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長的告別 | 生病了怎麼辦 - 2024年9月

漫長的告別

作者:瑞蒙.錢德勒
出版社:時報
出版日期:2008年07月01日
ISBN:9789571348704
語言:繁體中文
售價:300元

  故事從加州的一處酒店開場,私家偵探馬羅遇到了爛醉如泥的藍諾士—一個穿著得體、蒼白有禮但臉上有疤的男子,接下來他們將開始一段短暫卻要命的友誼,這段已經被視為偵探小說史上經典的動人友情將會為馬羅帶來難以探測的危機,他將會捲入一段不名譽的婚姻、一場牢獄之災、牽扯出一場讓馬羅動心的感情,以及一位懷才不遇的作家。
本書特色
  首次登台:《漫長的告別》中文繁體正式授權版。超值獨家收錄::2007年村上春樹為自己新譯的日版《漫長的告別》所寫譯後記。
這部作品1953年出版,問世至今45年,1973年勞伯.阿特曼曾擔任導演將其搬上大銀幕。
  舊金山有家推理專門書店,老版是推理迷,他書店中央擺了張桌子,專門陳列最近的暢銷書或好書,不過有一疊書從來沒有下架過,那就是《漫長的告別》,那疊書的下面夾著一張手寫紙,上面寫著”Best book in the store.”
  明年是錢德勒逝世50周年,為了向大師再致敬,時報選擇《漫長的告別》做為重新推出錢德勒譯本的第一砲,一來是因為錢德勒書迷也是時報重量級作家村上春樹在去年推出了新譯本,二來《漫長的告別》是錢德勒最具野心也是最受文學界重視的一本作品,當然無論是哪一本錢德勒都值得編輯們的努力,因為光是因為他給了我們馬羅,就足以讓我們永遠記得他。
獲獎記錄
瑞蒙 錢德勒獲MWA(美國推理作家協會)票選為「150年來最出色推理小說家」第一名。
作者簡介
瑞蒙.錢德勒(Raymond Chandler)
  1888年出生於芝加哥,但因父母離異,隨母遷居倫敦,錢德勒的童年都在英國度過,大學念的是杜爾威奇(Dulwich)學院,成年之後返回美國加州定居。
  錢德勒開筆甚晚,45歲才正式發表第一篇小說〈勒索者不開槍〉,刊載於當時的廉價雜誌《黑面具》(Black Mask)上,然而,以漢密特為首加上錢德勒等人領軍的這批廉價小說,卻成功的推翻了英國古典推理對美國偵探小說的限制,開啟了美國冷硬派私探小說的傳統,後來這段歷史成了推理史上有名的「美國革命」。
  錢德勒逝於1959年,畢生共完成七部長篇和二十部左右的短篇。其中以偵探馬羅為主角的系列更是他寫作的高峰。馬羅就像海明威筆下的硬漢,即便處境艱難也不肯拋開君子風度與誠實價值,每每讓讀者受到震撼。深愛馬羅系列作品的西部片名導比利.懷德就曾說:「錢錢勒的小說,每一頁都有閃電。」
  錢德勒的電影劇本寫作在美國史上也有相當重要性,他曾與知名導演希區考克、比利.懷德以及羅伯.阿特曼等人合作,福克納也曾受雇將他的小說編成電影腳本。有趣的是以通俗小說起家的錢德勒,多年來其作品慢慢受到文學名家的喜愛,詩人奧登、寫作艾佛林.沃夫、格雷安.葛林、佛來明、錢鍾書、阿城……等人都曾公開推崇他的寫作,而日本最受歡迎的作家村上春樹更表明自己從小至今看《漫長的告別》不下幾十次,去年更自己動手譯出新版本,寫出長達兩萬多字的譯後記,分析這部小說與《大亨小傳》如何在精神面上共通,以及錢德勒作品獨特難學的風格。
