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延伸文章資訊,搜尋引擎最佳文章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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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公告第五類法定傳染病『新型冠狀病毒呼吸道重症』名稱修正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並修正病例定義,籲請醫師遇疑似病例時,於24小時內 ...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應變整備專區傳染病防治醫療網最新消息致醫界通函傳染病防治醫療網傳染病防治醫療網最新消息最新消息最新消息新聞稿致醫界通函工作計畫作業指引作業指引作業指引傳染病防治醫療網作業指引第一、第五類法定傳染病重要指引及教材相關公告相關公告相關公告傳染病指定隔離醫院及應變醫院公告與名單法令規章法令規章法令規章傳染病防治法傳染病防治醫療網作業辦法指定徵用設立檢疫隔離場所及徵調相關人員作業程序與補償辦法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實施辦法感染症防治中心「行政院衛生署公告第五類法定傳染病『新型冠狀病毒呼吸道重症』名稱修正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並修正病例定義,籲請醫師遇疑似病例時,於24小時內通報」(疾病管制局致醫界通函第182號)FacebookLine列印取得短網址回上一頁取得短網址×網址複製關閉複製各位醫界朋友,您好:因應世界衛生組織(WHO)更新新型冠狀病毒定義符合該組織之建議監測方針,衛生署已公告將原「新型冠狀病毒呼吸道重症」名稱修正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並修正通報定義之流行病學條件中「親密接觸」定義,放寬為「照護、相處、或有呼吸道分泌物、體液之直接接觸」(病例定義詳如附件)。

醫師於臨床診治如發現符合通報送驗定義之病例,應儘速於24小時內通報衛生主管機關,並依院內感染控制指引加強醫院感控措施。

本局籲請醫師提高警覺,對於「不明原因之嚴重肺炎個案」、「不明原因肺炎之群聚事件」、「醫護人員發生不明原因肺炎」及「臨床出現急性呼吸道症狀且發病前10日內具中東地區旅遊史」個案,如懷疑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應對個案執行適當之感染管制措施,並儘速至「法定傳染病監視通報系統」之「傳染病個案通報系統」-『醫師診所版』(http://www.cdc.gov.tw/https://ida4.cdc.gov.tw/hospitals/),於「其他傳染病」項下,選擇「其他」,並於「其他病名」欄內填入「新型冠狀病毒」通報,且採集咽喉擦拭液、痰液及血液檢體送本局昆陽實驗室檢驗,照護人員與接觸者除應採取適當防護外,並應進行健康監測,注意是否出現包括發燒、咳嗽等呼吸道相關症狀,直至接觸後10日為止。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之病例定義與工作指引、病人與接觸者處理等防疫措施相關資訊,同時更新於「本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專業版/傳染病介紹/第五類傳染病/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項下。

感謝您與我們共同維護全民的健康安全。

疾病管制局2013/3/14附件附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病例定義.pdf發佈日期2013/3/14:::網站導覽隱私權保護資訊安全著作權聲明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雙語詞彙電子報署長信箱1005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MAP電話:02-2395-9825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全年無休免付費)聽語障服務免付費傳真:0800-655955國外可撥打+886-800-001922(自國外撥打回國須自付國際電話費用)Copyright©2019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Allrightsreserved.本網站建議使用IE10以上版本瀏覽器及以1920x1080解析度,以獲得最佳瀏覽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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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疾管署自2020年1月15日起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列為第五 ...

疾管署自2020年1月15日起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列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 資料來源:疾病管制署; 建檔日期:109-01-15; 更新時間:109-01-16.按Enter到主內容區:::109年衛生福利部新聞1月新聞首頁最新消息焦點新聞109年衛生福利部新聞1月新聞疾管署自2020年1月15日起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列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資料來源:疾病管制署建檔日期:109-01-15更新時間:109-01-16   疾管署自今日起正式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列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以強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的疾病監測及防治,提升民眾和醫療院所之警覺心,有助於及時掌握疫情與感染來源及相關風險因子,以阻斷疫情傳播,降低國人感染之風險。

另,有關今(1/15)日上午新聞稿發布符合「中國武漢旅遊史之發燒肺炎病例」通報定義之2名檢驗中個案,其檢驗結果,1名為流感與新型冠狀病毒皆陰性,另1名為H1N1流感病毒陽性,皆予以排除;迄今通報9例疑似案例,均已排除。

    疾管署提醒,醫療院所診治病患時,如發現疑似個案符合病例定義,務必於24小時內通報衛生主管機關,衛生單位將針對疑似病例進行隔離治療、疫情調查、自主健康管理及接觸者健康監測等防治措施。

有關疾病通報定義、疑似通報個案處理流程、檢體採檢送驗方法,以及相關防治指引會隨疫情狀況及時更新公布於疾管署全球資訊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專區(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疾管署表示,現處流感及肺炎等呼吸道疾病好發季節,呼籲計劃前往當地及鄰近區域的民眾,應避免出入傳統市場、醫院等人多之公共場所及接觸野生和禽畜類動物,同時落實肥皂勤洗手、配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返國入境14日內如出現發燒或類流感症狀,應主動告知航管檢疫人員,依指示配戴口罩就醫,並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及群聚情形(TOCC),以供醫師及時診斷通報。

