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子哪裡來? | 生病了怎麼辦 - 2024年11月

種子哪裡來?

作者:強納森.席佛頓
出版社:商周
出版日期:2011年01月09日
ISBN:9789861204994
語言:繁體中文

  英國《新科學人》(New Scientist)雜誌2009年最佳科學圖書,令人為之驚嘆的種子生命演化歷程。
  學校老師都教過,植物是由種子生長而來。但種子又從那裡來?《種子哪裡來?》作者強納森.席佛頓告訴我們,種子當然不是從花店買來這樣簡單,其背後是一個長達數千年的自然史歷程。從一粒撒在焙果上的芝麻,到重達二十公斤的海椰子,「種子」提醒我們地球上存在各種複雜多變的植物樣貌,而其生成之初均源於此。
  人類總是忽略自然界中種子發展的歷史,忽視了它們在地球植物群中帶給我們的驚喜和重要性。
  席佛頓從種子的起源談起,告訴我們其在萬物並茂的地球上,不可磨滅的重要地位。他說,地球上第一粒種子來自於近似蕨類的先祖,距今已有三億六千萬年,從這個故事開始,他帶我們環繞世界,探看種子們如何散播各處,如何展現生命特性。它們何以能夠年復一年處於休眠狀態?它們如何演化?如何廣泛地被人類運用發展成新品種,並製作成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包括食物、食用油、香料和藥品呢?
  《湖濱散記》(Walden)作者梭羅(Henry D. Thoreau)曾經說過:「我對種子有莫大的信仰。若讓我相信你有顆種子,我就要期待生命顯現奇蹟。」
  與梭羅一樣對自然生命有著無比的熱誠,席佛頓擅於發掘種子的不凡之處,樂於帶領讀者探索種子與世界的交會,從萊姆病(Lyme Disease)、人類色盲,到賽倫鎮(Salem)女巫審判事件,讀來驚喜連連。他用清晰且誠摯的口吻,娓娓道出種子的科學知識,同時以風趣的筆觸,探討人類使用種子的各式方式。席佛頓亦不忘時時提醒我們,推動種子故事發展的正是「演化」;演化有個難以抗拒的習性,就是為生命中的挑戰發掘新的解答。繼續向惡劣的環境和新的挑戰對抗,種子於是得以延續它們的生命。
  《種子哪裡來?》兼具科學家的智識氛圍及園丁的快樂情調,書中綜覽各式奇景,無論您嗜讀科學新知,或愛好蒔花弄草,必定難以抗拒本書的誘惑。
本書特色
  本書閱讀起來流暢而輕鬆,關於種子的種種趣事軼聞都讓人耳目一新。從神話、科學、文學及藝術層面來談種子的各種面向,讀來不僅津津有味,同時也開拓了視野。
作者簡介
強納森.席佛頓 Jonathan Silvertown
  英國米爾頓.凱因斯(Milton Keynes)空中大學(Open University)生態學教授,頂尖生態學家,專研植物族群生物學,尤以生態變遷與植物演化關係之研究見長。著有Demons in Eden、99% Ape: How Evolution Adds Up(合著)、Fragile Web: What Next for Nature?等書。
譯者簡介
徐嘉妍
  中原大學心理系畢,現就讀台灣師範大學翻譯研究所。此本譯作為其第一顆種子,希望能在翻譯的花園中生長茁壯。

推薦序1
  一本書要是沒寫好,我們看完了,心裡面就說「不過如此」;要是一本書寫得很好,我們讀過了,大概會說「原來如此」。「不過如此」是它沒有回答我們心裡的問題,令你有點失望;「原來如此」是它讓我們有疑惑頓解之喜!問題是我們心裡面想問什麼樣的問題?看到這本「種子哪裡來」,我們想問什麼?
  我們心裡面是否想過一萬三千年或更早以前,北美大陸是威斯康辛冰河期,一半以上的地方覆蓋著像玉山一般厚的冰,在這厚達三至四千公尺的冰層上,見不到一棵樹。之後冰融了,大地暖化,到了今日,一世界慘白的冰原變成了一大片蒼鬱的森林,橡樹、山核桃、白楊、紫荊,大片松杉,森林從哪裡來?種子從哪裡來?是誰改變了大地風貌?你喝過用橡實炒成的印第安咖啡嗎?聽過橡樹、野鹿、扁蝨、萊姆病組成的森林嗎?
