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漢生病患家屬「隔離政策」國賠勝訴,安倍:國家不會再 ... | 漢生病日本

這是日本法院首度認為,國家採取隔離政策,不僅對前漢生病患者,甚至對其家屬索造成損害,同樣負有責任。

標籤: 漢生病, 痲瘋病, 痲瘋病患, 國 ...2019/07/09,國際Photocredit:AP/達志影像李秉芳當過小編、文案、企劃,寫字的人。

現為關鍵評論網記者。

看更多此作者文章...訂閱作者收藏本文(中央社)日本前漢生病患者家屬所提國賠訴訟,法院一審判決國家應負賠償之責。

首相安倍晉三今天宣布,考量到家屬所承受難用筆墨言語形容的遭遇,將不會上訴。

住在日本各地的561位前漢生病(leprosy,舊稱痲瘋病)患者家屬提起集體訴訟,認為因為國家對漢生病患者採取錯誤的隔離政策,連帶造成患者家屬權益受損,熊本地方法院6月28日首度判決國家應負賠償之責,總額約3億7000萬日圓(約新台幣1億605萬元)。

這是法院首度認為,國家採取隔離政策不僅對前漢生病患者,甚至對家屬造成損害同樣負有責任。

《共同社》報導,對於561名原告中20人的訴求,法院以近期才知道親屬原來是患者等為由駁回,而關於其餘的541人則勒令向每人賠償33萬至143萬日元。

國家向541名家屬賠償共約3.76億日元的判決將確定下來。

《日本放送協會》(NHK)報導,針對一審判決結果,日本政府必須在本月12日前決定是否上訴,安倍今天上午在內閣會議前,先跟厚生勞動大臣根本匠、法務大臣山下貴司等人進行研議。

安倍會後受訪時說,雖然針對這次地院判決內容,有一部分確實很難接受,但考量到家屬遭受難以用筆墨言語形容的痛苦,「不能再拖下去」。

他說,基於這樣的想法,雖然沒有類似前例,但已指示相關首長在不上訴的情況下進行檢討。

至於安倍所說對判決內容也有難以接受的部分,山下說,現階段無法回答,但早晚會在適當時間用適當方式說明。

前漢生病患本人提出的訴訟,熊本地方法院已於2001年判決國家須負賠償責任,也認為國會有所責任,當時執政的首相小泉純一郎內閣表示,「雖然是前所未見的判斷,但有必要早日謀求解決」,放棄上訴。

漢生病患家屬辯護律師團的律師鈴木敦士說,政府能做出放棄上訴的判斷,是承認責任的第一步,站在辯護律師團及原告團的立場,對此表示歡迎。

鈴木說,未來如何補償家屬及消除一切歧視與偏見,希望政府能和當事人進行協議。

隔離政策導致病患權利受損,法院駁回國家主張日本政府過去為防止漢生病擴大傳染,在1953年制定《痲瘋病預防法》,進行隔離患者。

雖然漢生病之後被發現傳染力極弱,也找到治療方式,但日本政府仍持續執行強制隔離患者的政策。

這項強制隔離政策一直到1996年相關法律廢止後才停止。

前漢生病患者在日本各地提出訴訟,並在2001年獲法院判決勝訴。

日本政府與國會2001年承認隔離政策是錯誤政策且公開道歉,並提出相關補償救濟方案。

歧視的日本近現代史:被汙名與隔離的精神障礙者、漢生病與娼妓《轉角國際》報導,在長期隔離之下,許多患者因為年事已高、或因習慣療養院的生活,加上社會累積的偏見,病患出院後要回歸社會成為一大難題。

且離開療養院後,沒有生活和醫療費用保障,因此真正有意願、能力離開的患者極少。

人權因此受到侵害的患者們,透過人權團體和律師的奔走協力,1998年共有13名還在世的患者,向熊本地方法院提出國賠訴訟。

全案在2001年時勝訴,雖然得到國賠和時任首相小泉純一郎的公開道歉,但漢生病長期以來的隔離絕育和社會歧視,對患者的家屬同樣造成難以抹滅的傷害,之中是否應該追究國家責任,成為當時訴訟的爭點之一。

《共同社》報導,6月28日的地方法院判決認定《癩病預防法》的隔離政策造成了入學遭拒和鄰里不往來導致學習機會和最基本的社會生活喪失、催生結婚歧視等情況,指出「隔離政策導致家屬也受歧視,遭到終生難以恢復的傷害」。

法院認為最晚在1960年時隔離政策的必要性已消失,但政府此後仍未採取消除歧視與偏見的做法是違法的。

此外法院還認定,原告難以認識到歧視的加害方是國家,駁回了認為索賠權已因時效而消失的國家主張。

因偏見疏遠父親,想幫父親恢復名譽《世界日報》報導,其中一名原告是住在鹿兒島縣奄美大島的81歲赤塚興一,他的父親赤塚新藏1947年被強制送進島上的療養院。

赤塚興一說,周遭朋友相繼離去,讓他也對自己的父親想法產生動搖,由於持續受到社會偏見影響,赤塚興一漸漸也疏遠父親,連自己的結婚典禮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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