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臟根除(或部分切除)手術說明-1 | 腎上腺癌第四期

腎細胞癌可分為四期:第一期癌細胞僅侷限腎臟部位,約2.5公分以下,可以手術治療,五年內的存活率約為80%-100%;第二期為2.5公分以上,仍在腎臟內,也 ...疾病簡介疾病簡介腎臟根除(或部分切除)手術說明-1一、說明腎臟根除手術是針對患有疑似腎藏惡性腫瘤的病患,施以全身麻醉,將整個腎臟連同包覆其外的筋膜(Gerotafascia)、輸尿管上段、腎上腺、淋巴腺等作廣泛性的切除。

對於臨床上患有疑似腎藏惡性腫瘤的病患,如果其腫瘤為單一、侷限性且直徑小於4公分,可以選擇腎臟部分切除手術,目前的研究顯示其預後與腎臟根除手術相當。

對於臨床上患有疑似腎藏惡性腫瘤的病患,雖然其直徑大於4公分的腫瘤,但如果這是病患的唯一腎臟,或者該患者的另一側腎臟功能不佳,也可以考慮接受腎臟部分切除手術來代替腎臟根除手術。

對於某些良性的腎臟腫瘤,也會建議作腎臟部分切除手術,包括:過大的血管肌肉脂肪瘤、嗜酸細胞瘤(oncocytoma)等;或者是一些疾病造成腎臟的問題,例如:結石合併部分腎藏出口阻塞以及感染、外傷造成部分腎臟產生不可逆的傷害等,也會建議作腎臟部分切除手術來獲得治療。

手術前一天會給予清腸劑,手術當天會從鼻孔插入一鼻胃管。

手術時需施行全身麻醉,經由腹部中線或患側腰部斜切的傷口進入。

術後身上可能會有鼻胃管、尿液引流管及血水引流管等,脖子上可能會有一中心靜脈導管,作為輸液、抽血及測量中心靜脈壓之用。

可能得到的好處(醫師並不能保證您一定可以得到任何一項):腎細胞癌可分為四期:第一期癌細胞僅侷限腎臟部位,約2.5公分以下,可以手術治療,五年內的存活率約為80%-100%;第二期為2.5公分以上,仍在腎臟內,也可以手術治療,五年存活率可達60%;第三期癌細胞已轉移至淋巴腺或下腔體脈,利用手術治療,其五年存活率只有20%;第四期已發生遠處器官轉移,常見者為肺臟,肝臟,腦或骨頭,治療效果相當不看好。

此病的預後取決於腫瘤的大小及擴展延伸的速度,以往認為只有臨床上第一、二期、尚無轉移的腎細胞癌才可接受根除性腎臟切除手術,但隨著科技之進步,已侵犯至腎外筋膜且已發生淋巴轉移的第三期腫瘤患者,視病人情況而定,有些亦可行手術治療;若已有轉移,少數病人在根除性腎切除術後,轉移病灶會縮小甚至消失,因此部分學者主張腫瘤減量手術(cytoreductivesurgery),即是針對第三期,甚至第四期的病患亦實施腎切除術,儘量把腫瘤切除乾淨。

可能的替代方案(如果您決定不施行這個手術,可能會有危險,請與醫師討論您的決定):外科手術是目前治療早期腎細胞癌的唯一根本方法。

對於過大的腫瘤,或是破裂出血的病患,可以考慮先做腎動脈血管栓塞,其副作用是發燒以及腰部疼痛,因此在病情穩定之後,可能仍然必須接受腎臟切除。

如果不幸發現癌細胞已散布或轉移,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的效果都很差,目前是使用干擾素(Interferon)或是介白素(Interleukin)來進行免疫治療,對轉移病灶約有15-20%的效率,大多使用於較末期的病人。

對於疑似腎藏惡性腫瘤的病患,其標準治療仍然為腎臟根除手術,尤其對於直徑大於4公分的腫瘤,但如果這是病患的唯一腎臟,或者該患者的另一側腎臟功能不佳,選擇接受腎臟部分切除手術來代替腎臟根除手術,雖然病患可能暫時可以免於接受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之苦,但同時也冒著腫瘤較易復發的風險。

對於某些疑似良性的腎臟腫瘤,可以採取較為密切的追蹤,有變化時再考慮手術。

過大的血管肌肉脂肪瘤,可以選擇血管栓塞來達到縮小腫瘤的目的。

手術後之後續治療:對於腎臟癌的病患,術後必須定期追蹤其小便,腎功能以及影像學檢查。

某些癌症病患,手術後可能必須追加放射線治療,全身性化學治療或是免疫療法。

接受腎臟部分切除手術的病患,某些病患可能必須接受再一次的腫瘤切除或是腎臟全切除。

二、腎臟根除及部分切除手術可能發生之併發症:(沒有任何手術(或醫療處置)是完全沒有風險的,以下所列的風險已被認定,但是仍然可能有一些醫師無法預期的風險未列出。

)根據國外的統計,根除性腎臟切除術後併發症的發生率約在百分之二十左右,手術死亡率約2%,可能的併發症包括:出血或體液流失,需輸血或補充水份,蛋白質或電解質;某些輸液可能全民健保不給付。

術中的剝離,可能造成腸道受損而造成局部傷口或全身性感染。

術中的剝離,可能造成肝臟,脾臟,胰臟等內臟器官的損傷。

術後可能因為腸沾黏或蠕動變差,造成腸道阻塞,必須延遲進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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