譯者簡介
宋碧雲
台大外文系畢業,專職翻譯。
  譯有《一百年的孤寂》、《蘇東坡傳》(遠景)、《浮華世界》(桂冠)、《天生嫩骨》(高寶)等書。

漫長的告別 005
〈The Long Goodbye 日文版譯者後記〉
準經典小說《漫長的告別》 村上春樹╱文 359

第2章我再次見到他,是感恩節後的那個禮拜。好萊塢大道沿線的店鋪開始擺出價錢荒唐的聖誕節廢物,報紙天天疾呼:再不早點採購聖誕節禮物,後果不堪設想。其實,不管什麼事最後都是不堪設想;向來如此。我就在距離自己辦公大樓約三條街的地方,看見一輛警車並排停著,車上那兩個體面的傢伙正盯著人行道一面展示櫥窗前晃動的東西,那東西正是泰瑞.藍諾士—或者說那是他的皮囊—當時他看上去實在不怎麼樣。他倚著一家店鋪的門面,不靠的話根本站不穩。身上穿著髒襯衫,敞著領口,夾克外面看得見局部襯衫,亂塞亂穿。他已經四五天沒刮鬍子了,鼻子皺著。皮膚慘白,臉上長長的細疤幾乎看不出來,眼睛像雪堆裡兩個凹洞。巡邏警車上那兩個體面傢伙顯然正伺機逮捕他,我快步走過去,抓住他的胳臂。我惡狠地說:「站直,往前走。」並由側面向他眨眨眼,「辦得到嗎?你是不是喝醉了?」他茫茫然看了我一眼,露出他特有的半邊微笑,吸口氣說:「我剛才醉了。現在我猜只是有一點--空虛。」「好吧,動腳走路。你眼看要被抓進醉漢牢房了。」他努力伸腳,讓我扶他穿過人行道的遊民群,來到護欄邊。那邊停著計程車,我拉開車門。「他先的,」司機用大拇指比比前面的計程車。他轉過頭來,看見了泰瑞,「如果他肯去的話。」「這是緊急狀況。我的朋友病了。」司機說:「是啊。讓他到別的地方病去吧。」「五塊錢,」我說:「讓我們看看那美麗的笑臉。」「噢,好吧。」說著他把一本封面有火星人的雜誌塞到鏡子後面。我伸手進去把門打開,將泰瑞.藍諾士弄上車,警察巡邏車的陰影擋住了另一側的車窗。一位白髮警員下車走過來。我繞過計程車,迎上前去。「等一下,麥克。現在是怎麼回事?這位破衣爛衫的傢伙真是你的熟朋友嗎?」「很熟,熟到我曉得他需要朋友。他沒醉。」警察說:「一定是為錢。」他伸出手來,我把執照放在他手上;他看一看就交回來,說:「喔-喔,私家偵探路上來撿客戶。」他的口氣變得很兇,「馬羅先生,執照上有你的資料。但是他呢?」「他名叫泰瑞.藍諾士,在影片公司工作。」「不錯嘛。」他探頭到計程車內,仔細看後座一角的泰瑞,「我敢說他最近這一段時間沒有工作過。我敢說他最近這段時間沒在屋裡睡過覺。我甚至可以斷言他是無賴,我們該逮捕他。」我說:「你們的逮捕基準不會那麼低吧。這裡可是好萊塢呢!」他仍舊望著車上的泰瑞,「你的朋友叫什麼名字,老兄?」泰瑞慢慢說:「菲力普.馬羅。他住在月桂峽谷育嘉街。」警察把腦袋由窗口縮回來,轉身做了個手勢,「可能是你剛剛才告訴他。」「可能,但是我沒有。」他盯著我一兩秒鐘,「這回我信你。可是你得把他弄走,別在街上混。」他上了警車,車子揚塵而去。我上了計程車,開了三條街多一點的距離來到停車場改搭我的車。我拿出五元鈔給司機。他僵僵看我一眼,搖搖頭。「照錶算就行了,你若願意,給個一元整數也可以。我也落魄過。在藩市。沒有計程車肯載我。鐵石心腸的城。」「三藩市。」我脫口說。他說:「我叫它藩市。去他的少數族群。謝了。」他接下一元鈔票,把車開走了。我們開到一家得來速快餐店,裡面做的漢堡不像別家那樣連狗都不肯吃。我給泰瑞.