  我們想不想問孟德爾做了些什麼?芭芭拉做了什麼?為什麼豌豆遺傳循規蹈矩,玉米基因跳躍過動?我們想不想問「植物學王子」林奈以植物性器官為依據的分類法為什麼沒有流傳下來,他竟然說「花瓣本身對繁衍並無貢獻,只是新婚的床…,添上甜美的香氣,好讓新郎和新娘在此舉行婚禮」,這句話是什麼意思?我們會不會問裸子植物和體操選手有什麼關係?麻黃和木麻黃和安非他命?工蜂和爆米花有什麼關係?我們可曾想過該問一些像「水仙花、風信子和月桂樹的名節和太陽神阿波羅『強取的慾火玷汙愛的儀式』有什麼關係」?
  只有「性」,才能匯聚有利的基因,可是在某些地方,男權高張,竟有「媽媽不是孩子的母親,不過是照顧這個新播種子的配角,播種的男人才是『母親』」之說。偏偏就真有撒哈拉柏木這種植物的胚胎是全由父親基因複製的案例,問題出在哪裡?難道當地的植物社會也有男性沙文主義?這種生殖特性能通過天擇的考驗嗎?演化在撒哈拉發生了什麼問題?演化又讓熱帶的龍腦香(柳垵木)七年一豐實(癢),又是什麼道理?
  一九四一到一九四四年間,列寧格勒被□軍包圍,圍城九百天,六十多萬人餓死,當時世界最大的種子庫--瓦韋洛夫研究所裡的一位助理餓死在辦公桌前,他的四周貯滿世界各地的玉米、小麥等糧食種子,他為什麼不吃?種子有那麼重要嗎?值得拼著生命去保護嗎?
  我們正為全球變遷犯愁,正為物種消失憂心,正為備糧不足煩惱;然而森林和草原靠種子傳播,糧食作物靠種子繁衍,食衣住行靠種子維持,種子有那麼重要嗎?你還想要什麼?你還想問什麼?
  天上那麼多神,地上那麼多種子,人間那麼多是非,難道真的沒有關聯嗎?怎麼這麼多年來這麼少人動問?
  強納森.席佛頓是英國族群遺傳和演化生物學家,一本植物族群生物學是大學用的經典,已經出到了第四版。他來寫族群擴張、種子傳播、演化和適應、動植物的交互影響等,絕對是最適當的人選;可是他竟然把博物學、神話、史詩、寓言兜攏在一起,讓一個種子在我們心中萌芽,用最陽光的感情澆灌,長成一個大樹,說他是嘗試吧,寫得這樣美,真令人讚嘆。更可貴的是徐嘉妍讓席佛頓的樹形完整,庇蔭良好,就有那坐在樹下一面讀書,一面點頭,若有所悟的感覺,這樣的感覺,真好。
黃生(本文作者為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生命科學系名譽教授)
推薦序2
種子傳奇
  對人類而言,種子是農業生產的資材、收穫的對象、以及賴以維生的糧食。對植物而言,種子是個體生命的開始、族群生命的延續、又是延續生命的手段。無神論者若能充分理解種子的全貌,或許會讚揚上天巧妙的安排;講授「種子學」與「植物與文明」的我,讀完了《種子哪裡來?》這本書,則興起了吾不如作者之歎。
  作者強納森.席佛頓(Jonathan Silvertown)是英國知名植物生態學者。書的原名是《看不見的果園:種子的自然史》;語出威爾斯諺語:藏在蘋果中心的種子是座看不見的果園。對於人類而言,有了種子就可以種一畝果園;對席佛頓而言,種子卻是藏在整個植物演化史迷宮中的線索。
  一九七九年席佛頓從薩賽克斯(Sussex)大學得到博士學位,博士論文是關於草地上物種多樣性的維持;其後的研究還是圍繞在植物的族群生態學、演化生態學、歷史生態學以及種子生態學等領域。有如此的背景,怪不得在一本關於種子學的科普書籍中,會有七成種子的自然史,而種子與人類文明的關係僅居其十之三。
  整本書的結構可分成三大部分。除開首章的導言,第一部分由第二到第六章,從植物如何演化出性別與種子來,談到種子如何藉由授粉、授精,把上代的特徵經由種子的形成而遺傳到子代。第二部分才是真正在介紹種子這個主角;從第七章種子的大小談起,談到種子的數量、果實與種子的關係、種子如何離開母體散播出去,與發芽的命運等,共六章。沒有生物學背景的讀者,可以先從第二部分開始看到最後,然後再回到第一章。最後部分是以五章的篇幅提到人類如何利用種子。
