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弟弟在外欠下債務.是否家人會成為債務繼承人 | 家人債務

想說他的債務會不會波及到其他家人.財產會被假 扣押之類的.有點擔心.如果會.那我們事先要做什麼來防範嗎?尤其 最近看到新聞那麼多莫名其妙繼承上千萬債務我們 ...所有分類健康商業與財經娛樂與音樂家居與園藝家庭與人際關係寵物懷孕與育兒政治與政府教育與參考新聞與活動旅遊汽車與交通消費電子產品環境社會科學社會與文化科學美容與造型藝術與人文遊戲與休閒活動運動電腦與網際網路食品與飲料餐廳與小吃Yahoo奇摩知識+將於2021年5月4日(美國東部時間)終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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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anktonplankton發問時間:政治與政府法律與道德·10年前如果弟弟在外欠下債務.是否家人會成為債務繼承人如題.弟弟向銀行借了不少錢.未婚.也還在世家人已經徹底放棄他.不管他的任何事但是又怕到時會不會由父母和我們這些兄弟姊妹必須償還他的債務.看了一下有關繼承順位的問題.發現父母和兄弟姊妹也是在繼承人的範圍的樣子.想說他的債務會不會波及到其他家人.財產會被假扣押之類的.有點擔心.如果會.那我們事先要做什麼來防範嗎?尤其最近看到新聞那麼多莫名其妙繼承上千萬債務我們就心寒...不希望連薪水都要被扣押.另外我們家人都沒有替他做保謝謝!回答收藏7個解答評分JACKLv410年前最佳解答如何辦理拋棄繼承(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條(繼承權拋棄之自由及方法)一、拋棄繼承之意義:繼承開始後,依法有繼承權之人依法定方式所為否認繼承效力之意思表示;也就是說應該繼承的人,具狀向法院表示不要繼承被繼承人遺留財產上之一切權利及義務(包含:全部財產、債權及債務)。

二、拋棄繼承之規定:(一)管轄法院:由繼承開始時,被繼承人住所地之法院管轄。

(非訟事件法第144條)(二)繼承順序:1.依民法第一一三八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而定之:(1)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孫(外孫)子女、曾孫(外曾孫)子女)。

(2)父母(不含繼父母)。

(3)兄弟姊妹(1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兄弟姊妹,2其子女無繼承權)。

(4)祖父母(含外祖父母)。

2.補充說明:(1)配偶與各順序繼承人共同繼承。

與配偶同為繼承之同一順序繼承人均拋棄繼承權,而無後順序之繼承人時,由配偶單獨繼承;配偶拋棄繼承權者,由與其同為繼承之人繼承。

(2)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其親等近者均拋棄繼承權時,由次親等之直系血親卑親屬繼承。

即須子女輩全部拋棄繼承時,孫輩始有繼承權。

(3)第一順序之繼承人,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

(4)先順序繼承人均拋棄其繼承權時,由次順序之繼承人繼承。

後順序繼承人在先順序繼承人拋棄繼承之前,因尚無繼承權,並無拋棄繼承可言。

(三)辦理期限: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二個月內為之。

所謂知悉得繼承之時,指知悉被繼承人死亡事實之時;後順序之繼承人因先順序之繼承人拋棄繼承,而得為繼承人者,則於知悉先順序繼承人拋棄繼承之事實起算。

(四)辦理方式:須以書面向法院為之,並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

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可載明「被繼承人雖有其他應為繼承之人,但因不知其住所而不能通知。

」(五)應備文件:(各一份)1.拋棄繼承聲請書:請載明聲請人聯絡電話。

2.被繼承人除戶戶籍謄本(如戶籍尚無死亡記載,應同時提出死亡證明書)。

3.拋棄人戶籍謄本、印鑑證明、印鑑章。

4.繼承系統表。

5.拋棄通知書收據(已通知因其拋棄應為繼承之人之證明)。

※拋棄繼承權聲請狀、繼承系統表、繼承權拋棄通知書、繼承權拋棄通知書收據,本院服務中心備有例稿。

※在國外住居之拋棄人,如無法在國內戶籍機關取得印鑑證明,也無法到法院陳明拋棄確為其本人真意時,則可將其拋棄之意思表示作成書面(拋棄繼承權書及授權書)至中華民國駐該外國使領館或相當機構公證或認證後,隨拋棄繼承權聲請狀附交或另補陳法院。

三、法院之調查:拋棄繼承為非訟事件,由法院依職權調查事實及必要之證據,以明管轄權之有無、拋棄人有無繼承權、是否為拋棄人之真意等,並將調查結果函知拋棄人,不另製作裁定。

四、拋棄繼承之溯及效力:拋棄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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