相關資訊可參閱疾管署網站(https://www.cdc.gov.tw/),或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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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五類法定傳染病

第五類法定傳染病. Facebook分享至Facebook(新視窗開啟) Line分享至Line(新視窗開啟) 列印列印(新視窗開啟). 連結. 取得短網址; 回上一頁. ( alt + ← 回上一頁) ...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傳染病介紹傳染病介紹第一類法定傳染病第一類法定傳染病第一類法定傳染病狂犬病狂犬病狂犬病疾病介紹最新消息及疫情訊息重要指引及教材治療照護疫苗與HRIG狂犬病Q&A宣導素材研究出版鼠疫鼠疫鼠疫疾病介紹最新消息及疫情訊息重要指引及教材治療照護Q&A宣導素材重要表單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疾病介紹最新消息及疫情訊息重要指引及教材治療照護Q&A宣導素材研究出版天花天花天花疾病介紹最新消息及疫情訊息重要指引及教材Q&A宣導素材重要表單第二類法定傳染病第二類法定傳染病第二類法定傳染病登革熱登革熱登革熱疾病介紹最新消息及疫情訊息重要指引及教材治療照護病媒蚊資料宣導素材研究出版Q&A屈公病屈公病屈公病疾病介紹最新消息及疫情訊息重要指引及教材治療照護Q&A宣導素材研究出版茲卡病毒感染症茲卡病毒感染症茲卡病毒感染症疾病介紹最新消息及疫情訊息重要指引及教材治療照護茲卡病毒感染症Q&A(含懷孕婦女注意事項)宣導素材研究出版瘧疾瘧疾瘧疾疾病介紹最新消息及疫情訊息重要指引及教材治療照護Q&A宣導素材研究出版西尼羅熱西尼羅熱西尼羅熱疾病介紹最新消息及疫情訊息重要指引及教材治療照護Q&A宣導素材研究出版流行性斑疹傷寒流行性斑疹傷寒流行性斑疹傷寒疾病介紹最新消息及疫情訊息重要指引及教材治療照護Q&A宣導素材研究出版腸道出血性大腸桿菌感染症腸道出血性大腸桿菌感染症腸道出血性大腸桿菌感染症疾病介紹最新消息及疫情訊息重要指引及教材腸道出血性大腸桿菌感染症Q&A宣導素材研究出版傷寒傷寒傷寒疾病介紹最新消息及疫情訊息重要指引及教材治療照護傷寒及副傷寒Q&A宣導素材研究出版副傷寒副傷寒副傷寒疾病介紹最新消息及疫情訊息重要指引及教材治療照護傷寒及副傷寒Q&A宣導素材研究出版桿菌性痢疾桿菌性痢疾桿菌性痢疾疾病介紹最新消息及疫情訊息重要指引及教材Q&A宣導素材研究出版阿米巴性痢疾阿米巴性痢疾阿米巴性痢疾疾病介紹最新消息及疫情訊息重要指引及教材Q&A宣導素材研究出版霍亂霍亂霍亂疾病介紹最新消息及疫情訊息重要指引及教材治療照護霍亂Q&A宣導素材研究出版急性病毒性A型肝炎急性病毒性A型肝炎急性病毒性A型肝炎疾病介紹最新消息及疫情訊息重要指引及教材治療照護預防接種A型肝炎Q&A宣導素材研究出版小兒麻痺症/急性無力肢體麻痺小兒麻痺症/急性無力肢體麻痺小兒麻痺症/急性無力肢體麻痺疾病介紹最新消息及疫情訊息重要指引及教材預防接種國際旅遊建議Q&A宣導素材研究出版炭疽病炭疽病炭疽病疾病介紹最新消息及疫情訊息重要指引及教材治療照護Q&A宣導素材重要表單多重抗藥性結核病多重抗藥性結核病多重抗藥性結核病疾病介紹最新消息及疫情訊息重要指引及教材治療照護Q&A宣導素材研究出版麻疹麻疹麻疹疾病介紹最新消息及疫情訊息重要指引及教材重要表單預防接種麻疹Q&A宣導素材研究出版德國麻疹德國麻疹德國麻疹疾病介紹最新消息及疫情訊息重要指引及教材重要表單預防接種Q&A宣導素材研究出版白喉白喉白喉疾病介紹最新消息及疫情訊息重要指引及教材預防接種Q&A宣導素材研究出版流行性腦脊髓膜炎流行性腦脊髓膜炎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疾病介紹最新消息及疫情訊息重要指引及教材預防接種Q&A宣導素材研究出版漢他病毒症候群漢他病毒症候群漢他病毒症候群疾病介紹最新消息及疫情訊息重要指引及教材治療照護Q&A宣導素材研究出版第三類法定傳染病第三類法定傳染病第三類法定傳染病急性病毒性B型肝炎急性病毒性B型肝炎急性病毒性B型肝炎疾病介紹最新消息及疫情訊息重要指引及教材治療照護預防接種Q&A宣導素材研究出版日本腦炎日本腦炎日本腦炎疾病介紹最新消息及疫情訊息重要指引及教材治療照護預防接種宣導素材研究出版急性病毒性C型肝炎急性病毒性C型肝炎急性病毒性C型肝炎疾病介紹最新消息及疫情訊息重要指引及教材治療照護C型肝炎Q&A宣導素材研究出版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疾病介紹最新消息及疫情訊息重要指引及教材治療照護腸病毒Q&A宣導素材研究出版急性病毒性D型肝炎急性病毒性D型肝炎急性病毒性D型肝炎疾病介紹最新消息及疫情訊息重要指引及教材Q&A宣導素材研究出版結核病結核病結核病疾病介紹最新消息及疫情訊息重要指引及教材治療照護防治政策校園防治專區Q&A宣導素材研究出版相關連結先天性德國麻疹症候群先天性德國麻疹症候群先天性德國麻疹症候群疾病介紹最新消息及疫情訊息重要指引及教材重要表單預防接種宣導素材研究出版急性病毒性E型肝炎急性病毒性E型肝炎急性病毒性E型肝炎疾病介紹



