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傷病卡期限延伸文章資訊,搜尋引擎最佳文章推薦

1. 重大傷病證明有效期!

自93年12月1日起,健保IC卡已登錄重大傷病相關的疾病代碼、有效期限起始日、有效期限終止日等資料,患者或家屬只要牢記:一、自己的重大傷病證明有沒有「 ...精彩電子報回顧精彩醫療爭審報導回顧  第18期電子報出刊日期:2007/11/15出刊頻率:每月發行 ★電子報 ★醫療爭議審議報導期刊■英文版 ★電子報 ★醫療爭議審議報導期刊 系列30 強調專業與民眾盡責的「膝關節炎人工關節置換治療品質改善方案」.pdf 衛生企劃人員之教育訓練對自我效能的影響及其相關因素之探討.pdf 以實證醫學探討鎮靜劑在小兒加護病房之使用.pdf 西醫基層診所異常申報內外痔完全切除術爭議案例.pdf 台灣病人安全通報系統藥物事件之分析.pdf           重大傷病證明有效期!全民健保為重大傷病疾患長期治療需要,特發給重大傷病證明,以免除其醫療費用部分負擔;但這張證明並非永久適用,最近即有不少被保險人持重大傷病證明就醫,被醫院要求繳納醫療費用部分負擔,才發現重大傷病證明也有時效。

中央健康保險局(以下簡稱健保局)強調,若疏忽重大傷病證明有效期限,逾時未續申請,將被取消免部分負擔優惠;患有符合健保規定之重大傷病者,千萬不要讓你的權益睡著了。

最近衛生署全民健保爭議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健保爭審委員會)即受理一因重大傷病證明失去時效的申訴案件:36歲的陳先生因意外造成頭部外傷、腦出血,手術後即呈昏迷狀態,經診斷為「頭部外傷併腦內出血、腓距骨骨折ISS >16」,符合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範圍。

醫師為陳先生做了氣管切開,以維持呼吸道通暢。

這種病況須長期臥床且容易引發併發症,因而醫院協助家屬申請重大傷病證明,使免除其醫療費用的部分負擔支出。

陳先生後來成為植物人狀態,父母因已年邁無力承擔長期照顧重擔,只好將陳先生安置在安養院。

期間,陳先生陸續因感冒、發燒與外傷,持重大傷病證明到醫院就醫。

一次,陳先生又因肺炎就醫,這次醫院卻要求繳納醫療費用部分負擔,家屬在與繳費櫃台爭論許久才發現,原來重大傷病證明竟然有「有效期限」。

陳先生家屬後來向健保爭審委員會申請審議,認為在重大傷病證明效期內使用時,醫院及健保局都未索取部分負擔費用,也從未有人提醒他重大傷病證明有效期限到了,必須申請重大傷病證明續發;如今卻因而要繳部分負擔費用,無異於「二度傷害」!健保爭審委員會審議認為,陳先生住院原因並無法證明屬於原來領重大傷病證明所登記的病名:「頭部外傷」相關治療;即使醫療專業認為頭部外傷後昏迷狀態,容易產生感染、肺炎等許多併發症,而從寬認定陳先生之肺炎屬於延續之併發症;但陳先生領有重大傷病證明已逾有效期限,仍不符合重大傷病免部分負擔規定,健保局複審結果並無不當,陳先生家屬申請核退重大傷病部分負擔審議乙案,予以駁回。

目前健保有關重大傷病證明的有效期限規定,依衛生署94年12月21日公告修正的「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範圍」,共包含30項疾病,各項疾病證明有效期限各有3個月、1年、3年、5年及永久之分。

在重大傷病證明有效期限屆滿前,應自行到醫療院所申請相關文件,重新向健保局申請續發;特約醫院、診所亦得彙總這些文件,代被保險人申請重大傷病證明之服務。

自93年12月1日起,健保IC卡已登錄重大傷病相關的疾病代碼、有效期限起始日、有效期限終止日等資料,患者或家屬只要牢記:一、自己的重大傷病證明有沒有「有效期限」、有期限的話,何時到期?二、到期前須主動申請續發,如果過期未申請續發,依規定即無法享有免除自行負擔費用權益。

健保局提醒,一般醫療院所均設有讀卡機,定期在醫療院所追蹤治療者,院所多會協助患者注意重大傷病證明期限;至於當次就醫是否可免繳部分負擔費用?則須經醫師診斷當次就醫確屬重大傷病或其相關治療,才可以免除部分負擔。