藍諾士吃了兩個,喝了一瓶啤酒,就載他回家。他爬台階還是很吃力,但他咧著嘴笑,氣喘吁吁往上爬。一個鐘頭後,他剃過鬍子,洗過澡,看起來又像正常人了。我們坐下來喝了一杯很淡的調酒。「幸虧你記得我的名字。」我說。他說:「我特意記的。我還查了你的資料。這點事還做不到嗎?」「何不打個電話給我呢?我一直住在這邊。我還有個辦公室。」「我沒道理打擾你。」「因為你有必要打擾人。因為你的朋友不多。」他說:「噢,我有朋友,某一類的。」他轉動茶几上的玻璃杯,「向人求援並不容易--況且這一切都得怪我自己。」他抬頭露出疲憊的笑容,「也許有一天我會戒酒。他們都這麼說,對吧?」「要花三年左右的時間。」「三年?」他顯得很震驚。「通常要。那是一個不同的世界。你必須習慣比較蒼白的色彩、比較安靜的聲音。你必須給自己留點復發的空間。所有你以前熟識的人都會變得陌生。你甚至會不喜歡大部分老友,他們也不會太喜歡你。」「那不算多大的改變,」他說,回頭看著鐘,「我有個價值兩百元的手提箱寄放在好萊塢公車站。若能保出來,我可以買個便宜貨,把現在寄放的那個當了,換一筆路費搭車到拉斯維加斯。我在那邊可以找到工作。」我一句話也沒說,只是點頭,坐在那邊慢慢喝我的酒。「你在想我早該有這個念頭。」他平靜的說。「我在想背後一定有文章,但不關我的事。工作是有把握,還是只是有希望而已?」「有把握。我的軍中好友在那邊開一家大型俱樂部,『泥龜俱樂部』。當然啦,有人覺得他是個地痞流氓,他們都是--另一方面卻都是大好人。」「我可以籌出車錢和另外一點費用。但我希望能換到比較穩固的東西。最好打個電話跟他談談。」「謝謝你,沒必要。藍帝.史塔不會讓我失望的。從來沒有過。那個手提箱可以抵當五十元。我有經驗。」我說:「聽好。我會提供要你需要的錢。我不是什麼軟心腸的笨蛋。所以我給你多少你就收下,乖乖的。我要你別再煩我,因為我對你有一種感覺。」「真的?」他低頭看玻璃,只小口小口啜飲,「我們才見過兩次面,兩次你都很夠意思。什麼樣的感覺?」「總覺得下一次你會遇到大麻煩,我救不了你。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有這種感覺,但就是有。」他用兩根指尖輕輕摸右半邊臉,「可能是這個。我猜疤痕害我看來有點兇相。不過這是光榮的傷疤--至少是光榮受傷的結果。」 「不是那個。疤痕我根本沒放在心上。我是私家偵探。你是一道我不必解的難題。但難題是存在的。就說是預感吧。說得客氣些,就叫個性的認知。女朋友在「舞者」門前離你而去,也許不只是因為你醉了。說不定她也有一種感覺。」 他淡淡一笑,「我跟她結過婚。她名叫雪維亞.藍諾士。我是為錢娶她的。」 我站起來蹙著眉頭看他,「我給你弄點炒蛋。你需要吃東西。」 「等一下,馬羅。你想不通我潦倒了,雪維亞既然很有錢,我為什麼不跟她要幾文。你可曾聽過自尊心這個東西?」 「你笑死我了,藍諾士。」 「是嗎?我的自尊與眾不同,是此外一無所有的男人那種自尊。惹惱了你,真抱歉。」 我走到廚房,煮了加拿大醃肉、炒蛋、咖啡和土司麵包。我們在廚房的早餐檯吃。這棟房子是在流行廚房加設早餐區的那個時代建的。我說我必須到辦公室,回程再去領他的行李箱。他把寄物單交給我。現在他臉上有一點血色,眼睛不再像深凹在頭顱裡,叫人得進去探索。 出門前我把威士忌酒瓶放在沙發前的茶几上,「把你的自尊心用在這個地方。」