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服務-志願入營意願調查申請 | 志願役年齡

(1)對象:退伍或完成軍事訓練結訓而年齡在32歲以下之常備兵後備役人員。

· (2)年齡:32歲(含)以下。

· (3)體格:體格合於志願士兵體格基準。

· (4)考績:離營最後1年考績、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尚未定義分享FacebookTwitterlineEmail人生大事出生就學就業就養終老政府服務申辦服務英文申辦服務主題策展資訊發布政府新聞即時影像行動化服務實用連結GSP會員中心關於本站網站導覽規範與授權English隱私權保護政策服務條款上方連結網站連結下方連結電腦版:::選單人生大事出生就學就業就養終老政府服務申辦服務英文申辦服務主題策展資訊發布政府新聞即時影像行動化服務實用連結GSP會員中心關於本站網站導覽規範與授權English隱私權保護政策服務條款我的E政府我的E政府上方連結網站連結字級小中大分享FacebookTwitterlineEmail搜尋找服務全站搜搜尋搜尋進階搜尋:::首頁政府服務申辦服務申辦服務_網頁功能列印內容BopomofoFacebookTwitterlineEmail志願入營意願調查申請申請條件:1.軍士官:(1)對象:退伍未逾5年;曾志願入營經解除召集逾1年且未逾3年。

(2)年齡:上尉40歲(含)以下;中少尉35歲(含)以下;士官40歲(含)以下。

(3)體格:體格編號一或二。

(4)考績:離營前最後1至3年考績均在甲等以上,且品德分項評鑑需為甲等以上;初任官第1年度考績得為乙上。

(5)學歷:符合原軍種、專長限制。

(6)智力測驗:100分(含)以上。

(7)品德: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且未宣告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或受強制戒治、觀察勒戒之保安處分裁判確定者,不得參加前項甄選。

2.士兵:(1)對象:退伍或完成軍事訓練結訓而年齡在32歲以下之常備兵後備役人員。

(2)年齡:32歲(含)以下。

(3)體格:體格合於志願士兵體格基準。

(4)考績:離營最後1年考績、品德分項評鑑在甲等以上,且未1次遭記大過以上或累滿2大過以上。

(5)學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教育部認可之同等學力。

(6)智力測驗:90分(含)以上。

(7)品德:依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第4條規定辦理。

志願入營意願調查申請發布單位:國防部後備指揮部服務內容申請條件:1.軍士官:(1)對象:退伍未逾5年;曾志願入營經解除召集逾1年且未逾3年。

(2)年齡:上尉40歲(含)以下;中少尉35歲(含)以下;士官40歲(含)以下。

(3)體格:體格編號一或二。

(4)考績:離營前最後1至3年考績均在甲等以上,且品德分項評鑑需為甲等以上;初任官第1年度考績得為乙上。

(5)學歷:符合原軍種、專長限制。

(6)智力測驗:100分(含)以上。

(7)品德: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且未宣告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或受強制戒治、觀察勒戒之保安處分裁判確定者,不得參加前項甄選。

2.士兵:(1)對象:退伍或完成軍事訓練結訓而年齡在32歲以下之常備兵後備役人員。

(2)年齡:32歲(含)以下。

(3)體格:體格合於志願士兵體格基準。

(4)考績:離營最後1年考績、品德分項評鑑在甲等以上,且未1次遭記大過以上或累滿2大過以上。

(5)學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教育部認可之同等學力。

(6)智力測驗:90分(含)以上。

(7)品德:依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第4條規定辦理。

申辦流程1查詢需求單位員額及職缺。

2輸入個人資訊,並提出申請。

3各縣市指揮部接獲申請後實施資格審查,並聯繫申請人檢附相關資料。

4初審後,依申請選填志願單位,陳轉至人次室或各司令部實施複審及核定作業。

應備物品1.身分證或退伍令正本。

2.本人近3個月脫帽2吋之半身照片4張。

3.國軍醫院出具之體格分類檢查表2份。

(有效期1年內)4.本人私章及法定代理人私章(未成年者由法定代理人簽署,已成年或未成年已結婚者免簽)。

5.民間暨軍事學院最高學歷影本1份。

6.申請志願士兵者應填具志願書,並由其法定代理人或保證人出具保證書。

作業天數本系統僅提供意願調查,於接獲申請後,由各縣市後備指揮部聯繫申請人檢附相關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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