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字790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法簡介-新舊法之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新法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於108 年12 月17 日修正、109 年1 月15 日公布,將於109年7月15日生效,爰彙整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相關釋字與修法簡介, ...網站主選單輸入手機下載官方APP,購物更便利免費傳送載點至手機訂單查詢會員專區我的收藏我的優惠券會員登出會員登入/註冊0最新加入項目{{::SalePage.PointsPayPair.PairsPoints|number}}點+{{::SalePage.PointsPayPair.PairsPoints|number}}點結帳購物車內目前沒有商品語系幣別商品分類商品分類首頁國考新資訊司法官律師|法律新訊即時報|龙律|釋字790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法簡介-新舊法之適用比較全部分類贈品贈品司法官律師|法律新訊即時報|龙律|釋字790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法簡介-新舊法之適用比較2020/05/13司法官律師|法律新訊即時報|龙律|釋字790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法簡介-新舊法之適用比較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於108年12月17日修正、109年1月15日公布,將於109年7月15日生效,爰彙整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相關釋字與修法簡介,以供參酌。

FB貼文Email釋字790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法簡介-新舊法之適用比較,刑事法觀點 撰文/龙律.106年律師財稅法組第6名.107年司三等書記官第3名壹、發想緣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於108年12月17日修正、109年1月15日公布,將於109年7月15日生效,爰彙整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相關釋字與修法簡介,以供參酌。

 貳、釋字790號解釋意旨一、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2條第2項規定,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而栽種大麻者,概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違憲(一)目的正當性立法者鑒於栽種大麻對生命、身體法益之侵害具一定程度之危險性,為防制毒品製造之前階段行為,以維護國民身心健康,以刑罰予以管制,具有正當目的。

(二)牴觸罪刑相當原則人身自由乃憲法第8條保障之重要基本人權,立法者雖得以刑罰限制人身自由,惟刑罰具有最後手段之特性,且法定刑度之高低應與行為所生之危害、行為人責任之輕重相稱,始符罪刑相當原則。

惟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2條第2項規定,不論行為人犯罪情節之輕重,未設有得減輕其刑或另為適當刑度之規定,對違法情節輕微、顯可憫恕之個案顯失公允,致罪責與處罰不相當,有違憲法罪刑相當及比例原則。

二、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2項減輕其刑規定,未包括犯同條例第12條第2項之罪,合憲(一)    差別待遇之存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2項所設自白減輕其刑之規定,僅適用於犯第4條至第8條之罪,不適用第12條第2項之罪,形成差別待遇之存在。

惟立法者就刑度之 ,為刑事政策之選擇,屬立法形成自由之範疇,如其目的係為追求正當公益,且所採手段與目的之達成間具合理關聯,即與平等原則無違。

(二)  差別待遇之正當性自白減刑之規定,係使製造、販賣或運輸毒品案件之刑事訴訟程序儘早確定,而栽種大麻罪之證據蒐集、調查及犯罪事實認定,較製造、販賣或運輸毒品罪容易,故立法者基於偵審成本等因素之考量,不適用栽種大麻罪,其所形成之差別待遇,與憲法第7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尚無違背。

 參、法務部修正草案一、修法動機:法務部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函請立法院審議,旨在加重製毒、販毒、運毒者之刑責,並防制新興毒品之氾濫。

二、草案要旨:(一)  因應新興毒品及實務運作之需求查獲易生危險、有喪失毀損之虞、不便保管或保管需費過鉅之毒品,在不影響證據認定之情形下,經取樣後在判決確定前得銷燬之(修正條文第18條)。

為供新興毒品檢測所需的標準品,毒品檢驗機構發現新興毒品或成分時,衛生福利部等機關得領用部分檢體製成標準品,自行或供其他檢驗機構使用。

(修正條文第18條)。

驗餘之尿液檢體,合於醫藥或研究之用者,於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或判決確定後,得供醫藥或研究機構領用,其領用準則授權由衛生福利部定之(修正條文第33條之1)。

(二)擴大戒癮治療處遇之適用範圍現行體制,檢察官為附命完成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始有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制度之適用,以機構內之處遇方式協助施用毒品者戒除毒癮。

為使毒品施用者獲得有利於戒除毒品之適當且多元處遇,及達成戒除毒癮之目的,擴大戒癮治療緩起訴處分之適用。

檢察官得依刑事訴訟法為不同條件或期限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利用機構外之處遇,協助施用毒品者戒除毒癮,且撤銷緩起訴處分者,由檢察官依法繼續偵查或起訴,亦有戒癮治療之適用,並建立適當之評估機制(修正條文第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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