我說。 「還有,打個電話到拉斯維加斯,就算幫我一個忙吧。」 他只是微笑聳聳肩。我下台階心裡還很不高興。我不知道理由,也不懂一個男人為什麼寧願挨餓流浪街頭,不肯典當衣飾。不管他的規則是什麼,他是照自己的規章行事就對了。 我從來沒見過那麼不尋常的手提箱。豬皮漂白做的,新的時候該是淺奶油色,配件是黃金製品。英國製,就算這邊買得到,看來也要八百美元,而不只兩百元。 我把手提箱用力放在他面前,看看茶几上的瓶子。他碰都沒碰過,跟我一樣清醒。他正在抽煙,但不怎麼喜歡。 他說:「我打過電話給藍帝。他氣我不早打給他。」 我說:「竟要陌生人幫你。」我指手提箱,「雪維亞送的?」 他眺望窗外,「不。遠在我認識她以前,人家在英國送我的。真的是好久以前的事了。你若能借一個舊的給我,我把它留在你這兒。」 我從皮夾裡抽出五張二十元的鈔票,放在他面前,「我不需要抵押品。」 「不是這個意思。你又不開當鋪。我只是不想帶到拉斯維加斯。我用不著這麼多錢。」 「好吧。你留下這些錢,我留下手提箱。可是這間房子很容易遭小偷。」 他漠然說:「無所謂。根本無所謂。」 他換了衣服,五點三十分左右我們在莫梭餐館吃晚飯。不喝酒。他在卡璜加車站搭上公車,我開車回家,一路想東想西的。剛才他在我床上打開行李,把東西塞進我的一個輕便提袋,如今他的空提箱還放在我床上。箱子附有金鑰匙,插在一個鎖孔裡。我把空提箱鎖好,鑰匙綁在手把上,收進我衣櫥的高架頂。摸起來不覺得是全空的,可是裡面裝什麼與我無關。夜很靜,屋裡似乎比平常更空虛。我擺出棋盤,下了一盤棋,站在法國這邊抵抗史坦尼茲,他四十四步打敗我,可是我讓他捏了兩次冷汗。九點三十分電話鈴響了,說話的聲音我以前聽過。「是非力普.馬羅先生嗎?」「是的,我是馬羅。」「馬羅先生,我是雪維亞.藍諾士。上個月有一天晚上我們在「舞者」前面匆匆見過一面。後來我聽說你好心送泰瑞回家。」「是的。」「我猜你知道我們現在已經不是夫妻了,可是我有點替他擔心。他放棄了威士伍的那間公寓,好像沒人知道他在什麼地方。」「我們初識的那天晚上,我注意到妳多麼擔心。」「聽著,馬羅先生,我跟那人曾是夫妻。我不太同情酒鬼。也許我當時有點無情,也許我有很重要的事要辦。你是私家偵探,你若願意,可以按專業基礎來計價。」「藍諾士太太,根本不必照什麼基礎計什麼價。他正搭車前往拉斯維加斯。他在那邊有個朋友會給他一份工作。」她突然精神煥發,「噢#到拉斯維加斯?他真多情。那是我們結婚的地方。」我說:「我猜他忘了。否則他寧可到別的地方。」她沒有掛我電話,反而笑起來,笑得很俏皮,「你對客戶向來這麼沒禮貌?」「妳不是我的客戶,藍諾士太太。」「也許有一天會是。誰知道呢?那就說對你的女性朋友吧。」「答案還是一樣。上回那傢伙落魄潦倒,渾身髒兮兮,一文錢都沒有。妳若認為值得花時間,可以找到他。當時他沒要妳幫忙,現在可能也不要。」她漠然說:「這你就不可能知道了。晚安。」當然,她說的完全正確,我錯得離譜。但我不覺得自己錯,只是心裡不痛快罷了。她若早半個鐘頭打來,我說不定會氣得把史坦尼茲打得一敗塗地--可惜他已經死了五十年,棋局是書裡看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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