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醫院的怪鐘文化 | 台大兒科住院醫師

回想我的住院醫師時代,兒科住院醫師的傳統是下午四點半交班、五點下班。

還記得當年我這個可憐而無知的R1(第一年住院醫師),有次提早在下午四點二十分去加護病房 ...             最新著作台大醫院的怪鐘文化本文刊登於楓城新聞與評論第135期,2004.10.1.作者:台大醫院小兒部李秉穎醫師建立:2004.09.13修改:2014.10.02每到下午五點鐘,隨著下班的樂聲響起,台大醫院的電梯動不動就被塞爆,一天的工作終於結束了。

奇怪的是,各病房護理站的醫師大多留在原地。

到各出口看一下,也很少看到有醫師準時下班走出醫院。

是這些醫師的聽力太差聽不到樂聲?還是台大醫院禁止醫師準時下班?打聽一下才知道台大醫師的耳朵功能並不差,而是因為台大醫院有許多傳統,這個存在於大多數台大醫師心中的怪鐘正是其中一個(並非所有科別)。

回想我的住院醫師時代,兒科住院醫師的傳統是下午四點半交班、五點下班。

還記得當年我這個可憐而無知的R1(第一年住院醫師),有次提早在下午四點二十分去加護病房交班(超過時間交班是會被學長罵的,而當年晚上值加護病房的就只有一個本院R1)。

交班結束後時鐘指向四點三十分,突然聽到一位護士大叫:「心臟不跳了,快!CPR!」旁邊有包括負責白天醫療業務醫師在內的一共三名R2(第二年住院醫師),馬上停止聊天,說聲:「下班了!」於是一哄而散,剩下一個可憐而惶恐的R1衝向病床。

這個誇張的例子說明當年小兒科並沒有怪鐘的傳統,大家再怎麼忙,大多會在六點以前下班,準五點下班是正宗的傳統,上述四點半的例子則算有點混。

當時有位在內科的同班同學問我下班時間,當他知道我們可以準時下班時,就開始抱怨內科無法在五點下班,否則會被批評或遭白眼。

他有點生氣地說即使沒事也不能準時下班,真是奇怪而不近人情。

沒想到曾幾何時,此怪鐘之風吹入很多其他科別,小兒科也是其中之一。

只要準時下班,隨時會飄來疑惑或甚至鄙夷的眼光。

最近小兒部有位住院醫師突然離職,臨走前在部內網站發言提到不願留下的原因,其中一句話是:「我好希望每天可以六點下班。

」咦!什麼人規定過住院醫師不能在六點下班?我們的下班鐘聲不都是在下午五點響起嗎?我認為我們必須正視這個問題,因為這怪鐘顯然已經造成醫師們沈重的心理負擔。

一個每天都得在七、八點下班的人,是很難快樂起來的。

學術界好像常有一種想法:要成功就必須肯拼,肯拼的最好表現是不眠不休地工作。

如果有人準時下班,那種人大概不太肯拼也不太認真,於是形成怪鐘文化。

事實上,有些研究工作的確必須不眠不休地做,例如為了讀取實驗數據,週六、週日也得來研究室。

但如果因此而要求所有人週六、週日都必須來醫院,那就完全沒有道理。

如果我們認為無須要求所有人週六、週日都上班,我們也認為週六、週日的醫療責任應該交由值班醫師負責,那為什麼我們並不認為下午五點以後應該讓值班醫師來負責。

如果我們認定必須操到剩半條命才算執著於學術,那基礎醫學的老師都必須禁止放寒暑假?所有老師都必須一年365天早八晚五?醫師的平均壽命比一般人要短上十年左右,我們為什麼要自虐地讓這已經被打折扣的生命充滿那些不必要的不眠不休?每當醫院有醫師生病或過世時,總有人出來呼籲大家要好好照顧自己、要注重休閒,但久了以後這些就被淡忘,直到下一位同事出事。

行政院也一直以鼓勵休假為職志,要求公務員必須認真休假,並到處發國民旅遊卡(當然拼經濟也是原因之一)。

對比之下,對我們最差的不是醫院、不是別人,卻正是自己。

有住院醫師對我反映說他們真的很忙,不可能在六點以前下班,這是我無法同意的。

連兩個颱風天不來上班,一位值班醫師仍然有能力照顧一整個病房;平時七點下班的醫師去看三個小時門診,不會因此而必得在晚上十點才能下班(7+3=10);相反地,如果提早在早上五點上班,我們不會因此而可以在下午四點下班(7-3=4)。

真正的理由是我們的腦袋已經僵化了,那個怪鐘就是要我們晚上七、八點才能下班,沒有其他理由。

再舉些簡單的算術:一位每天兢兢業業忙到七點才下班的人,當他請七天假的時候,他已經荒廢了7X8=56小時,這相當於56/(7-5)=28天準時於五點下班的結果。

所以執著於怪鐘的醫師,完全不可請假才能體現自己堅決的意志。

再看看人事行政局最近公布的1995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一年中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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