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 | 國泰婦產科評價

至於如何避免類似糾紛,婦科醫師李茂盛說:「用鴨嘴器內診,處女膜破裂機率 ... 洪女因陰道搔癢紅腫至南京實和聯合診所(現已歇業)看診,由國泰醫院婦產科女 ...最新消息門診異動院內活動媒體報導特約專區政令宣導醫院消息21八月撐裂處女膜醫判賠6萬提告逾訴訟期限僅獲撫慰金【張欽、丁牧群╱台北報導】三十九歲未婚沒性經驗的洪姓女子,五年前因陰道紅腫到北市南京實和聯合診所看診,國泰醫院支援女醫師黃文貞用擴陰器(俗稱鴨嘴器)為洪女內診時,把其處女膜撐裂流血,洪女憤而向黃女、國泰醫院及診所負責人蘇仁和連帶求償兩百萬元,但台北地方法院只判蘇賠六萬元。

醫療糾紛起醫療糾紛發生在二○○二年十月,洪女因陰道紅腫,且有不正常分泌物,到南京實和聯合診所(現已歇業)看診,由黃文貞內診。

洪女指控黃明知她是處女,竟未告知內診可能弄破處女膜,就以鴨嘴器撐開陰道,致處女膜裂開流血。

診所負責人扛責洪女主張,醫師黃文貞未告知她要用鴨嘴器內診,黃女雖抗辯洪女同意才內診,且未把鴨嘴器撐到最大,洪女的處女膜也可癒合,但法官認為黃女用鴨嘴器內診與洪女處女膜破裂有因果關係,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不過,洪女看診後隔月就寄存證信函指控黃女,卻於兩年四月後才提告,已逾法定兩年時效無權求償。

此外,黃女雖是國內首名因撐破病患處女膜被依業務過失傷害罪起訴的醫師。

但高等法院以黃女獲洪女同意內診,過程中洪女喊痛,黃就中止內診,已善盡注意義務,因此去年判黃女無罪確定。

不過,台北地院民事庭法官依《民法》規定,認為蘇仁和是診所負責人,洪女到診所看診即與蘇仁和締結醫療契約,黃是蘇的履行輔助人並負「完成洪女陰道不正常分泌物及搔癢治療程序」的附隨義務,因此蘇要為洪處女膜破裂負不完全給付責任,須賠洪六萬元慰撫金。

「法官認定太嚴」蘇仁和昨說:「我當時好心掛名診所負責人,不認識黃文貞更不知她與洪女有醫糾,被判賠很冤枉,研究後決定是否上訴。

」黃的委任律師張家琦說:「法官認定對醫師太嚴苛。

」至於如何避免類似糾紛,婦科醫師李茂盛說:「用鴨嘴器內診,處女膜破裂機率高達百分之九十五,有些醫師會要求病患簽署同意書,但沒有強制性,若患者未滿十八歲,則會要求獲父母同意再進行內診。

」處女膜撐裂示意圖洪女求診時,醫師黃文貞用鴨嘴器撐開陰部內診,將處女膜弄裂流血。

醫師撐破處女膜糾紛事件簿2002/10/12洪女因陰道搔癢紅腫至南京實和聯合診所(現已歇業)看診,由國泰醫院婦產科女醫師黃文貞內診2002/11/20洪女寄存證信函指黃女未告知診療內容,造成她處女膜破裂2003/01/07洪女告黃女涉嫌業務過失傷害罪(後來黃獲判無罪確定)2005/03/03洪女向黃女、國泰醫院、南京實和聯合診所負責人蘇仁和提連帶賠償200萬元2007/08/09洪女求償因超過2年時效,台北地院只判診所負責人蘇仁和賠6萬元資料來源:台北地院判決書新聞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70821/3748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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