4. 預告發布時間表-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五)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分為:裂谷熱、馬堡病毒出血熱、黃熱病、伊波拉病毒感染、拉薩熱、中東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感染症、新型A型流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統計資料背景說明[回上一頁]   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疫病預防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衛生福利部   資料項目名稱:法定傳染病統計-年齡別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衛生福利部統計處  *編製單位: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聯絡電話:(049)2332161轉3805  *傳  真:(049)2350590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有無  *書 面   新聞稿:有無   報表,表名:有,法定傳染病統計-年齡別   書刊,刊名:無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dep.mohw.gov.tw/DOS/cp-1730-2990-113.html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有無   光碟片:有無   其 他: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除破傷風及流行性腮腺炎以報告病例統計,其他均以確定病例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月報以每月1日至月底;年報以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一)第一類法定傳染病分為:天花、鼠疫、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狂犬病。

(二)第二類法定傳染病分為:白喉、傷寒、登革熱、流行性腦脊髓膜炎、副傷寒、小兒麻痺症、桿菌性痢疾、阿米巴性痢疾、瘧疾、麻疹、急性病毒性A型肝炎、腸道出血性大腸桿菌感染症、漢他病毒症候群、霍亂、德國麻疹、多重抗藥性結核病、屈公病、西尼羅熱、流行性斑疹傷寒、茲卡病毒感染症、炭疽病。

(三)第三類法定傳染病分為:百日咳、破傷風、日本腦炎、結核病、先天性德國麻疹症候群、急性病毒性肝炎(除A型外)、流行性腮腺炎、退伍軍人病、侵襲性b型嗜血桿菌感染症、梅毒、先天性梅毒、淋病、新生兒破傷風、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漢生病。

(四)第四類法定傳染病分為:疱疹B病毒感染症、鉤端螺旋體病、類鼻疽、肉毒桿菌中毒、李斯特菌症、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Q熱、地方性斑疹傷寒、萊姆病、兔熱病、恙蟲病、水痘併發症、弓形蟲感染症、流感併發重症、庫賈氏病、布氏桿菌病、李斯特菌症、發熱伴血小板減少綜合症。

(五)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分為:裂谷熱、馬堡病毒出血熱、黃熱病、伊波拉病毒感染、拉薩熱、中東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感染症、新型A型流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統計單位:人  *統計分類:(一)依據2007年7月18日華總一義字第09600091011號令修正公布「傳染病防治法」、2007年10月9日署授疾字第0960000892號公告,及2009年6月19日署授疾字第0980000829號公告修正「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以及2007年7月1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600089621號令修正公布「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辦理。

(二)依據2008年10月24日署授疾字第0970001187號公告修正「癩病」名稱為「漢生病」、「腮腺炎」名稱為「流行性腮腺炎」;並增列「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乙項為第三類傳染病,自2008年11月1日起生效。

(三)依據2010年9月9日署授疾字第0990001077號公告新增「NDM-1腸道菌感染症」為第四類法定傳染病。

(四)依據2011年9月16日署授疾字第1000100896號公告將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流感併發重症」之名稱修正為「流感併發症」。

(五)依據2012年2月7日署授疾字第1010100098號公告新增「布氏桿菌病」為第四類法定傳染病。

(六)依據2012年10月3日署授疾字第1010101167號公告新增「新型冠狀病毒呼吸道重症」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

(七)依據2013年1月24日署授疾字第1020100062號公告,「炭疽病」自第一類法定傳染病移列至第二類法定傳染病。

(八)依據2013年3月14日署授疾字第1020100343號公告修正「新型冠狀病毒呼吸道重症」名稱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

(九)依據2013年4月3日署授疾字第1020100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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