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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氏桿菌迄目為止已知有Brucella melitensis, B.abortus, B.suis, B.ovis, B.neotomae及B.canis等6種,其中前3種常會感染人成為人畜同傳染病。

人感染本病稱為 ...字體大小修改:大中小布氏桿菌病友善列印作者:吳義興詳細內容:序言  布氏桿菌病一種由布氏桿菌(Brucella)所引起之急性或慢性傳染病,以胎盤炎及流產為特微。

以前曾經稱為Bang氏病,或傳染性流產。

布氏桿菌為一種可寄生細胞內引起感染之革蘭氏陰性桿菌,於1887年由Bruce發現而以其命名。

布氏桿菌迄目為止已知有Brucellamelitensis,B.abortus,B.suis,B.ovis,B.neotomae及B.canis等6種,其中前3種常會感染人成為人畜同傳染病。

人感染本病稱為地中海熱馬爾他熱。

臨床上呈現感冒症狀、疲倦、肌肉病、發微熱、夜間盜汗等症狀,經過很長,且不易治療。

至目前為止,在台灣有報告者為B.abortus及B.canis2種。

  布氏桿菌病在動物主要之臨床症狀是流產,它常發生於接近分娩期。

在懷孕第6~8個月發生率最高。

流產後1~2週會有混濁之子宮分泌液排出,懷孕後期之流產會發生胎衣滯留。

畜群之感染主要由引入帶菌畜而起,污染擴散後,初次爆發流產,其流產率可達30%以上,而後流產率逐漸下降,但在畜群中之第1胎懷孕畜或新引進未感染畜仍會有很高之流產率。

公畜感染時,早期發燒伴以一側之睪丸及精囊急性腫痛,數週後症狀消失,睪丸變大而硬,精液中含炎症滲物及活菌。

病灶大部僅限於生殖糸統、胎盤炎、胎盤及其四週組織充滿滲液及壞死組織使其呈灰色到黃色。

子宮壁,尤其在子宮角彎有水腫,子宮絨毛膜間充滿細菌、滲液及鱗脫之絨毛細胞。

感染之睪丸及細精管組織含炎症滲出液及壞死區,到後期,組織由於壞死而萎縮及織維性增生(王金和等1991、林地發等1982、蔡義雄等1984d)。

一、發生及現況(一)牛布氏桿菌病  牛布桿菌病發生於世界各養牛國家,在1950年以前,很多國家均有很高之發生率,經各國有系統之控制及撲殺處理策略,目前在荷蘭、澳洲、加拿大及日本等已開發國家,其陽性率均減少到很低。

但在開發中國家由於未作控制處理,仍有高之感染率,而在少數之養牛數不多或顉土小國家例如我國,本病則已完全撲滅。

  在美國牛布氏桿菌病於1935年,高達11.5%,經撲滅處理到1967年,已降到0.57%。

到1977年僅有0.46%之牛群列管,目前有31州感染群在0.1%以下,但尚有12州,大部在東南部,有100個以上之污染牛群,其感染率在0.15~2.9%。

  日本牛布氏桿菌病經糸統之控制及撲殺,其陽性率已降為萬分之一以下,據日本農林水產省畜產局之統計(1990),在過去5年(1985~1989)中,其約140萬頭之牛隻,只零星發生4頭布氏桿菌血清陽性反應牛。

  台灣地區牛布氏桿菌病之檢查姶自1947年,早期台灣地區之畜牛以役用水牛及黃牛為乎,乳牛很少,因此抽樣檢查之對象亦為水牛及黃牛。

1953年初步之調查水牛之陽性率為5.02%(22/438),黃牛為13.18%(48/364)(黃文池等1953),雖然此次之調查使用特異性較低之急速平板凝集試驗,其結果亦造成畜牧獸醫界極大之關切。

於是自該年起開始作全面之檢查,並積極推動立法,把本病列入法定傳染病,以為強制檢查及撲殺之依據。

1955年曾對一頭血清反應陽性牛作病理解剖及病原菌分離,結果均為陰性(黃文池等1955),認為本省耕牛並無本病之存在。

為進一步瞭解本病,劉燃炎等(1955)以標準菌株作人工感染試驗,期能得到更多之資料。

1958年台灣地區開始由澳洲進口乳牛,由於生產之牛乳與國人之健康關係密切,使本病更被重視,有關本病血清學檢查、人工感染後之反應等研究,及初步之檢查成績亦加緊進行(李太矜和王宗枝1954、劉燃炎等1955、楊子儒1959、王銘堪1961、林本欽1962、傳祖慧和蔡文敏1963、劉燃炎1963a)。

1963年劉燃炎等報當,首次由本省檢驗陽性牛隻分離到病原菌-流產布氏桿菌,證實布氏桿菌病存在於本省之乳牛中,其後一再有分離到本菌之報當(詹益液等1964、呂榮修等1964、蔡義雄等1985)。

  1962年,當時之農業復興委員會決定以美援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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