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kmuh.org.tw/www/kmcj/data/10311/14.htm | 口咽癌第二期

 回首頁│搜尋引擎│高醫醫訊PDF文件│加入我的最愛│高醫網站第12期第11期第10期第9期第8期第7期第6期第5期醫師,我還能活多久?-談口腔癌預後耳鼻喉科  鄭凱元主治醫師(103年11月)49歲,陳先生。

帶著忐忑不安的心情與面露愁容的太太進來門診聽取上回切片的報告。

先生猶豫著,但仍坐上了治療椅。

醫生點了點滑鼠、看著電腦,緩緩轉身面向病患與家屬宣告確實為口腔癌。

此時,氣氛停滯。

先生臉沉不發ㄧ語,但似乎早已心裡有數。

太太低聲啜泣、潸然淚下。

醫生靜觀其變、思索接下來如何解釋。

隨之而來,太太壓抑的情緒終於爆發,開始抱怨、啼哭---怎麼會這樣?嗚嗚!叫你戒檳榔,你就不聽。

嗚嗚!---接著,焦急瘋狂地提問---醫生,怎麼治療?第幾期?還有救嗎?還能活多久?---上述的情景,在行醫的這幾年來不斷地上演、相信專長於頭頸癌的醫師們更是屢見不鮮。

理應習以為常、駕輕就熟的我,卻至今依然頭痛面對這群病患。

頭痛於怎麼替患者治療、怎麼減經治療的副作用、怎麼解釋病情、怎麼安撫、怎麼安排對患者及其家屬才是最好。

尤其當要我回答還能活多久時?更是讓我不知所措。

病理切片確認後,再檢查口腔癌分期一旦診斷出口腔癌,醫生將安排一系列的檢查來確定癌症的分期。

可能的檢查包括電腦斷層攝影、核磁共振造影、正子攝影、超音波檢查、核子醫學攝影、X光檢查、胃鏡、血液學檢查等等。

依照美國癌症醫學會(AmericanJointCommitteeonCancer,AJCC)的TMN﹝原發腫瘤大小(T)、頸部淋巴結轉移之有無(N)、是否有遠隔轉移(M)﹞分期系統,可將口腔癌分為零至四期。

第零期:即原位癌腫瘤,細胞局限在口腔黏膜上皮內。

第一期:腫瘤小於或等於2公分,且無頸部淋巴結(或遠處器官)轉移。

第二期:腫瘤界於2至4公分之間,且無頸部淋巴結或遠處器官轉移。

第三期:病灶大於4公分,而不侵犯附近深層其它組織,亦無頸部淋巴結轉移;或病灶不論大小,可觸摸到同側頸部單顆小於三公分的腫大淋巴結。

第四期:有以下任何一種情形,包括:腫瘤侵犯鄰近的組織(如穿過顎骨外層、深入深層肌肉、上顎竇、皮膚)、頸部淋巴結轉移的數目超過一個(不論是在原發病灶的同側、對側或兩側都有)、對側或兩側頸部淋巴結轉移、單側頸淋巴結已超過3公分、已發生遠處器官轉移等。

治療方法依臨床分期有所不同:手術、化療、放射治療至於治療,根據NCCN(NationalComprehensiveCancerNetwork)的準則,口腔癌原則上以手術切除為主。

放射線治療及化學治療常合併使用於晚期術後的病患或在某些情形下當成替代療法。

手術的程序大抵可分成三部分:(一)原發部位的切除、(二)頸部淋巴結廓清、(三)傷口的重建。

第零期及第一期的口腔癌往往只需要將原發部位切除即可,第二期以上的口腔癌則需加上同側或雙側頸部淋巴結的清除,第三、四期較晚期的口腔癌因原發部位切除範圍大,則可能需要拿取手臂或大、小腿的游離皮瓣予以重建。

放射線治療對於第一期及第二期小的侷限性腫瘤有效,可做為替代療法。

對於第三及第四等晚期的病人,則須合併手術或化學治療。

手術後如有危險因素,如:手術切口邊緣仍有殘存腫瘤細胞、淋巴結轉移(二粒以上)、淋巴結膜外侵犯、神經周圍或淋巴血管侵犯者,須行手術後放射線治療。

單獨使用化學藥物治療並無法治癒口腔癌症。

口腔癌化學治療主要提供以下功能,(一)放射線合併化學治療用於晚期、再發性、全身性轉移導致無法手術或手術失敗患者,可增加局部控制率、顯著增加病人的存活率,或提供暫時緩解、延長生命及提高生活品質的效果;(二)較晚期之病患用於手術或放射線治療前後的引導性或輔助療法,可以減少部分遠處器官轉移的機會。

由此可知,口腔癌的治療是一種多專科、多團隊的合作。

包括耳鼻喉科、牙科、整形外科、放射腫瘤科、血液腫瘤科、復健科、營養師、癌症個管師、護理師團隊、社工團隊等等。

即所謂客製化的整合式全人照護。

口腔癌之存活率,愈早期愈佳而一般人最關心的預後情形。

依國民健康署最新的統計分析,民國96年至民國100年國人口腔癌的五年存活率(如表)---第零期83.2%、第一期76.9%、第二期67.7%、第三期54.9%、第四期33.3%---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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