另外,健保局各分局、聯絡辦公室及聯合門診中心均設有「公共資訊服務站」,或鄉(鎮、市、區)公所的健保IC卡讀卡機,可更新及查詢健保IC卡個人資料;民眾也可透過這些設備和服務,確實掌握重大傷病證明有效期限。

註:相關網站1.重大傷病相關規定查詢:(健保局/民眾服務/就醫權益/民眾就醫須知/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範圍表及重大傷病證明卡申請、換發注意事項)http://www.nhi.gov.tw/webdata/webdata.asp?menu=1&menu_id=6&webdata_id=3962.健保IC卡讀卡機設置地點查詢:(健保局/民眾服務/就醫權益/健保IC卡服務/讀卡機設置地點)http://www.nhi.gov.tw/webdata/webdata.asp?me



2.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重大傷病證明有效期限到期如何 ...

重大傷病證明有效期限到期如何辦理換卡? 重大傷病證明 ...*未成立健保投保單位者請點選「成立健保投保單位」,*已成立者點選「離開」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重大傷病證明有效期限到期如何辦理換卡?跳到主要內容區塊:::人才招募意見信箱廉政園地English兒童版字級設定小中大特大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search熱門點閱單元:二代健保行動裝置綁定補充說明-行動裝置管理作業署長交接典禮關於健保署健保署組織與執掌署長李伯璋副署長李丞華副署長蔡淑鈴組織與職掌歷任總經理、局長及署長署長交接典禮全民健康保險的願景健保署殊榮關於健保貼圖下載全民健康保險簡介服務據點業務懶人包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健康存摺APP常見問答全民健保Logo研討會健保服務健保藥品與特材健保藥品健保特殊材料網路櫃檯健保卡相關申辦補充保險費作業申辦承保網路櫃檯就醫費用退費申辦保險費繳納其他申辦服務委託定期轉帳捐款愛心專戶申辦健保表單下載投保相關表單轉帳約定繳費單補充保險費表單健保卡相關表單醫療相關表單藥品特材相關表單各區業務組表單特約醫事機構愛心捐款相關表單其他投保與保費保費計算與繳納補充保險費投保與異動投保單位成立與異動保險費查核作業弱勢協助健保卡申請與註冊如何申辦健保卡健保卡註冊公布欄問題集健保卡資料下載區健保與就醫紀錄查詢健康存摺 MyHealthBank特約醫事機構上傳民眾自費檢驗(查)結果行動快易通APP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特殊造影檢查影像及報告申請全民健康保險鼓勵醫事服務機構即時查詢病患就醫資訊方案(含上傳格式)保險對象事前審查案件進度查詢健保醫療費用就醫費用與退費醫療費用申報與給付健保醫療計畫其他疾病照顧計畫其他居家相關醫療服務家庭醫師整合照護計畫安寧療護(住院、居家、共照)網路查詢服務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醫院以病人為中心門診整合照護計畫衛生福利e寶箱專業醫療審查健保醫療服務院所查詢轉診就醫申訴就醫資訊民眾緊急狀況處理特約申請與變更違規醫事機構資訊重大傷病專區慢性病與處方箋健保醫療辦法行政協助業務油症患者就醫預防保健法定傳染病(包含登革熱NSI抗原快速診斷試劑、流感疫苗及兒童常規疫苗接種作業)行政協助業務相關規定健保資料站政府資訊公開組織與職掌法律、中央法規標準法所定之命令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7條規定公開事項請願之處理結果及訴願之決定國家賠償事件統計表醫療品質資訊公開健保業務報告施政計畫健保業務執行報告利用媒體通路進行政策宣導執行情形重要財務資訊全民健康保險費率精算報告公益捐贈機關或團體之補(捐)助預算、會計報告與決算健保業務概況月報會議議程及紀錄資訊內部控制聲明書委託研究書面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基金會計制度廢品標售公告公共設施維護管理執行情形健保統計資料全民健康保險統計全民健康保險統計動向重要統計資料醫事服務機構財報公開違規醫事機構資訊健保民意調查國家賠償事件統計表健保檔案應用預約申請癌症費用排行健保資料開放健保開放資料醫療評估報告醫療科技評估報告新增診療項目-醫療科技評估報告健保雙語詞彙雙語詞彙讀書趣專區讀書趣專區國際疾病分類第10版國際疾病分類第十版健保法令全民健保法相關法規最新全民健保法規公告英譯健保法規大法官會議解釋全民健康保險法函釋查詢重要政策COVID-19保費與就醫權益健保署代撥付特約醫事機構防疫獎勵金就醫因疫情無法返台慢性病人領取長期慢性病用藥作業健保費緩繳武漢肺炎停診(業)補償(貼)專區厝邊好醫師社區好醫院專業醫療審查二代健保DRG住院診斷關聯群支付制度DRG住院診斷關聯群支付制度健康存摺 MyHealthBank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慢性腎臟病防治慢性腎臟病防治110年度暑期學生實習計畫菸害與菸捐醫療資源不足改善專區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資訊整合應用服務中心中心簡介申請作業簡介收費標準作業要點審查原則表單下載檔案欄位勾選表檔案譯碼簿全民健康保險研究資料庫結案作業全民健康保險資料人工智慧應用服務試辦中心簡介作業要點申請作業及表單下載檔案譯碼簿口罩相關資訊查詢頁面口罩預購時程懶人圖口罩實名制3.0超商預購口罩實名制2.0健保快易通App及網站預購口罩實名制1.0實體通路購買口罩實名制Q&A及諮詢電話外國人買口罩Foreignerpurchasingmasks外籍人士健保就醫權益TaiwanCanHelp–全民健保的防疫貢獻影音文宣出版品期刊電子書圖書電子報近期電子報訂閱電子報取消訂閱電子報宣導素材網路櫃檯健保卡相關申辦申辦健保卡櫃台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補充保險費作業申辦補充保險費作業區承保網路櫃檯就醫費用退費申辦自墊醫療核退案件辦理進度查詢系統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線上登打作業系統自墊醫療費用核退核定通知書影本下載保險費繳納全民健康保險健保費繳納專區保費繳納方式委託轉帳代繳健保費約定書投保單位補印繳款單作業「申辦保險費分期繳納」網路預約其他申辦服



