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尼羅熱 | 西尼羅熱

行政院衛生署中華民國95年2月9日署授疾字第0950000053號公告「西尼羅熱」為指定傳染病。

中華民國96年7月1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600091011號令修正 ...西尼羅熱FacebookLine列印取得短網址回上一頁取得短網址×網址複製關閉複製行政院衛生署中華民國95年2月9日署授疾字第0950000053號公告「西尼羅熱」為指定傳染病。

中華民國96年7月1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600091011號令修正公布「傳染病防治法」,茲將「西尼羅熱」列為第五類傳染病。

 行政院衛生署中華民國96年10月9日署授疾字第0960000892號公告「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自96年10月15日生效。

茲將「西尼羅熱」修正為「傳染病防治法」規定之第二類傳染病。

西尼羅熱是一種由西尼羅病毒所引起的急性傳染病。

西尼羅病毒最早是從1937年烏干達一名發燒婦女身上發現,主要流行地區在非洲的部分地區、中東地區及美洲,也曾經在埃及、希臘、以色列、印度、法國、羅馬尼亞、捷克、澳洲等地區流行。

疾病資訊疾病介紹最新消息及疫情訊息新聞稿統計資料查詢國際重要疫情西尼羅熱病毒流行區更多...重要指引及教材傳染病病例定義暨防疫檢體採檢送驗事項西尼羅熱防治工作手冊西尼羅熱核心教材更多...治療照護病人及接觸者處理更多...Q&A宣導素材多媒體海報單張手冊廣播其他更多...研究出版歷年研究計畫疫情報導更多...:::網站導覽隱私權保護資訊安全著作權聲明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雙語詞彙電子報署長信箱1005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MAP電話:02-2395-9825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全年無休免付費)聽語障服務免付費傳真:0800-655955國外可撥打+886-800-001922(自國外撥打回國須自付國際電話費用)Copyright©2019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Allrightsreserved.本網站建議使用IE10以上版本瀏覽器及以1920x1080解析度,以獲得最佳瀏覽體驗。

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提供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https://www.ndc.gov.tw/cp.aspx?n=32A75A78342B669D)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常見健康問答


延伸文章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