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斑疹傷寒 | 地方性斑疹傷寒

茲將「地方性斑疹傷寒」列為「傳染病防治法」規定之第四類傳染病。

地方性斑疹傷寒是由立克次體所引起的疾病,這種病原體會經由鼠蚤或貓蚤叮咬而傳播給人類 ...地方性斑疹傷寒FacebookLine列印取得短網址回上一頁取得短網址×網址複製關閉複製行政院衛生署中華民國96年10月9日署授疾字第0960000892號公告「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自96年10月15日生效。

茲將「地方性斑疹傷寒」列為「傳染病防治法」規定之第四類傳染病。

地方性斑疹傷寒是由立克次體所引起的疾病,這種病原體會經由鼠蚤或貓蚤叮咬而傳播給人類。

地方性斑疹傷寒在各年齡層的致死率依年齡而增加,但均小於5%。

疾病資訊疾病介紹最新消息及疫情訊息新聞稿統計資料查詢國際重要疫情更多...重要指引及教材傳染病病例定義暨防疫檢體採檢送驗事項地方性斑疹傷寒防治工作手冊地方性斑疹傷寒核心教材更多...治療照護治療照護更多...宣導素材多媒體海報單張手冊廣播其他更多...研究出版歷年研究計劃疫情報導更多...:::網站導覽隱私權保護資訊安全著作權聲明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雙語詞彙電子報署長信箱1005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MAP電話:02-2395-9825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全年無休免付費)聽語障服務免付費傳真:0800-655955國外可撥打+886-800-001922(自國外撥打回國須自付國際電話費用)Copyright©2019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Allrightsreserved.本網站建議使用IE10以上版本瀏覽器及以1920x1080解析度,以獲得最佳瀏覽體驗。

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提供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https://www.ndc.gov.tw/cp.aspx?n=32A75A78342B669D)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常見健康問答


延伸文章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