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部分條文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新法

未來新法公布施行後,將更能有效打擊毒品犯罪,守護國人免於毒害,貫徹毒品零容忍之政府執法態度。

法案內容詳立法院法律系統. ::: 會議資訊.跳到主要內容區塊::::::法制局業務職掌介紹重要通過法案研究成果業務成果(評估報告公開)活動翦影組織圖重要通過法案FacebooktwitterPlurkprintenvelope:::首頁關於立法院各單位法制局重要通過法案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部分條文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108年12月17日三讀通過,修正重點為:提高製造、販賣、運輸毒品之刑度及罰金、將持有第三級、第四級毒品由20公克降為5公克以上,即懲以刑罰、加重販賣混合式毒品及對懷孕、未成年人販毒之刑度,同時擴大沒收、澈底剝奪毒販不法所得、擴大納入毒品審議程序之範圍,大幅縮短新興毒品列管時程、因應戒癮治療之需求,使檢察官可對緩起訴制度運用更為彈性,俾使毒品施用者獲得有利於戒除毒品之適當多元處遇,建立為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適當處遇前之專業評估機制等。

    上述修正採重罪重罰之立法態度,從速列管新興毒品以遏止散播,另新增擴大沒收制度以剝奪不法所得,降低犯罪誘因;而對犯行輕微或施用毒品之人,則給予自新及戒除毒癮之適當刑事處遇,使其能澈底脫離毒品危害,以落實寬嚴並濟之刑事政策。

未來新法公布施行後,將更能有效打擊毒品犯罪,守護國人免於毒害,貫徹毒品零容忍之政府執法態度。

 法案內容詳立法院法律系統


常見健康問答


延伸文章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