3.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重大傷病證明,其有效期限為何 ...

... 證明,其有效期限為何?從何時開始生效?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範圍規定,各類疾病有不同之有效期限,並以保險人受理申請日期為重大傷病證明生效日。

*未成立健保投保單位者請點選「成立健保投保單位」,*已成立者點選「離開」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重大傷病證明,其有效期限為何?從何時開始生效?跳到主要內容區塊:::人才招募意見信箱廉政園地English兒童版字級設定小中大特大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search熱門點閱單元:二代健保行動裝置綁定補充說明-行動裝置管理作業署長交接典禮關於健保署健保署組織與執掌署長李伯璋副署長李丞華副署長蔡淑鈴組織與職掌歷任總經理、局長及署長署長交接典禮全民健康保險的願景健保署殊榮關於健保貼圖下載全民健康保險簡介服務據點業務懶人包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健康存摺APP常見問答全民健保Logo研討會健保服務健保藥品與特材健保藥品健保特殊材料網路櫃檯健保卡相關申辦補充保險費作業申辦承保網路櫃檯就醫費用退費申辦保險費繳納其他申辦服務委託定期轉帳捐款愛心專戶申辦健保表單下載投保相關表單轉帳約定繳費單補充保險費表單健保卡相關表單醫療相關表單藥品特材相關表單各區業務組表單特約醫事機構愛心捐款相關表單其他投保與保費保費計算與繳納補充保險費投保與異動投保單位成立與異動保險費查核作業弱勢協助健保卡申請與註冊如何申辦健保卡健保卡註冊公布欄問題集健保卡資料下載區健保與就醫紀錄查詢健康存摺 MyHealthBank特約醫事機構上傳民眾自費檢驗(查)結果行動快易通APP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特殊造影檢查影像及報告申請全民健康保險鼓勵醫事服務機構即時查詢病患就醫資訊方案(含上傳格式)保險對象事前審查案件進度查詢健保醫療費用就醫費用與退費醫療費用申報與給付健保醫療計畫其他疾病照顧計畫其他居家相關醫療服務家庭醫師整合照護計畫安寧療護(住院、居家、共照)網路查詢服務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醫院以病人為中心門診整合照護計畫衛生福利e寶箱專業醫療審查健保醫療服務院所查詢轉診就醫申訴就醫資訊民眾緊急狀況處理特約申請與變更違規醫事機構資訊重大傷病專區慢性病與處方箋健保醫療辦法行政協助業務油症患者就醫預防保健法定傳染病(包含登革熱NSI抗原快速診斷試劑、流感疫苗及兒童常規疫苗接種作業)行政協助業務相關規定健保資料站政府資訊公開組織與職掌法律、中央法規標準法所定之命令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7條規定公開事項請願之處理結果及訴願之決定國家賠償事件統計表醫療品質資訊公開健保業務報告施政計畫健保業務執行報告利用媒體通路進行政策宣導執行情形重要財務資訊全民健康保險費率精算報告公益捐贈機關或團體之補(捐)助預算、會計報告與決算健保業務概況月報會議議程及紀錄資訊內部控制聲明書委託研究書面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基金會計制度廢品標售公告公共設施維護管理執行情形健保統計資料全民健康保險統