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罹癌就可申請健保重大傷病卡? | 重大傷病癌症

但是,為了減輕罹患癌症、尿毒症、慢性精神疾病等需長期治療患者的醫療費用負擔,健保特別規定,只要符合主管機關公告「重大傷病」範圍者, ...書刊財經現代保險雜誌第330期友善列印2016年06月08日13:28現代保險小字型中字型大字型分享至Facebook分享至Google+分享至Twitter分享至Weibo分享至line台南高太太遇到的問題:我先生因為經常腹部不適、腹痛,看過醫師且服用一段時間的藥物後仍不見改善,直到去成大醫院做電腦斷層檢查,才發現是胃腸道間質瘤。

某天保險業務員來家裡拜訪時,問到先生是否申請了健保重大傷病卡,還提到有一種只要有重大傷病卡就能理賠的新保單。

我趕緊去醫院請教,醫師說先生的狀況並不符合,還提到什麼國際疾病分類碼代號之類的事。

請問,是不是癌症就能申請重大傷病卡?到底規定的條件是什麼呢?中心顧問答:為了提醒民眾珍惜醫療資源,避免浪費行為,健保設有部分負擔的規定,也就是民眾不論是門診或住院就醫,都還會被洽收一部分的醫療費用。

但是,為了減輕罹患癌症、尿毒症、慢性精神疾病等需長期治療患者的醫療費用負擔,健保特別規定,只要符合主管機關公告「重大傷病」範圍者,就可申請重大傷病卡,以免除自行負擔部分醫療費用。

高達九十一萬多人領有重大傷病卡目前健保署公告的重大傷病,共有三十大類,包括需積極或長期治療的癌症、血友病、全身性紅斑性狼瘡、需接受洗腎的尿毒症、慢性精神病,以及一些先天性疾病像肌肉萎縮症、穿山甲症等。

民眾只要經由醫師診斷並確定罹患公告的重大傷病之一者,就可以檢具文件,向健保署提出申請,通常醫院在確診病患符合時,也會直接替病患申請。

據統計,到今(一○五)年四月底,重大傷病卡的有效領證人數已高達九十七萬四千多人,也就是每二十五位國人,就有一人罹患重大傷病,而有效領卡數也達九十七萬四千多張(有人罹患兩種以上的重大傷病)。

同類重大傷病相關就醫才適用持有重大傷病卡的民眾,在就醫時只要負擔掛號費、自費項目,其他包含門診基本部分負擔、門診藥品部分負擔、門診復健部分負擔或住院部分負擔等,都可免除,不過並不提所有的就診狀況都能適用,一定要是「該類重大傷病」的相關醫療或藥品費用,才能免除部分負擔。

譬如,持有癌症重大傷病卡患者,若因心臟病就醫,仍必須依規定負擔部分醫療費用。

癌症有效期限分三年和五年此外,重大傷病卡並非都能永久使用,是依不同的疾病類別,設有不同的有效期限,從最長的永久到五年、三年、二年,甚至幾個月(申請時尚無法判定,先核給幾個月觀察)都有,像血友病、尿毒症、失智症的有效期都是永久,也就是能使用一輩子;再生不良性貧血以及大部分的惡性腫瘤,期限是五年;而甲狀腺癌、第一期乳癌、第一期子宮頸癌或第一期口腔癌等,有效期則是三年。

期限到了,必須請醫師重新評估才能換發。

目前除了慢性精神病,可以由患者選擇是否登錄外,其他重大傷病證明,已不再核發紙卡,而是直接登錄在健保卡內,包含重大傷病的疾病代碼、有效期限起、迄日等。

並非癌症都能申請重大傷病卡高先生罹患胃腸道間質瘤,經切片證實是惡性腫瘤,並且也獲得防癌險的各項理賠,但卻無法申請到健保重大傷病卡,主要原因是健保規定,必須是積極或長期治療,而且符合規定內疾病代碼的癌症才適用。

換言之,並非所有的癌症都可以申請重大傷病卡,像原位癌或某些治癒性高,後續不需長期追蹤或治療的癌症,就會被排除在重大傷病的審定範圍,高先生就是屬於這樣的情況。

現代保險雜誌2016-06-08關鍵字:重大傷病、重大傷病卡、負擔、癌症、健保分享至Facebook分享至Google+分享至Twitter分享至Weibo分享至line下一則:類長照、殘扶險有什麼問題?上一則:17家產險公司總體檢發表意見留言規則中時電子報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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