能 二 加強偵查基礎業務建設,拓寬偵查渠道 第四章 偵破疑難刑事案件的一般程序和方法 第一節 復析案情,研討對策 一 匯總案件材料,組織專家會診 二 剖析案件材料,查找偵查停滯癥結 三 對存在的問題開展必要的檢驗、比較工作 四 綜合分析 第二節 重新決策、調整部署 一 對案情重新進行判斷的結論與有關要點 二 偵查的主要任務和基本步驟、要求 三 偵查力量的組織與分工 四 偵查措施和方法 王 技術導向 第三節 確定重點方向、開展偵查 一 繼續進行摸底排隊,深入開展調查訪問 二 對被害人的人際關系展開進一步調查,發現隱藏較深的重大嫌經逢對象 三 根據現場痕跡和遺留物品開展偵查 四 控制財物 五 利用新渠道和新手段展開偵查 六 正確認識矛盾,努力識別偶然因素等非規律現象,推進偵查 七 抓住戰機,多方搜集證據,甄別嫌疑人 第五章 疑難殺人案件的偵查 第六章 疑難盜竊案件的偵查 第七章 疑難搶劫案件的偵查 第八章 疑難爆炸案件的偵查 第九章 疑難綁架案件的偵查 第十章 其他疑難刑事案件的偵查 主要參考書目 後記

在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各類刑事案件中,因嫌疑對象不突出或者雖有重點嫌疑對象,但因證據不足、犯罪事實無法查清而陷入疑難的案件是大量存在的,如何攻克這類久偵不破的疑難刑事案件,一直是偵查理論與實踐部門研究的一大課題。疑難刑事案件本身不是刑事案件分類中的一種獨立存在的案件種類,它是對各種久偵不破的刑事案件的一種統稱。在偵查實踐中,對種類繁多久偵難破的疑難刑事案件,如何采取有效措施以突破案情,有效推進偵查進程,長期以來都是困擾各級偵查部門的一大難題,也是偵查實踐部門長期探討和研究的重要話題。在偵查理論界,近年來對這一課題的研究也日漸增多,也出現了一些相關的文章和書籍。在論著方面,對疑難刑事案件偵查問題進行專門研究的書籍非常少,盡管有些偵查學書籍也涉及有關疑難刑事案件的偵查問題,但它們往往都論述得比較抽象,而一些專門探討疑難刑事案件偵查問題的著作,也多是從某一個側面對疑難刑事案件偵查問題進行研究的,至于從理論和實務操作兩個層面對疑難刑事案件偵查問題進行系統研究的專著,目前尚未見到。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王安全老師,集二十多年的偵查與教學經驗,不懈地搜集資料,廣納各家觀點,經過潛心研究,首次撰寫了《疑難刑事案件偵查》專著,其學術開拓精神難能可貴。 本書根據我國現行“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利用現代偵查學的原理和方法,結合偵查理論界的現有研究成果和偵查實踐部門的破案經驗,對疑難刑事案件的概念、特點、種類和表現形式,疑難刑事案件的形成原因,偵破疑難刑事案件的宏觀對策和偵破這類案件的一般步驟、方法等作了全面論述,在此基礎上,對疑難殺人案件、疑難盜竊案件、疑難搶劫案件、疑難爆炸案件和疑難綁架案件等案件的概念與特點,案情復析與分析的步驟和方法,應采取的偵查措施等作了深入探討。該書在內容結構上,采用了系統論述與案例分析相結合的編寫模式,其理論與實際聯系緊密,法理、學理融會貫通,可操作性強。當然,鑒于我國現行偵查體制的具體國情和偵查實踐的現實狀況,尤其是犯罪分子的犯罪水平日益詭詐,其作案手段方法不斷更新的今天,從理論上系統研究“疑難刑事案件偵查”這一實踐中的難題,本身就面臨極大的難度,而作者能夠不畏艱辛,迎難而上,其精神可嘉,值得贊賞。 疑難刑事案件是公安機關在刑事案件偵查過程中長期存在著的一種偵查現象,面對各色各樣久偵難破的疑難刑事案件,雖然公安機關偵查部門在長期的偵查實踐中積累了不少的經驗,但其失敗的案例也不少,如何正視這一偵查現象,也是偵查理論界和偵查實務部門不得不面對的問題。此外,對于那些已陷入疑難的刑事案件,如何尋找其癥結所在,發現其突破瓶頸,有效推進偵查,不但是偵查部門長期思考的問題,也是偵查理論界所探討的話題。本書的問世,對公安機關刑偵部門的偵查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同時在學術上也豐富了我國偵查學的內容,對于我國偵查事業的發展將起到極大的推動作用。 鄒明理 2009年4月 于重慶西南政法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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