計全民健康保險統計動向重要統計資料醫事服務機構財報公開違規醫事機構資訊健保民意調查國家賠償事件統計表健保檔案應用預約申請癌症費用排行健保資料開放健保開放資料醫療評估報告醫療科技評估報告新增診療項目-醫療科技評估報告健保雙語詞彙雙語詞彙讀書趣專區讀書趣專區國際疾病分類第10版國際疾病分類第十版健保法令全民健保法相關法規最新全民健保法規公告英譯健保法規大法官會議解釋全民健康保險法函釋查詢重要政策COVID-19保費與就醫權益健保署代撥付特約醫事機構防疫獎勵金就醫因疫情無法返台慢性病人領取長期慢性病用藥作業健保費緩繳武漢肺炎停診(業)補償(貼)專區厝邊好醫師社區好醫院專業醫療審查二代健保DRG住院診斷關聯群支付制度DRG住院診斷關聯群支付制度健康存摺 MyHealthBank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慢性腎臟病防治慢性腎臟病防治110年度暑期學生實習計畫菸害與菸捐醫療資源不足改善專區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資訊整合應用服務中心中心簡介申請作業簡介收費標準作業要點審查原則表單下載檔案欄位勾選表檔案譯碼簿全民健康保險研究資料庫結案作業全民健康保險資料人工智慧應用服務試辦中心簡介作業要點申請作業及表單下載檔案譯碼簿口罩相關資訊查詢頁面口罩預購時程懶人圖口罩實名制3.0超商預購口罩實名制2.0健保快易通App及網站預購口罩實名制1.0實體通路購買口罩實名制Q&A及諮詢電話外國人買口罩Foreignerpurchasingmasks外籍人士健保就醫權益TaiwanCanHelp–全民健保的防疫貢獻影音文宣出版品期刊電子書圖書電子報近期電子報訂閱電子報取消訂閱電子報宣導素材網路櫃檯健保卡相關申辦申辦健保卡櫃台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補充保險費作業申辦補充保險費作業區承保網路櫃檯就醫費用退費申辦自墊醫療核退案件辦理進度查詢系統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線上登打作業系統自墊醫療費用核退核定通知書影本下載保險費繳納全民健康



4. 重大傷病續卡從嚴,癌友權益受損?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回首頁 | 網站導覽 | 聯絡我們 | 來院交通 | 網路掛號 | English★狂賀★本院出院準備服務吳淑娟護理師榮獲衛生福利部長照小天使關於本院各界肯定醫院介紹院長的話中興院區及長照院區服務各科介紹醫療團隊醫師陣容訊息專區最新消息新聞稿活動相簿政府公開資訊個人資料保護專區便民服務門診時間表就醫指南服務專線申訴流程檔案下載衛教資訊感謝函專區網網相連醫療連結徵才招標線上徵才招標公告志工招募論文發表論文發表聯絡我們聯絡我們院長信箱English小中大癌症防治中心:::癌症防治中心醫師陣容衛教資訊檔案下載網網相連檢查項目:::首頁便民服務衛教資訊衛教資訊衛教資訊內容標  題重大傷病續卡從嚴,癌友權益受損?張貼日期2020-03-18張貼單位癌症防治中心附件下載會?.odt。

檔案大小:14KB,下載次數:18。

內  容2013年12月,健保署發函給各大醫院,針對經治療痊癒而處於追蹤階段的癌症病人,在五年效期屆滿時,就不再續發重大傷病證明。

健保署官員也向媒體表示,從嚴審核續卡資格後,至少有2.7萬人不能再領重傷卡。

對於重大傷病卡續卡新措施,癌症希望基金會彙整病人疑問後發現,有些病人或家屬並不瞭解重傷卡權益,有的則是因為誤解媒體報導而憂心焦慮,因此我們整理出四大重點,為病友解惑。

