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抗結核病藥 | 肺結核香港

2014年,香港有4,784宗結核病病例。

以過去10年而言,結核病病例從2005年的6,160宗下降至2014年的4,784宗。

衞生署轄下胸肺科為病人提供免費結核病治療。

Skiptomaincontent新聞及資訊>健康及藥物教育>健康專題>口服抗結核病藥 口服抗結核病藥結核病口服治療方法常見副作用和注意事項一般須知與你的醫生溝通口服抗結核病藥的貯存  結核病結核病(俗稱肺癆)主要是由一種名為“結核分枝桿菌”的細菌所引起,偶爾也會由“牛分枝桿菌”和“非洲分枝桿菌”引起(以上桿菌下文統稱為“結核菌”)。

結核菌通常侵襲肺部,但也可侵襲身體任何部位,例如腎、脊柱和腦。

如治療不當,結核病可以致命。

結核病通過空氣傳播。

肺結核或喉嚨結核患者經咳嗽、打噴嚏、說話或唱歌時,會把結核菌散播到空氣中。

周遭的人只須吸入少量結核菌,便會受到感染。

結核菌可在肺內停駐並開始生長,再經血液、淋巴系統、呼吸道蔓延,或直接擴散至身體其他部位。

大多數健康人士的免疫系統(即身體抵抗感染和疾病的天然防禦系統)會殺死結核菌,受感染者可以沒有徵狀。

有時免疫系統不能殺死結核菌,但能阻止它們在體內蔓延。

這表示受感染者雖然沒有徵狀,但結核菌會留於體內,稱為潛伏結核病。

感染潛伏結核病的人,沒有徵狀、不會感到不適,也不能把結核病菌傳播給他人。

他們的皮膚測試或結核驗血通常會呈陽性反應,如不接受潛伏結核病的治療,也可能發展成結核病。

如免疫系統未能殺死結核菌或抑制感染情況,結核菌便可於肺內蔓延或蔓延至身體其他部位,徵狀會在數週或數月內出現,稱為活躍結核病。

結核病的徵狀視乎患者身體哪個部位受影響。

活躍結核病患者的症狀和徵狀包括:持續咳嗽超過2星期,咳嗽會咳出血,胸口痛、呼吸或咳嗽時疼痛,非刻意體重驟降,疲倦,發熱,夜間冒汗,發冷,以及食慾不振。

一般來說,受感染後有較高風險成為活躍結核病患者的人包括:(1)新近感染結核菌的人;(2)本身身體抵抗力較弱的人,包括嬰兒和幼童;(3)因某些疾病而導致身體抵抗力變弱(例如感染愛滋病病毒(後天免疫力缺乏症病毒)的人、糖尿病及癌症患者);(4)因服用某些藥物(例如皮質類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劑)而導致身體抵抗力變弱的人。

2014年,香港有4,784宗結核病病例。

以過去10年而言,結核病病例從2005年的6,160宗下降至2014年的4,784宗。

衞生署轄下胸肺科為病人提供免費結核病治療。

(如欲取得更多資料,可瀏覽網站:http://www.info.gov.hk/tb_chest/。

) ▲返回最頂  口服治療方法結核病治療的目的是治癒該病、盡量減低引致殘疾或死亡的風險、預防復發、減低結核病傳染他人的機會,以及預防結核菌產生耐藥性。

治療患者包括處方多種藥物的組合,以防結核菌產生耐藥性。

藥物療程通常為期6個月。

初期密集階段(4種藥物,為期2個月):首2個月服用4種藥物(異煙肼、利福平、吡嗪酰胺和乙胺丁醇),目的是盡快減少結核菌數量,避免治療失敗。

延續治療階段(2種藥物,為期4個月):繼後4個月服用2種藥物(異煙肼和利福平),目的是確保患者痊癒,完成治療後不會復發。

患者按醫生指示服藥,每天1次或每星期3次。

藥物須在醫護人員直接監督下服用(即「全監督治療」)。

「全監督治療」就是結核患者服用抗結核藥物時,每一劑都是在醫護人員監督下服用的。

醫護人員監督療程並解答患者的問題,鼓勵他們依從服藥的規定。

除上述的藥物選擇外,醫生或會選擇其他口服抗結核藥,包括利福布汀、對氨水楊酸(例如對氨水楊酸鈉)、環絲氨酸、丙硫異煙胺和左氧氟沙星。

另部分抗結核病藥物為注射劑,例如鏈霉素和卡那霉素。

如為治療耐藥性結核病,治療時間可能為期12至30個月。

結核病引起的炎症反應可導致相當大範圍的組織損傷,可使用皮質類固醇作輔助性治療,對抗炎症。

如欲取得更多有關口服皮質類固醇的資料,請參閱網頁http://www.drugoffice.gov.hk/eps/do/tc/consumer/news_informations/dm_02.html。

一般來說,醫生會調校藥物組合、療程長短和藥物劑量,以切合個別患者的具體需要。<


常見健康問答


延伸文章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