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不斷糾纏報警也沒用戀童惡狼誘姦11歲少女 | 戀童癖

她指控1名38歲、有戀童癖的李姓男子,誘姦她11歲的女兒,因 ...社會2020.06.1921:58【全文】不斷糾纏報警也沒用 戀童惡狼誘姦11歲少女文|梁佑全    攝影|蘇立坤樂樂的母親(左)提到女兒遭誘姦,十分自責,還忍不住哽咽。

年僅11歲的女童的樂樂(右)遭38歲的李男(中)誘姦,還合拍接吻照。

(讀者提供)6月5日,桃園地檢署針對一起國小女童遭性侵案召開偵查庭,傳喚女童母親說明,她指控1名38歲、有戀童癖的李姓男子,誘姦她11歲的女兒,因李男是透過網路「獵童」,檢警正擴大追查是否還有其他的女童受害。

 交友軟體 誘童洩欲檢警調查,李姓男子沒有固定職業,常玩各種網路遊戲,也會在臉書及交友軟體以卡通人物圖像當大頭貼,藉此結識未成年女童。

今年2月初,李男利用交友軟體SayHi,認識11歲的小六女童樂樂(化名),涉世未深的她被李男的甜言蜜語迷惑,沒多久就和李男以老公、老婆相稱。

樂樂被李男的甜言蜜語迷惑,2人甚至互稱老公、老婆。

(讀者提供)李男見樂樂上鉤,於是約她出遊,還趁機在虎頭山公園附近的公廁撫摸她的私處,因她沒有反抗,幾天後李男就把樂樂帶到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

樂樂的媽媽向本刊投訴時,提到女兒被誘姦一事,不斷哽咽,十分自責沒有保護好女兒,才會讓李男有機可趁,把女兒當洩欲工具。

李男第一次約樂樂見面,就在虎頭山公園附近的公廁對她猥褻。

(翻攝GoogleMap)李男與樂樂發生關係後,樂樂的媽媽也開始發現女兒的行為舉止有異,例如洗澡時間越來越長,還會長時間盯著手機。

直到3月初,樂樂的媽媽才意外在女兒手機裡,發現許多胸部、私處的自拍照片,一問之下才知道,這些都是李男要求樂樂傳給他的。

樂樂向媽媽坦承,她與李男發生多次性關係,其中幾次還是李男趁樂樂家人不在,侵門踏戶到她家中發生關係,李男還帶著她去買事後避孕藥。

更離譜的是,李男甚至還會趁著樂樂外出倒垃圾、買東西等特定時間,在她家附近守候,把她帶到住家頂樓或樓梯間發生性關係。

如何防止持續騷擾針對戀童惡狼不斷糾纏,律師蔡政峯建議家長,除了報警,也應盡快把惡狼持續與女童發生性行為的證據,如驗傷單或對話截圖交給地檢署,檢察官才能在第一時間,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以惡狼有反覆實施之虞,嚴重影響女童身心發展等理由,對惡狼進行預防性羈押。

另外,若符合《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檢警也可在24小時內,將女童交由縣市主管機關保護或緊急安置。

 持續糾纏 制止無效樂樂的媽媽秀出一張張女兒與李男的對話截圖表示,李男除了有戀童癖,似乎也很愛玩SM,對話中他不但以「主人」自居,還把樂樂稱為「母狗」,對於女兒被糟蹋,樂樂的媽媽很難過,也大罵李男無恥、下流。

惡狼在網路上故意汙衊女童,不明就裡的網友也跟著罵女童設局仙人跳。

(讀者提供)樂樂的媽媽原本以為向警方報案後,這場惡夢就可以結束,但萬萬沒想到,李男的瘋狂行徑並未停止,依舊不斷糾纏樂樂。

由於樂樂當時仍深陷李男的甜言蜜語中,無論媽媽怎麼阻止,就是擋不住她與李男見面的衝動。

樂樂的家人今年3月初就向警方報案,但李男仍瘋狂糾纏。

樂樂的媽媽無奈地說:「我們報案之後,他還一直試圖要找樂樂,甚至用臉書加樂樂好友,並公告他們在交往,造成樂樂更大的心理壓力,導致樂樂出現自殘的行為。

」即便如此,李男依舊在樂樂的住家以及學校附近徘徊。

樂樂的爸媽告訴本刊,這段期間至少打了7、8通電話向警方求助,不過警方總是說他們也沒辦法,必須按照程序走,甚至反問李男有沒有做出傷害人的行為?若是沒有,他們也無法處置,這些話聽在樂樂家人耳裡相當難受,認為是推託之詞。

樂樂的爸媽說:「那個男的就是不怕,我們報警之後還是一直來,感覺就是要把我們逼瘋。

」被惡狼持續糾纏的樂樂,身心嚴重受創,甚至還出現自殘的行為。

(圖經變裝變色處理)有一次,樂樂的爸媽及親友在學校門口見到李男,除了當場把他攔下,還要求他簽下切結書,承諾不再與樂樂見面,否則要賠償50萬元,由於李男態度不佳,樂樂的親友一時氣憤,忍不住動手揍了李男。

 雙方互告 網路霸凌就算被打,李男仍不放棄,今年5月底,樂樂的弟弟生病需要住院2天,樂樂的爸媽擔心留女兒一個人在家,李男又會找上門,於是將樂樂帶到醫院,沒想到李男居然連續2天跑到醫院,並透過手機約樂樂到醫院地下室的男廁發生性關係。

根據樂樂的說法,她與李男交往3個月,一共發生17次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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