◎重大傷病卡的權益有哪些?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癌症病人在持有重大傷病證明有效期限(目前是五年)內,接受癌症門診、相關檢查、手術和用藥等治療;或因為癌症門診而由同一醫師併行其他治療;因癌症住院而需要併行其他科別治療者,都可以免除部分負擔,並且從受理申請日即為生效日。

舉例來說,一般民眾至醫療院所看病,需要繳交「掛號費(依不同醫院而有不同)」、「門診基本部分負擔」、「門診藥品部分負擔」;如以臺大醫院門診為例,民眾若未經轉診至醫學中心看病,至少需付460元(包括100元掛號費、360元部分負擔,若藥物超過規定金額按比例部分負擔),而有重傷卡的癌症病人則僅需繳納100元,其他部分負擔費用則全免。

即使是住院檢查或治療,持有重傷卡的癌症病人,接受健保通過給付的癌症相關醫療,也可以免除所有部分負擔,僅需負擔病床差額、伙食費、及自費的醫療費用。

◎重大傷病卡的效期有多長?健保開辦初期癌症重大傷病的效期是永久有效,然而隨著醫療進步,許多病人透過健保提供的醫療服務治癒癌症,已經和非重大傷病病患無異,健保基於就醫負擔公平性,經過相關專家學者討論建議,自2002年修正公告,將癌症重大傷病的效期改為「五年換發」。

期滿只要符合續卡資格,醫師即可申請核發。

◎重大傷病卡的續卡核發資格有哪些?這次修正的只是五年期滿之後續卡資格的審查,只要癌症病人符合「需要積極或長期治療」條件,醫師仍可辦理續卡,核卡後就可以繼續持有重大傷病卡五年,且從受理申請日即為生效日。

◎若沒有重大傷病卡,我的就醫會不會有問題?重傷卡只是免除部份負擔費用,大部份的醫療費用健保都有給付。

例如,頭頸癌病患因為手術傷口造成吞嚥困難,需要插鼻胃管;或接受化學藥物治療體弱,吃東西嗆到引起吸入肺炎而住院,都屬癌症相關治療,醫師可協助續卡,且這些情況是可以健保給付的。

但若病人的糖尿病有必要檢查(比方安排腎功能、眼底視網膜檢查),或者需要調整藥物處方,還是建議病人回去由原本的新陳代謝專科醫師處理,這時就必須繳交部分負擔費用。

再此,對於早期癌症的病人而言,五年後大多只需一年一到二次的回診,且沒有重傷卡,追蹤所需要做的檢驗及檢查費用,健保一樣會給付,癌症病人僅需多負擔一年約1-2次的門診部份負擔費用。

即使不幸在沒有重傷卡的時候癌症復發,也可再申請重傷卡,以目前的核卡速度,大部份醫院已能在送件當天就可註記於健保卡中了,倘若真的在送件後核卡期間有繳交部份負擔費用,也可以申請退費(住院中的病人可向醫院申請,沒有住院的病友也可向各地健保局申請)。

癌症希望基金會長期致力於提供癌症病友正確的資訊、支持、及資源,我們會持續關心重大傷病議題。

如果您有因相關疑慮,或因政策改變造成權益受損,請與基金會連絡,讓我們收集病友的經驗及聲音,為全體癌症病友權益一起努力。

(內容轉載自希望會刊2014年4月)回瀏覽頁電話049-2231150語音掛號049-2238813傳真049-2241886地址54062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478號快速連結English就醫指南健康存摺病房別每日動態表急診病床通報動態顯示衛教資訊連結門診時間表網路掛號健康月報感謝函專區營養與食安專區政



5. 重大傷病

(二)重大傷病證明有效期限屆滿,保險對象應依規定重新申請。

六、重大傷病證明資料登錄於健保IC卡:. (一)除特殊疾病類別(第6類)得由 ...:::專案申請重大傷病申請家庭外籍看護工申請轉診服務中心:::首頁>專案申請>重大傷病申請重大傷病申請A-AA+一、重大傷病範圍:重大傷病範圍係由衛生福利部所公告,目前包括30大類。

二、保險對象:經特約醫療院所醫師診斷確定所罹患的傷病是屬於公告之重大傷病時。

三、申請:檢具下列文件郵寄或親自送件,向健保各分局申請重大傷病證明。

(急性腦血管疾病急性發作後一個月內及早產兒出生後三個月併發症住院者,其重大傷病由診治醫師逕行認定後由醫院免其自行負擔費用,免向健保局申請重大傷病證明。

) (一)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申請書(可洽健保分局領取或由本局網站或本局傳真回覆系統取得)。

