墮胎的倫理問題 | 墜胎道德

皆是在道德考慮中毫不相干,則我們直滑下去,非要承認受精卵也是人不可。

無可 ... 墮胎的倫理問題摘自香港基督徒聚會室 引言       墮胎是一個關乎生死的倫理問題,如果做錯了一個決定,後果是無法挽回的,作為基督徒當我們處理這問題,必須要以非常嚴肅的態度看待它。

就以筆者個人來說,這更不是一個屬於身外的問題:記得小時候母親對我說,原來我的出生是一個意外,因為我已經有一個姐姐及一個哥哥,所以她打算把我落掉,甚至已經吃下打胎藥,或許是上帝要保留我的性命,竟然打也打不掉,於是就姑且把我生下來,我想如果當時的醫學比較進步,我現在就不會存在這世界上了,想到這裡我更感到生命的奇妙可畏。

到了今天墮胎技術比我出生當時容易得多,要不要腹中塊肉似乎就在一念之間,但這一念之間的決定卻是只有一次,錯了就無法彌補,我們當如何抉擇呢?幾個關鍵性的問題       基督徒應否墮胎呢?通常許多人經常會引述十誡當中第六誡「不可殺人」,就說墮胎就等於殺人,所以基督徒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絕對不可墮胎,我想這是低估了這問題的複雜性,我們不可單純地以一個可以或不可以就回覆,首先要了解及考慮整個問題的關鍵性在哪裡,然後再看在哪個處境下才可以或不可以考慮,但最重要的還是當事人在上帝面前審慎的等候上帝的帶領去決定,然後她自己及她身邊的人,要如何承擔這抉擇後所帶來的後果。

1.胎兒在何時成為一個人?       這個問題的關鍵性在於:幾時開始我們介定一個胎兒是一個人,幾時開始我們試圖墮胎,我們就不是從母體中取出一塊組織或一部份,而是一個擁有獨立個體的人,於是幾時我們就等於謀殺了一個人。

       在一個胎兒成長的許多階段中,都會有人提出來作為介定胎兒是否一個人的重要關鍵時刻:


常見健康問答


延伸文章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