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 | 陽光基金會

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英語:Sunshine Social Welfare Foundation),簡稱陽光基金會,成立於1981年12月18日,是台灣社會福利團體之一。

陽光基金會的服務對象 ...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跳至導覽跳至搜尋座標:25°03′08″N121°32′21″E/25.0521869°N121.5390943°E/25.0521869;121.5390943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SunshineSocialWelfareFoundation成立時間1981年12月18日類型基金會目標顏面損傷和燒傷地點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91號3樓方法生理、心理、社會重建,預防宣導口號有陽光的地方就有愛網站www.sunshine.org.tw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英語:SunshineSocialWelfareFoundation),簡稱陽光基金會,成立於1981年12月18日,是台灣社會福利團體之一。

陽光基金會的服務對象包含燒傷者及血管瘤、神經纖維瘤(NF)、口腔癌(顏面惡性腫瘤)等先天、後天及其他不明原因致顏面病變損傷者,服務版圖遍及台灣各縣市。

以服務使用者的需求為首,陽光基金會整合社工、復健、心理及社教等專業團隊,陪伴顏損及燒傷者(簡稱傷友)改善生理功能、強化社會心理功能、提昇職業重建能力、增進社會參與,並促進社區安全與健康。

[1]由於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新聞頭條[2],口腔癌發生率、死亡率持續攀升,成為30至49歲男性最常發生的癌症。

然而,口腔癌病友因病可能帶來的臉部缺損,以及治療過程中所耗費的社會成本,在當時並未獲得完整重視。

2006年,陽光基金會正式展開口腔癌病友(簡稱口友)的全方位服務,致力於提升口友在術後的生活品質、居家照護,以及生理重建等各面向服務。

此外,陽光基金會亦投入推動各項口腔病變的防治服務,提昇社會對檳癌危害的關注,重視口腔保健觀念,以及及早篩檢、盡早治療等衛教知識。

[3]目錄1成立源起2基金會歷史3組織架構4參考資料5外部連結成立源起[編輯]源起於燒傷作者沈曉亞的一本著作《怕見陽光的人》。

該著作道出顏面損傷者所遭受之不平等對待,當時引起社會極大的迴響,更發現多數顏損者依然躲在角落裡怕見陽光。

因此,為了捍衛顏面損傷朋友的權益,以全方位服務為顏損及燒傷者重建環境、身體心理與社會功能,維護其尊嚴與人權,有一群來自不同領域的專業人員[誰?]共同發起、繼而成立全台灣第一個服務顏面損傷的公益團體[3]。

基金會歷史[編輯]1981年12月18日,該基金會正式成立。

1987年,陽光基金會以九位傷友、五位志工、兩週的時間,以腳踏車環島的方式,沿途舉辦預防意外傷害宣導座談會,開啟陽光預防宣導之頁[3]。

為強化初級預防工作,陽光長年來持續於全國各地進行燒傷預防、關懷尊重顏損者之教育宣導,積極預防燒傷意外,並深入校園,傳達同理心培養、正向教育之理念。

2006年,陽光基金會正式展開口腔癌病友(簡稱口友)的全方位服務,致力於提升口友在術後的生活品質、居家照護,以及生理重建等各面向服務。

此外,陽光基金會亦投入推動各項口腔病變的防治服務,提昇社會對檳癌危害的關注,重視口腔保健觀念,以及及早篩檢、盡早治療等衛教知識[3]。

2010年,在陽光基金會成立屆滿三十週年之際,提出了「臉部平權」的主張,呼籲大眾以行動支持、尊重顏損者,極力爭取讓每一位顏損者可以擁有成功而圓滿的人生[4]。

組織架構[編輯]董事長:楊瑞永副董事長:陳永隆常務董事:馬海霞/韓良俊/張承中董事:張捷/曾國峰/劉陽明/周筱姿/林昭吟/盧克文/餘明光/彭淑華監察人:闕河淵/馬長生/金世朋參考資料[編輯]^<致力公益、人道與環保3團體獲文化獎>,台灣醒報。

^<比塑化劑更毒!!全國超過5萬名學子嚼檳榔>,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新聞頭條。

^3.03.13.23.3陽光基金會官方網站。

^<百名陽光傷友不畏寒風元旦升旗集體呼籲「臉部平權」總統夫人為顏損朋友加油打氣>,陽光基金會。

外部連結[編輯]陽光基金會陽光基金會-痞客邦陽光基金會的Facebook專頁閱論編臺灣社會運動人權運動↗(勞工運動↗·原住民族運動↗·農民運動↗·性別平等運動↗)政治運動↗·司法改革運動↗·媒體改革運動↗·環境運動↗·文化保存運動↗·學生運動↗·食品安全運動↗·體育改革運動↗身心障礙權利事件玻璃娃娃案·政大搖搖哥事件組織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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