 (二)特約醫院、診所開立三十日內之診斷證明書。

但前項申請書已加蓋醫師及特約醫院、診所戳章者,得免送診斷證明書。

(申請書及證明書之診斷病名欄,應加填國際疾病分類碼)。

  (三)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兒童得以戶口名簿代替)。

現場臨櫃申請者,請盡量攜帶健保IC卡。

 (四)病歷摘要或檢查報告等相關資料。

 (五)重大傷病診斷為下列病名者,請另檢附相關文件。

四、保險對象持重大傷病證明於有效期限內就醫,其免自行負擔費用之範圍包括:  (一)重大傷病證明所載之傷病,或經診治醫師認定為該傷病之相關治療。

  (二)因重大傷病門診,當次由同一醫師併行其他治療。

  (三)因重大傷病住院須併行他科治療,或住院期間依病情需要,併行重大傷病之診療。

  (四)保險對象如因重大傷病住院,並於住院期間申請獲准發給該項重大傷病證明,以當次住院第一日起(同一疾病由急診轉住院者,以急診第一日起算)免自行負擔費用;如以住院期間之檢驗報告,於出院後才確定診斷提出申請者,施行該確定診斷檢驗之當次住院亦免自行負擔費用。

五、重大傷病證明有效期限: (一)據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範圍規定,並以保險人受理日期為重大傷病證明生效日。

 (二)重大傷病證明有效期限屆滿,保險對象應依規定重新申請。

六、重大傷病證明資料登錄於健保IC卡: (一)除特殊疾病類別(第6類)得由患者選擇是否登錄外,其餘類別之重大傷病證明資料一律登錄於健保IC卡 內,登錄的資料包括重大傷病的疾病代碼、有效期限起、迄日等。

 (二)自94/3/1起不再核發重大傷病證明紙卡(除第6類外),可於就醫時請醫療院所協助更新或請自行至本局 各分局、聯絡辦公室之公共資訊服務站或鄉(鎮、市、區)公所之讀卡機更新健 保IC卡,如卡證有效期限即將到期者,請於效期屆滿前重新檢具相關資料提出申請,逾期作廢。

  (三)持健保IC卡至醫療院所看診時,醫療院所讀取健保IC卡重大傷病註記,必須配合醫師卡才能讀取重大傷病代碼、有效起迄日期,經醫師診斷當次就醫確屬重大傷病或其相關治療,才可以免繳部分負擔費用。

七、重大傷病證明遺失或損壞時如何申請補發: (一)特殊疾病類別領重大傷病證明紙卡者:於有效期限內如有遺失或損毀,保險對象可填寫「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卡遺失補領申請書」併隨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郵寄或親自送件, 向健保分局(各地區全民健康保險分局均可)申請補發,不需再附診斷證明書。

遺失補領申請書可由傳真回覆系統取得或至健保分局現場填寫,傳真號碼:02-27080068按1後再按文件代碼544900 (二)重大傷病證明資料已登錄健保IC卡者,健保IC卡遺失或損壞時,請依「健保IC卡管理須知」規定,填寫「請領健保IC卡申請表」,並檢附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採郵寄辦理者檢附影本)請領健保IC卡。

八、榮總門診申辦時間:週一至週五08:00~17:00(地點:第一門診一樓專案業務櫃檯)      榮總住院申辦時間: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30~17:00(地點:中正樓一樓住院3號專案櫃檯)備註:保險對象經特約醫療院所醫師診斷確定所罹患的傷病是屬於公告之重大傷病時,應檢具相關文件郵寄或親自送件,向健保各分局申請重大傷病證明。

 最後更新:2019/10/2914:15:02



6. 重大傷病卡

重大傷病卡的目的,在於免除民眾因重大傷病就醫時所需持續負擔的龐大醫療費用,造成家庭整體經濟 ... 重大傷病證明有效期限屆滿,保險對象應依規定重新申請。

Home>社會福利>重大傷病卡    (一)何謂重大傷病卡? 重大傷病卡的目的,在於免除民眾因重大傷病就醫時所需持續負擔的龐大醫療費用,造成家庭整體經濟上的沈重負擔,甚至可能因為付不出醫療費用而導致加重患者病情。

