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埠檢疫費用徵收辦法 | 痢疾疫苗

四、阿米巴性痢疾藥品:每錠收取採購成本,另加處理成本新臺幣四元。

前項疫苗與藥品之採購成本及收費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並刊登行政院公報。

跳至主要內容:::現在位置:首頁中央法規所有條文條文內容P友善列印加入資料夾:儲存確定新增資料夾管理資料夾條文內容法規名稱:港埠檢疫費用徵收辦法EN法規類別:行政>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目第4條預防接種或藥品之收費,規定如下:一、黃熱病疫苗:每劑收取採購成本,另加處理成本新臺幣一百六十元。

二、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疫苗:每劑收取採購成本,另加處理成本新臺幣一百六十元。

三、瘧疾預防藥品:每錠收取藥品採購成本,另加處理成本新臺幣二十元。

四、阿米巴性痢疾藥品:每錠收取採購成本,另加處理成本新臺幣四元。

前項疫苗與藥品之採購成本及收費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並刊登行政院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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