  就在這樣的學術性架構下,席佛頓展開他迷人的科普之旅。說迷人,是因為作者以淺顯的文字解說種子科學的同時,引經據典地將似無相關的事件給連接起來,讓這冷門的學問披上多采多姿的外觀,使得「種子」--這個消費者沒什麼印象,但對農民很重要的東西--也能登上科普書之列,來吸引一般閱讀者慢慢地親近植物在地球的演化史,更能使研修植物科學者跳脫冰冷的學術池水,一頭鑽入這本描述科學發現軼事,而人文氣息濃郁的書。
  萊姆病,一種人畜共通傳染病,居然與橡樹種子有關;關島的肌肉萎縮症經過科學家巧妙的偵探,發現卻是肇因於人不去吃的鐵樹種子。撒哈拉柏樹的種子竟然由精核單獨發育而來,不與卵子合作,這是在二○○二年發現的;瓶裝南瓜種籽油色鮮紅,倒在淺碟上則呈翠綠色,其原因到二○○七年才知曉。作者旁徵博引,讓科學研究變得神龍活現;類似這四例的案子在書中到處可見。特別是作者隨手引用西洋古今詩句,或做為各章的導言,或引為論述中的佐證,更增添閱讀的樂趣。
  強納森.席佛頓的精心鋪陳在這裡不應提早過度透露,但容我續貂,用二十年前拙作「文學中的種子」中的類似文字,來當做讀者的前菜:
  文學家也以不朽的詩篇或小說來禮贊種子--文明之母,最高明的見於莎士比亞的悲劇名著《馬克白》。在此劇本中,對於人類背叛良知,為了奪取權勢而犯罪的前後心理轉折刻畫極為精彩。馬克白身為將軍,功高震主,勝戰返國時,巫婆告知他將成為國王,而後因妻子慫恿而弒君。當巫婆預言時,馬克白的同事班軻也在場;巫婆卜他雖不能為王,後代卻可世襲君權。莎翁寫到班軻向巫婆請求,也預卜他的將來時,並不直接明說,而是發揮文學家對世事的洞識:
  If you can look into the seed of time,  And say which grain will grow and which will not,  Speak then to me, who neither beg nor fear,  Your favours nor your hate.  (意譯:假若你能卜知將來,預測這粒種子會發芽而那粒不會,那就請鐵口直斷,我是既不畏凶,也不祈吉。)
  在這裡莎士比亞實際上已接觸到發芽試驗最精髓的層次了。目前科技雖已十分進步,我們卻仍無法研判一粒種子的死活,也就是說給一批發芽率百分之八十五的種子,你無法事先告訴我哪十五粒是死的,除非進行發芽試驗;然而試驗後種子已長成幼苗,因此不能算是預知。單粒電導度法本來號稱可以預判,現在看起來也是行不通的。除非技術上有更大的突破,否則還是得依賴巫婆來告訴我們,播種之後哪粒種子將發芽,哪一粒已死掉,就好像她們在替馬克白、班軻算命一樣。
  白天陽光中紅光的成分較多,遠紅光較少;紅光刺激種子發芽,而遠紅光卻有相反的作用。葉片吸收紅光,遠紅光則可以穿透。濃密的樹蔭下,種子常不發芽,就是遠紅光太盛所致;除非脫離綠葉的掩蓋,種子才會破土而出。南投詩人向陽所寫的十行詩〈種籽〉,藉著成熟種子四方散播的意象,前段描寫衝脫舊桎開創新局的抱負,後半訴說弱水三千只取一瓢的心境;在舒緩的韻律中,把豪情與適性的雙重性格,巧妙地融在完美的詩篇中,令人百頌不厭。拒絕綠葉掩護一句,更直陳種子科學中的重點,說是與莎翁前後輝映也不為過。
  種籽  除非毅然離開靠託的美麗花冠  我只能俯聞到枝枒枯萎的聲音  一切溫香,蜂蝶和昔日,都要  隨風飄散。除非拒絕綠葉掩護  我才可以等待泥土爆破的心驚  但擇居山陵便緣慳於野原空曠  棲止海濱,則失落溪澗的洗滌  天與地之間,如是廣闊而狹仄  我飄我飛我蕩,僅為尋求固定  適合自己,去紮根繁殖的土地