 (二)重大傷病的範圍為何? 重大傷病範圍係由衛生福利部公告,目前包括三十大類,詳細公告範圍疾病可由傳真回覆系統或健保署網路取得。

傳真號碼:02-27080068按1後再按文件代碼305200。

 (三)申請應備文件為何? 保險對象經特約醫療院所醫師診斷確定所罹患的傷病是屬於公告之重大傷病時,可檢附下列文件郵寄或親自送件,向健保各分局申請重大傷病證明,或可請醫院協助代辦(醫院協助代辦需酌收100元代辦費)。

  1.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申請書。

 2.特約醫院、開立三十日內之診斷證明書。

但前項申請書已加蓋醫師及特約醫院戳章者,得免送診斷證明書。

(申請書及證明書之診斷病名欄,應加填國際疾病分類碼) 3.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身分證或健保卡) 4.病例摘要或檢查報告等相關資料。

 註1.通過審核,重大傷病卡資格將會直接註記在健保IC卡上。

 註2.重大傷病證明之核定,以保險人受理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為之,並通知申請人或代辦申請之特約醫院、診所。

 (四)重大傷病卡可享有之福利? 1.重大傷病證明所載之傷病,或經診治醫師認定為該傷病之相關治療。

免自行負擔費用。

 2.因重大傷病門診,當次由同一醫師併行其他治療。

免自行負擔費用。

 3.因重大傷病住院須併行他科治療,或住院期間依病情需要,併行重大傷病之診療。

免自行負擔費用。

 4.保險對象如因重大傷病住院,並於住院期間申請獲准發給該項重大傷病證明,其當次住院第一日起(同一疾病由急診轉住院者,以急診第一日起算)免自行負擔費用;如以住院期間之檢驗報告,於出院後才確定診斷提出申請者,施行該確定診斷檢驗之當次住院亦免自行負擔費用。

  (五)是否有有效期限限制? 重大傷病證明有效期限之規定如下: 1.依據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範圍規定,並以保險人受理日期為重大傷病證明生效日。

 2.重大傷病證明有效期限屆滿,保險對象應依規定重新申請。

失智症患者依據『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範圍』規定其重大傷病證明為永久有效。

 3.因重大傷病住院須併行他科治療,或住院期間依病情需要,併行重大傷病之診療。

免自行負擔費用。

 4.保險對象如因重大傷病住院,並於住院期間申請獲准發給該項重大傷病證明,其當次住院第一日起(同一疾病由急診轉住院者,以急診第一日起算)免自行負擔費用;如以住院期間之檢驗報告,於出院後才確定診斷提出申請者,施行該確定診斷檢驗之當次住院亦免自行負擔費用。

 ◆貼心小叮嚀:家屬常誤會領有重大傷病卡,在失智症的自費藥品上仍可抵免,其實不然。

失智症的藥物,在健保給付上需符合『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經由醫師評估後向健保署申請藥品給付。

 



7. 健保重大傷病卡永久有效?

罹患肺癌已經5年的小郭,有天回診追蹤時醫院告訴他重大傷病卡已到 ... 腎等,有效期限就是永久;但有些重大傷病則設有3個月(首次情況)、1 ...1102SMTWTFS會員登入還不是會員?立即加入記住Email忘記密碼?管理者登入記住帳號標題來源類別發行日期閱讀權限-選擇來源-新聞月刊季刊其他無-選擇類別-財經時勢市場動態健康醫療百科調查&排名公、勞、農、健保醫療、健康保險投資理財退休規劃人壽保險財產保險現代看保險市場訊息~-會員種類-書城會員電子報會員新聞會員新聞會員Plus不放置新聞------------新聞搜尋><會員登入|會員中心新聞搜尋2021年2月26日星期五今日要聞《現代保險健康理財》媒體集團現代保險教育事務基金會《現代保險》書城財經時勢市場動態健康醫療百科調查&排名公、勞、農、健保醫療、健康保險投資理財退休規劃人壽保險財產保險市場訊息收件人姓名:小姐先生收件人Email:寄件人電話:顯示不顯示新聞 公、勞、農、健保健保重大傷病卡永久有效?文/沈玉芬|2009.10.01 (月刊)*老魏因血便就醫檢查後證實為零期大腸癌,開刀住院治療後,老魏想申請健保重大傷病卡,卻被醫院告知他的情況不符,為什麼?*小潔罹患紅斑性狼瘡,就醫時都免健保部分負擔。

