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角二乙胺(LSD) | d-麥角酸二乙胺製作

麥角二乙胺學名為LSD(Lysergic acid diethylamide),1938年首次由麥角菌(一種生長在黑麥或其他穀物中的真菌)之成分麥角酸合成而來,目前多由麥角素半合成 ...DOMINOInteriorDesign關於毒品認識毒品第一級毒品第二級毒品第三級毒品第四級毒品吸入性濫用物質相關法規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行細則戒治處分執行條例觀察勒戒處分執行條例毒品戒癮治療實施辦法及完成治療認定標準特定人員尿液採驗辦法濫用藥物尿液檢驗作業準則特定營業場所執行毒品防制措施辦法麥角二乙胺(LSD)分享至Facebook分享至Twitter分享至LINE麥角二乙胺(LSD)俗名:一粒沙、搖腳丸、ELISA、加州陽光、白色閃光、方糖、Acid、Broomer法定級別:第二級毒品/詳細介紹麥角二乙胺(LSD)俗名:一粒沙、搖腳丸、ELISA、加州陽光、白色閃光、方糖、Acid、Broomer類別:中樞神經迷幻劑法定級別:第二級毒品濫用方式:口服、舌下醫療用途:無濫用危害:    麥角二乙胺學名為LSD(Lysergicaciddiethylamide),1938年首次由麥角菌(一種生長在黑麥或其他穀物中的真菌)之成分麥角酸合成而來,目前多由麥角素半合成而得,為無嗅、稍帶苦味之白色結晶體。

LSD可與其他賦形劑混合作成錠劑、丸劑;或作成膠狀、液體滴在吸墨紙、方糖、郵票狀紙片等傳遞物上或溶於飲料中;也可作成注射劑或雪茄,以供口服、抽吸或注射。

目前台灣查獲的LSD多作成深褐色、類似沙狀的藥丸,故俗稱一粒沙。

    LSD為目前最強烈的中樞神經迷幻劑,使用後30到90分鐘會發揮效果,約在12小時後才會消失藥效。

其效果因人而異,與所用劑量、濫用者的人格、心情及週遭環境皆有關係。

生理上會有瞳孔放大,體溫、心跳及血壓上升、口乾、震顫、噁心、嘔吐、頭痛等現象;情緒及心理上產生欣快感、判斷力混淆、失去方向感及脫離現實感、錯覺及幻覺,感覺異常,嚴重者還會出現焦慮、恐慌、胡言亂語、精神分裂症、自殘、自殺等暴力行為。

若施用過量會導致抽搐、昏迷,甚至死亡。

長時間使用會產生耐受性、心理及生理依賴性,並產生「倒敘現象」-即使已經很久沒有使用LSD,但精神症狀或幻覺仍會不預警地隨時發生。

許多濫用者係因判斷力混淆、幻覺及脫離現實感,因而對自身行為安全掉以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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