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職業傷病的樣貌(下)::職災補償::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 | 塵肺症 補助

其中的塵肺症,是許多國家在工業發展初期最主要的職業病,也是歷史最 ... 職安署並編列補助,以經費獎勵方式,鼓勵十大職業傷病防治中心及 ...職安議題首頁»職安議題»職災補償»台灣職業傷病的樣貌(下)台灣職業傷病的樣貌(下)2018.09.20上一篇:台灣職業傷病的樣貌(上)三、職業傷病的類型職業傷病指的是因工作而造成的傷害與疾病。

姑且不論台灣法規上的歧異的名詞與定義,職業傷病的分類大多先區分「災害事故」與「疾病」,前者指的是執行職務時遭受的立即性傷害,後者指的則是執行職務所致疾病,可能急性發作(例如急性中毒、心肌梗塞猝發),也可能慢性發生(例如慢性皮膚炎、塵肺症、癌症)。

職業醫學常依醫學專科分類方式,將職業病分為呼吸道疾病、肌肉骨骼疾病、皮膚疾病、肝臟疾病、心腦血管疾病、生殖系統疾病、腎臟疾病、神經系統疾病等類型;但在職業病的認定與補償上,也會依據致病成因做分類,例如熱危害疾病、震動引起的疾病、石綿相關疾病、塵肺症等。

但須留意的是,「職業災害事故」與「職業病」時常不易清楚區隔,例如,滑倒造成的肌腱韌帶拉傷,可能被歸類為傷害也可能被歸類為疾病;外傷之後可能衍生慢性疾病問題,即「由傷轉病」,也會使災害與疾病的區分變得困難。

以下概要介紹職業傷病的主要類型與台灣本土流行病學研究呈現的樣貌。

(1)   職災事故傷害職災事故風險較高的產業包括營造業、礦石採集業、農林漁牧業、傳統製造業;原住民、外勞、勞力工作者、非穩定工作者、社會經濟階層較低者、小型事業單位工作者、長工時與夜班輪班工作者,則是發生職災的高風險族群。

陳介然等人分析勞動部2013年的調查資料,則發現台灣受僱者在過去一年中,自評曾發生非致命性職業傷病的盛行率,男女分別為13%與10%,其中營造業男性受僱者甚至高達20%。

統計分析也發現,事業單位規模小於50人、長工時、夜班輪班、工作心理負荷較高者,發生職災的風險較高(陳介然,鄭雅文etal.2015)。

(2)   職業性呼吸道疾病職業性呼吸疾病包括急性肺部疾病,如刺激性物質造成的氣管收縮、肺泡炎、肺水腫等,也包括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氣喘、慢性阻塞性肺疾、塵肺症、肺癌等。

其中的塵肺症,是許多國家在工業發展初期最主要的職業病,也是歷史最悠久、人數規模最龐大的職業病,目前在發展中國家也仍是最主要的職業病。

其他常見的職業性呼吸道疾病類型與其職業危害,整理於表5。

(3)   職業性肌肉骨骼疾病職業性肌肉骨骼疾病是相當普遍的職業病,包括下背痛、頸肩症候群、肱骨踝上炎(網球肘)、腕隧道症候群等類型。

其致病因素主要為人因性危害,例如負重、搬運、抬舉或推拉動作、重複性動作、長期振動、不正常姿勢、長時間站立或扭轉、坐式工作型態。

而立即性災害事故如滑倒、摔落、撞擊、扭傷,也可能造成下背痛或其他肌肉骨骼疾病。

此外,長時間過度勞動、缺乏休息、情緒緊張等社會心理性危害,也可能造成肌肉骨骼問題的發生或惡化(郭育良2007)。

在大多數已開發國家,肌肉骨骼疾病是最常見的職業病類型,而就台灣的勞保職業病資料觀之亦不例外。

根據勞動部2013年的調查,台灣受僱者在過去一年內曾有肌肉骨骼問題的比例高達60%,以肩、頸、下背或腰部的病痛最為常見(勞動部勞動與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2013)。

(4)   職業性皮膚疾病職業性皮膚疾病的致病因子多元,主要來自化學性危害,如有機溶劑、電鍍液、黏膠、清潔劑、染燙劑、水泥、防腐劑、含金屬溶劑。

但物理性危害(如濕熱、振動、紫外線、日光曝曬)、生物性危害(如細菌或病毒感染、植物毒液)與人因性危害(如反覆性磨擦),也可能造成皮膚疾病(郭育良2007)。

職業性皮膚病起初的徵兆往往隱而不顯,但倘若慢性發作則不易根除。

最常見的職業性皮膚疾病類型是接觸性皮膚炎,約佔九成以上,其他類型的職業性皮膚病還有痤瘡、疥瘡、白斑病、凍傷、灼傷等。

接觸性皮膚炎又可分為「刺激性」與「過敏性」兩類,前者好發於染製業、美容美髮業、營造業、清潔業、化工業、高科技電子業,而後者與接觸過敏性物質有關。

根據郭育良教授等人的研究,台灣男女性受僱者中在過去一年,曾罹患職業性皮膚疾病的比例分別為4.4%及4.2%(Shao,Yehetal.2001)。

(5)   職業性石綿相關疾病石綿為致癌物質,可能導致的疾病包括石綿肺症、肋膜病變、惡性間皮瘤、肺癌、喉癌、卵巢癌。

大多數國家(包括台灣)已全面禁用石綿,但由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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