-向陽
郭華仁(本文作者為國立台灣大學農藝學系教授)
推薦序3
生命的種子
  要找科普讀物不難,要找好的科普讀物卻不這麼簡單,尤其是有關生態、演化、及自然史題材。生態、演化、及自然史表面看似淺顯、讓人易於入門;一旦真正深入細究,才發現錯綜龐雜、環環牽聯。許多有關這方面的讀物,失敗在過於通俗或擬人化,多半因為作者本身的非專業背景或學養不足、一知半解,往往斷章取義、妄下推斷、或過度誇張。這些讀物也許淺顯通俗有餘,卻往往弄巧成拙,甚至誤導讀者;但若是要講得有根有據、動輒引述參考,如一些學者的著作,又易流於瑣碎、過於專業或艱澀,讓一般讀者怯步。簡單說,對於生物的生態、演化、及自然史,許多人稍有涉獵,即朗朗上口;事實上,它比絕大多數人能想像的更複雜,要成功撰寫有關這方面的好科普讀物,也非常不容易。
  有幸的是,許多具足夠專業學術背景及文筆素養的學者,仍持續不斷投入科普讀物撰寫,為一般社會大眾與年輕學子的科學教育,留下成功的果實。Jonathan Silvertown的「An Orchard Invisible: A Natural History of Seeds」就是最近的一個例子。Jonathan Silvertown是一位相當活躍且傑出的生態學家,研究成果與學術著作豐碩。比較特別的是,他同時也是一位多產且成功的科普作者,至今已有四本涉足生態、演化、自然史、及生物多樣性與保育的作品。有關他個人,在此就不贅述,讀者可參考本書作者簡介,或自行上網搜尋相關資料。
  「An Orchard Invisible: A Natural History of Seeds」是一本有趣、值得推薦、值得閱讀、且令人讀得愉快、沒有太大負擔的書。原因首先在於:它不是一本「巨大」的書。當今流行輕、薄、短、小,不論應不應該,它們讓人較沒有壓力。其次,本書處理的對象,也是個一般而言體積不大,甚至可能小到許多人對它視而不見的生命體 ─ 種子。然而,如同作者自己所陳述,想到今日我們一天所食、日常所用、或即使是構成你現在手中這本書的一張不起眼的紙、乃至使世界如此美麗引人的生物多樣性,全部直接或間接建構於地球上植物的存在,人類如何能忽視這看似小小不起眼的種子?
  如同種子一般,輕、薄、短、小並無妨,只要它有內容,言之有物。Jonathan Silvertown在這本書中從種子的起源、演化開始,談到種子在各式環境中的生存之道、生態特性,最後回到人類的日常生活中,種子如何以多樣風貌溶入、影響、甚至改變我們的文化,如食物、飲料。因此,閱讀這本書,滿足了多類型讀者的多樣需要。對生態、演化、自然史、及生物多樣性有興趣的人,可以經由較輕鬆的方式,吸收許多常識與專業知識,來自許多知名科學家及他們的學術貢獻,不論是Antoni van Leeuwenhoek、Barbara McClintock、Sir Robert M. May、William Hamilton,或Yucca與yucca moths、及榕果與榕小蜂co-evolution的例證等。相對地,作者也觸及許多和種子、植物、及相關物的其它有趣歷史、典故、與人物,如阿托平(Atropa belladonna)的來源及使用;巴哈(Johann Sebastian Bach)與貝多芬(Ludwig van Beethoven)的音樂創作;賽倫獵巫事件(Salem witchcraft trials);根據真實事件拍攝成電影「睡人」(Awakenings)中的薩克斯醫師(Oliver Sacks)對蘇鐵中毒及肌肉萎縮的研究;甚至著名的小說人物:神探福爾摩斯!