上個月小潔因為闌尾炎開刀住院3天,出院批價時費用收據上卻出現部分負擔的金額,怎會這樣呢?*罹患肺癌已經5年的小郭,有天回診追蹤時醫院告訴他重大傷病卡已到期,無法再享有免部分負擔的優待。

小郭可以再提出申請嗎?為避免醫療資源被過度浪費、濫用,健保法特別設有部分負擔的規定,也就是民眾就醫時會被要求負擔部分的健保醫療費用。

目前除了門診與住院外,藥品的費用也適用這項規定。

不過,沒有浪費之虞的分娩、預防保健則除外,此外,法定重大傷病也不適用。

重大傷病的選定標準為何?那麼,哪些傷害或疾病算是重大傷病?選定的標準與原則為何?一般人會直覺的認為,情況嚴重的傷害或疾病就是「重大傷病」,事實上並不完全正確。

健保重大傷病是由衛生署制定,主要選定的考量有下列3大原則:1.總醫療費用昂貴、2.治療時間較長、3.需積極治療者。

因此,並不是病情嚴重的傷病就一定符合健保重大傷病的範圍。

零期癌不算重大傷病目前衛生署公告的健保重大傷病範圍共分為30大類,包括需積極或長期治療的癌症、洗腎、慢性精神病、接受器官移植後的追蹤治療、公告的罕見疾病等等(詳附表)。

民眾因病就醫能否免除部分負擔,首須瞭解是否屬於法定重大傷病範圍,再看醫師診斷的病名是否符合重大傷病的規定。

案例1中的老魏,之所以無法申請重大傷病卡,是因為只有「需積極或長期治療的癌症」才屬於法定重大傷病,零期癌不算。

重大傷病證明並非終身有效此外,重大傷病證明適用的範圍,是以該證明所載的傷病或該傷病的相關治療為限。

因此,因紅斑性狼瘡持有重大傷病卡的小潔,只有在因紅斑性狼瘡就醫時才享有免部分負擔的優待,因闌尾炎開刀當然不適用,所以醫院會收取部分負擔。

另外,重大傷病卡都有設定有效期間,如果是需要終身治療的疾病,譬如血友病、慢性精神病、洗腎等,有效期限就是永久;但有些重大傷病則設有3個月(首次情況)、1年、3年或5年的有效期間,到期後必須再次提出申請並通過審核才能繼續使用。

譬如,先天性畸形唇顎裂的有效期限是3年,癌症是5年,有效期限到了,保戶必須提供「最近1個月醫師治療評估資料」,包括須繼續治療的計劃等,由健保局審核是否續發重大傷病卡。

因此,案例3的小郭,能否再申請重大傷病證明,要看醫師是否認為他的肺癌需要繼續接受治療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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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重大傷病證明-福利搜尋-i-fare 福利好幫手

重大傷病註記於健保卡後,於有效期限內就醫可免自行負擔費用,範圍包括:. 1.有載明之傷病,或經診治醫師認定為該傷病之相關治療。

2.因重大 ...首頁福利搜尋重大傷病證明搜尋條件福利導覽輔助簡介輔助對象洽辦單位【中央】重大傷病證明發布日期:2020.09.01 修改日:2020.09.01福利對象無年齡限制,無經濟限制罕見重大傷病收合資訊具備資格保險對象經特約醫療院所醫師診斷確定所罹患的傷病屬於公告之重大傷病福利內容◎補助內容:重大傷病註記於健保卡後,於有效期限內就醫可免自行負擔費用,範圍包括:1.有載明之傷病,或經診治醫師認定為該傷病之相關治療。

2.因重大傷病門診,當次由同一醫師併行其他治療。

3.因重大傷病住院須併行他科治療,或住院期間依病情需要,併行重大傷病之診療。

◎有效期限:1.以受理日期為重大傷病證明生效日。

2.重大傷病證明有效期限屆滿,可於下列期限內依規定重新申請:(1)有效期間為2年以上:到期前3個月。

(2)有效期間為1年或6個月:到期前1個月。

(3)有效期間為3個月以下:到期前14日。

應備證件資料1.重大傷病證明申請書。

2.30日內之診斷證明書。

※若申請書已加蓋醫師及特約醫院、診所戳章者,得免送診斷證明書。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兒童可以戶口名簿代替)、健保卡。

4.病歷摘要或檢查報告等其他相關文件。

洽辦單位健保分區業務組健保諮詢服務專線:0800-030-598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檔案下載重大傷病項目及其證明有限期限(108.04.02發布修訂)(108.04.11更新)重大傷病申請書延伸閱讀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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