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核病要治療多久 | 肺結核 會痊癒 嗎

 「慢性疾病」專刊2018.06第38卷1期執行編輯:盧柏樑 回首頁│搜尋引擎│高醫醫訊PDF文件│加入我的最愛│高醫網站 結核病要治療多久【回本期目錄】 感染內科主任  盧柏樑教授(107年6月)結核病目前為台灣每年通報數量最多的報告傳染病,雖然結核病在台灣的發生率在台灣逐年下降,但在2016年,仍有10,328位結核病個案(每十萬人有43.9位個案),547位結核病相關死亡(每十萬人有2.3位死亡)。

除東台灣外,在高屏區發生率較高,為每十萬人有133.2位個案,值得南台灣的民眾特別注意。

結核病大多以肺結核表現,相對於細菌性肺炎而言,其發病速度較慢,診斷時結核分枝桿菌(結核菌)培養速度也比較慢,治療所需的時間也比較久。

以沒有抗藥性的結核菌感染之肺結核的治療而言,目前建議大多數病人需要治療六個月,而在此六個月之中,前兩個月需同時使用四種藥物治療,之後需使用二至三種藥物。

為何要治療如此久,又用如此多的藥物?這是因為結核菌會躲在細胞內,並啟動我們人體細胞保護結核菌的機制,使藥物難以消滅它,所幸只要經過強而久的藥物治療,大多數的人都會痊癒。

然而,每位病人體內的結核菌感染情形不一,有的人感染情形嚴重,如肺部已有多個開洞的病灶,菌量極高。

此時六個月的治療成功率就會下降,因此,醫師會和病人說明溝通,延長治療時間,以期能提高痊癒的機會。

有時病人感染的肺外結核,如淋巴結核、骨結核等各種部位的結核病,此時也可能會延長治療的時間,甚至到9至12個月。

有時病人感染的是具有藥物抗藥性的結核菌,或病人對第一線抗結核藥物發生藥物副作用,因此無法服用某些第一線抗結核藥物。

此時,就要依照病人能夠服用的有效藥物的多寡與強弱,來決定藥物治療時間,一般來說,都會治療超過六個月,有時會延長到18至24個月。

病人服藥的天數久,的確是受苦。

然而,結核病為傳染病,如果病人沒有接受有效的藥物治療,不但病人本身的健康受威脅,甚至有死亡的風險;也會傳染他人,尤其是和病人接觸越多的人,如同住之親友,被感染的機率越大。

因此,對於不願接受治療的結核病病患,政府可使用公權力使其接受必需的住院隔離治療。

因為這是一個可以痊癒的病,因此,不論治療的時間需要多久,只要病患願意接受治療,配合回診與追蹤。

在醫師、護理師與個管師的合作下,在社區有衛生所人員與個案關懷員的協助下,相信能使病人得到痊癒的機會達到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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