躁鬱症完全手冊 | 生病了怎麼辦 - 2024年10月
躁鬱症完全手冊
賀!本書 榮獲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2007健康好書 悅讀健康」推介獎--心理健康類
《現代心理學》雜誌(Psychology Today)認為,對於直接或間接受到躁鬱症影響的人而言,這本書是上帝的禮物。
《躁鬱症完全手冊》是針對每年影響兩百萬美國人的疾病,做出最完整、最先進介紹的書籍。兩位作者於書中根據最新的科學研究,從各種角度詳細介紹了躁鬱症的成因與治療、癥狀、易罹患的因素、引發、醫療(包括仍在實驗階段的新藥)、心理治療、復健,以及躁鬱症對兒童及青少年的影響。本書也討論了跟躁鬱症相關的獨特問題,包括酗酒、嗑藥、暴力行為、抗拒服藥、自殺、性、愛滋病和保密性。是針對病患、家屬與醫護人員而寫的躁鬱症完全手冊,也是介紹躁鬱症最全面完整的巨著。
作者簡介
福樂.托利(E. Fuller Torrey,M.D.)
史丹利醫學研究中心(Stanley Medical Research Institute)實驗室研究的副主任,也是治療推廣中心主任,以及健康科學軍事大學(Uniformed Services University of the Health Sciences)的心理學教授,喬治梅森大學(George Mason University)法學院的兼任教授。著作包括《戰勝精神分裂症》(Surviving Schizophrenia)(心靈工坊即將出版)、《精神分裂與躁鬱症》(Schizophrenia and Manic-Depressive Disorder)、《走出陰影》(Out of the Shadows)、《隱形瘟疫》(The Invisible Plague)。
麥可.克內柏(Michael B. Knable,D.O.)
史丹利醫學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及喬治.華盛頓大學醫學院(George Washington University School of Medicine)助理臨床教授。他發表過超過六十篇關於精神分裂症及雙極性躁鬱症的科學文獻。
譯者簡介
丁凡
文字工作者,著有:《小孩萬歲》(新手父母出版社)、《留級生教授》(心理出版社)等書。譯有:《我的天才噩夢》、《因才施教》、《分心不是我的錯》、《瑟谷傳奇》(以上皆為遠流出版社)、《同志伴侶諮商》(心靈工坊)等書。
審閱者簡介
湯華盛
現任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精神科主治醫師、中華團體心理治療學會與老人精神醫學會理事。專精憂鬱症、強迫症治療。
前言:躁鬱症或雙極性情感疾患?
直到二十世紀之前,躁鬱症患者仍被視為瘋子。四百年來,「瘋狂」(insane)一詞(由拉丁文insanus而來,意思是精神不正常)被廣泛用來形容有幻覺、妄想、思考異常、行為怪異、情緒過度擺盪的人,以及任何以上特質的組合。瘋狂(insanity)和發瘋(madness)及發狂(lunacy)幾乎是同義詞。
到了二十世紀早期,「瘋狂」(insanity)一詞被「精神病」(psychosis)取代,成為許多不同疾病的集合名詞。後來發現有些精神病是藥物引起,例如梅毒(syphilis)或維他命缺乏(vitamin deficiencies)。這些疾病被分出來,賦予適合的特定名稱。剩下來的精神病被區分為早發性痴呆(dementia praecox),後來稱為精神分裂症(schizophrenia),以及情感性精神病(affective psychoses),躁鬱症(manic-depressive illness),精神病性憂鬱反應(psychotic depressive reaction)和更年期憂鬱症(involutional melancholia)。
直到1980年以前,美國所謂的躁鬱病患包括只有憂鬱症的患者(憂鬱型的躁鬱症,manic-depressive illness, depressed type)、只有躁症的患者(躁型的躁鬱症,manic-depressive illness, manic type),以及躁症和憂鬱症都有的患者(循環型的躁鬱症,manic-depressive illness, circular type)。但是事實上,當時80%的躁鬱症患者都(xvi)只有憂鬱症。1過去把只有憂鬱症的患者也包括在躁鬱症的類別裡,使得現在很難作比較研究,因為現在不把憂鬱症患者算在躁鬱症的類別裡。
1980年,美國有了新的躁鬱症定義。根據新定義,患者必須經歷過至少一次、時間超過一週的躁症發作。這個新定義的疾患被美國精神醫學會(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的顧問委員會在《精神疾病的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三版》(Diagnostic and Statistic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簡稱DSM-III)裡稱為雙極性情感疾患(Bipolar Disorder)。
很不幸的,把躁鬱症稱為雙極性情感疾患不是個好主意,因為大眾的接受度不高。字典裡「雙極性」(bipolar)的定義是「具有兩個極端」和「地球的兩極」,暗指地理上的地區。「極」(pole)這個字來自拉丁文的polus,具有「圓滿」的意思,可是躁鬱症一點也不圓滿。「極」也是電池的兩端,和電流有關。因此,「雙極性情感疾患」一詞比起原先的「躁鬱症」一詞令人無法接受。
《DSM-III》做到了一件事:只有憂鬱症的患者不再符合躁鬱症的診斷了。現在,躁鬱症包括只有躁症的患者和躁症和憂鬱症都有的患者。躁鬱症的新定義比舊定義嚴格,本書用的就是這個新定義。
1980年時,美國的精神醫學界繼續修改躁鬱症的定義,反而引起更多混淆。1987年出版的DSM-III修訂版中,將為期一週的發作時間限制取消,同時提高了其他條件,認為患者應該喪失社交上或工作上的功能,或是需要住院治療。1994年出版的《精神疾病的診斷與統計手冊第四版》(DSM-IV)(xvii)則重新加入為期一週的發作時間限制,但是把雙極性情感疾患再細分為雙極性一型(bipolar I,具有完整的躁症發作)和雙極性二型(bipolar II,具有輕度躁症發作,也就是不完全合乎躁症發作的癥狀)。雙極性二型的概念在第三版中以「循環性情緒疾患」(cyclothymic disorder)的名稱出現,在第三版的修訂版中則以「雙極性情感疾患,非特定性」(bipolar disorder, NOS)的名稱出現。「循環性情緒疾患」和第三版中與其極為近似的「低落性情緒疾患」(dysthymic disorder),在修訂版中分別搖身變成「循環性情感症」(cyclothymia)和「低落性情感症」(dysthymia)。在第四版中再度回復成「循環性情緒疾患」和「低落性情緒疾患」,但是定義已經被修訂過了。如果這還不夠混亂的話,第四版還加入了其他的但書。例如,因為服用抗憂鬱藥物而引發的躁症發作,在第三版和第三版的修訂版中,都算是雙極性情感疾患,但是在第四版中卻不列入。
簡言之,精神醫學界試圖給躁鬱症一個明確的定義,但是現況尚需努力。在本書中,躁鬱症指的是一種情緒上的障礙,包含至少一次的躁症發作,或是至少一次的嚴重憂鬱症發作加上一次的輕度躁症發作(雙極性二型),或是嚴重憂鬱症發作加上一次嚴重的躁症發作(雙極性一型)。嚴重的憂鬱症發作或躁症發作可能同時有精神病出現,例如除了情緒癥狀之外,也出現妄想(delusions)和幻覺(hallucinations),但也可能沒有。「循環性情緒疾患」的癥狀是有一段時間的輕微躁症和輕微憂鬱症發作。在美國成年人口中,每年有稍稍低於1%的人患有躁鬱症(雙極性一型及二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