  本書另一個令人喜歡的處理,在於每一章開頭及文中不時出現的,來自多位哲學家(包括老子)、詩人、小說與劇作家的引文。這些引文使全書更具文學氣息,減少了陳述科學研究事實時的僵硬,同時增添了從哲學與美學角度去認識種子生命的深度與幅度。也許正如老子之言,Silvertown認為世人可從種子,不應該只學到科學知識,還應該學習領悟並尊敬生命之道。果真如此,就不枉費他對文字與教育仍具的信仰,而完成此書;此信仰誠如梭羅(Henry David Thoreau)對種子的信仰,只要種子仍在,就可有所期待!
李亞夫(本文作者為國立成功大學生命科學系副教授)

第二章 〈萬物伊始〉-- 演化渾沌波濤下的有機生命孕發於大海珠玉之穴;萬物伊始,透鏡未能得見,泥漿裡行走,水波中穿梭;代代興茂,由此獲取嶄新的力量,生發強壯的肢翼;自此,無盡的植物萌發,開展鰭、足與翼的疆界。~伊拉斯莫.達爾文(Erasmus Darwin),選自《自然的聖殿》(The Temple of Nature)  達爾文(Charles Darwin)的祖父伊拉斯莫.達爾文(Erasmus Darwin, 1731-1802)是個有遠見的人,但當時的人都取笑他對演化的看法。他創了一句家族銘文,招搖地寫在馬車外:「一切事物皆來自海裡的貝殼。」或許伊拉斯莫只是在開玩笑,不過他的看法領先同代人數十年,而且基本上他說得沒錯:生命一開始的確是從海裡演化而來。不過,種子植物又源自何處呢?有些種子植物的確生長在海裡,但海草卻生長在海邊的淺水中,而其祖先來自陸地。說到在海裡生活,海草只是菜鳥一隻,只能蹚蹚泥濘的淺水,免得撞上海生植物裡的大老:藻類。即使種子植物在陸地上演化,也別忘了陸生植物的起源仍是海洋。即使演化將植物帶出海洋,植物還是離不開海洋。或者如寇納(E. H. Corner)在他的名作《植物的生命》(The Life of Plants)中所說,陸生植物是「照著海洋的食譜做成」。演化因應陸地生物的需求,參考海洋的食譜,烹調出全新的菜色,將烹調出的胚胎放在盒子裡──也就是放在種子裡。事實上,盒子裡除了胚胎,還有媽媽準備的食物,所以種子應該是個便當盒,胚胎就躺在裡面。植物最終打造出種子,以適應陸地上的生活。那麼種子的前身是什麼?這個前身又如何根據海洋的食譜演化成種子?比較植物與動物或許能帶來一些啟發。動物界中,從海洋上岸、成功拓殖陸地的例子所在多有,像是脊椎動物、軟體動物和節肢動物(昆蟲和甲殼類)。但在植物界,當時成功的卻只有一個物種,此物種率先由海洋過渡到陸地,而所有陸生植物,包括苔蘚、蕨類、木賊、裸子植物(針葉樹、鐵樹,及其他相關族群),以及顯花植物,都源自這個單一物種。一定有些植物曾企圖登陸,卻以失敗告終,只是我們不曉得這樣的例子有多少。植物只有一次成功從海洋過渡到陸地,可見陸生植物與海生的藻類競爭時,在生存和繁殖上面臨了多少困難。海洋和陸地的環境極為不同,影響植物之處實在多不勝數,寇納甚至不願意在他的書中列舉這些差別。他寫道:「列舉這些差異得花上好幾頁的篇幅,不該拿此類瑣事煩擾聰穎的心智。」另一位植物學家則做了首打油詩,詩裡表達的觀點值得褒獎:研究植物學,不該太單調;就讓植物學,鍛鍊你的腦;別說你不學,除非你沒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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