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戀型人格障礙 | 自戀性人格異常

自戀型人格障礙的基本特征是對自我價值感的誇大和缺乏對他人的公感性。

這類人無根據地誇大自己的成就和才幹,認為自己應當被視作“特殊人才”,認為自己的 ...自戀型人格障礙用手机看条目扫一扫,手机看条目出自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目錄1什麼是自戀型人格障礙2自戀型人格障礙表現特征3自戀型人格障礙的成因4自戀型人格障礙判斷標準5自戀型人格障礙治療方法6自戀型人格障礙性格評價7自戀型人格障礙註意事項[編輯]什麼是自戀型人格障礙  自戀型人格障礙的基本特征是對自我價值感的誇大和缺乏對他人的公感性。

這類人無根據地誇大自己的成就和才幹,認為自己應當被視作“特殊人才”,認為自己的想法是獨特的,只有特殊人物才能理解。

  在實際中,他們稍不如意,就又體會到自我無價值感。

他們幻想自己很有成就,自己擁有權利、聰明和美貌,遇到比他們更成功的人就產生強烈嫉妒心。

他們的自尊很脆弱,過分關心別人的評價,要求別人持續的註意和贊美;對批評則感到內心的憤怒和羞辱,但外表以冷淡和無動於衷的反應來掩飾。

他們不能理解別人的細微感情,缺乏將心比心的共感性,因此人際關係常出現問題。

這種人常有特權感,期望自己能夠得到特殊的待遇,其友誼多是從利益出發的。

  自戀型人格障礙患者常有普遍性的人際關係;他們的抑鬱情緒、人際困難或不切實際的目標可能影響工作。

但另一方面,他們對功利的追逐也可能使他們獲得較高的工作成就。

  患者誇張地認為自己是特別的、優越的。

他們表現的並不是強有力的自信,而是對自我過分地熱衷。

患者明顯的信念是自己具有優越感的補償心理:“我是一個珍貴的而且特別的人”,或者“我比其他人優秀”。

如果其他人沒有認可患者的特殊地位,患者即認為遭受了忍無可忍的的虐待,變得氣憤不已,充滿戒備,情緒低落。

如果未能成為優勝者或未被當做特殊人物,就會感到自己低人一等、微不足道、弱小,從而尋求自我保護、自我防禦的補救措施。

[編輯]自戀型人格障礙表現特征  對自戀型人格障礙的診斷,目前尚無完全一致的標準。

一般認為其特征主要如下:  1.對批評的反應是憤怒、羞愧或感到恥辱(儘管不一定當即表露出來)。

  2.喜歡指使他人,要他人為自己服務。

  3.過分自高自大,對自己的才能誇大其辭,希望受人特別關註。

  4.堅信他關註的問題是世上獨有的,不能被某些特殊的人物瞭解。

  5.對無限的成功、權力、榮譽、美麗或理想愛情有非份的幻想。

  6.認為自己應享有他人沒有的特權。

  7.渴望持久的關註與贊美。

  8.缺乏同情心。

  9.有很強的嫉妒心。

  10.親密關係困難,(婚姻關係,親子關係等)。

  只要出現其中的五項,即可診斷為自戀型人格。

[編輯]自戀型人格障礙的成因  關於自戀性人格障礙的成因,經典精神分析理論的解釋是這樣的:患者無法把自己本能的心理力量投註到外界的某一客體上,該力量滯留在內部,便形成了自戀。

現代客體關係理論認為,自戀性人格障礙者的特點是“以自我為客體”,通俗地說,就是“你我不分、他我不分”。

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是,患者在早年的經歷中體驗過人際關係上的創傷,如與父母長期分離、父母關係不和或者父母對其態度過於粗暴或過於溺愛等等。

有這樣一些經歷,使得患者覺得自己愛自己才是安全的、理所應當的。

  在科胡特看來,可以追溯到童年的嬰兒時期,按照客體關係理論家馬勒等的研究,這一障礙大約形成於一歲半到三歲之間。

科胡特認為,每一個個體在其嬰兒期都是有自體自大、誇大傾向的,例如嬰兒稍稍不得到滿足就會大哭等等,在嬰兒的心理世界中,他或她是全能的上帝。

當這一上帝由於被養育者(自體客體)所滿足時,則獲得快樂。

如果不滿足,則因為自己的全能感遭受挫折無法實現而暴怒。

這一不被滿足的情況其實是在嬰兒養育中經常偶然發生的,但如果養育嬰兒者是長期的如此對待嬰兒的,也就是說嬰兒是長期無法得到誇大的自體自戀滿足的。

不能與內部期待配對成功,則嬰兒將失望於外在,大腦則據實際情況放棄這一正常的養育被養育的迴圈迴路構成,而以自體幻想性迴圈迴路來替代補償這一自戀之需要。

這樣的幻想往往是阻礙了自體瞭解正常自戀的現實性,而超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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