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酒藥癮濫用致虐童頻傳我應建立完善之輔導暨通報制度 | 酗酒和藥物濫用

案由: 本院林委員志嘉,鑑於因酒、藥癮濫用問題所產生之虐童事件頻傳,以及近3年針對國內「兒童及少年保護案件施虐者分析」之統計皆顯示,「酗酒與藥物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林志嘉委員委員動態質詢稿查詢質詢稿查詢:::首頁立法委員歷屆立委第6屆林志嘉委員質詢稿查詢酒藥癮濫用致虐童頻傳我應建立完善之輔導暨通報制度案由:本院林委員志嘉,鑑於因酒、藥癮濫用問題所產生之虐童事件頻傳,以及近3年針對國內「兒童及少年保護案件施虐者分析」之統計皆顯示,「酗酒與藥物濫用問題」為施虐因素的前三名,然而國內對於此類家庭卻未建立完善之輔導暨通報制度,致因家長酒藥成癮而引發的虐童事件仍層出不窮,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一、據兒福聯盟統計,九十六年1至6月因家長酒藥成癮而引發的重大兒虐新聞事件共有9起,佔整體重大兒虐案件的30%;該類因家長酒藥癮而引發的兒虐案件,其兒童少年致死率高達45%(5死6傷)。

此外,根據兒童局近3年針對「兒童及少年保護案件施虐者分析」之統計,「酗酒與藥物濫用問題」皆為施虐因素的前三名(95年為1,418人)。

二、在兒福聯盟服務過程中,發現負擔案家生計者常因酒、藥癮問題未(主動)就醫,導致其社會功能無法正常發揮,家庭危機因此難以解決,並危及兒少的生活安全。

據國內的研究指出,國內目前約有3萬名藥物濫用者,及65萬名的酒精濫用或酒癮人數;此類家庭的孩子極可能處於高危機之生活環境中,然針對此類家庭的未成年兒少人數,衛生署並未積極掌握與追蹤,隱然成為兒少保護工作中的缺口。

三、內政部與衛生署推動「酒癮戒治試辦方案」,針對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與高風險家庭提供服務,原本預計於95年下半年試辦,然而遲至96年1月才開始於六縣市試辦;且全面開辦的時間一延再延,原本預計於今年4月全面開辦,至今仍未開始實行。

而在實際執行的層面上,部分的縣市要求被轉介者需具強烈、主動意願,再加上醫療院所地點不便利,導致實際可使用的人數稀少。

四、我國酒藥癮戒治資源不足:(1)戒治費用過於高昂:由於健保給付的補助對象只限於伴隨精神病的酒藥癮患者,因此一般民眾想要藉由醫療單位的輔助戒治,就必須自費。

自費的範圍每天需花費從1650元至6000元不等,並且有三成的醫療單位需要事先繳納保證金,保證金的範圍更從5000至3萬5千元不等。

(2)醫療空間不足:根據94年的調查,在121家承辦酒藥癮戒治的醫療院所中,僅有5家的機構有單獨的戒癮分科,15家開設專門戒藥癮的門診。

當酒藥成癮者至醫療院所尋求戒癮服務時,大部分須與精神疾病患者一同接受治療,更降低了藥癮戒治者至醫院接受治療的意願。

(3)酒藥癮專科人力不足:將94年酒藥癮就醫人數與94年衛生署指定酒藥癮戒治醫療機構做對應,平均一個醫療機構單位需承擔1,308位酒藥癮患者的業務量。

而一份針對辦理藥癮治療業務機構的研究結果指出,機構的專責與非專責酒藥癮治療精神科專科醫生平均人數,分別為1.5人與2.9人。

五、綜上,本席強烈要求,衛生主管機關應立即調查各縣市酒藥成癮家庭中的兒少人數,內政部兒童局與衛生署針對「酒癮戒治試辦方案」制定對應的監督機制,使地方政府得以有效定期回報實施現況,裨以保護酒藥癮家庭兒少,並增加各縣市之酒、藥癮戒治資源,包括專科門診病床、提撥戒治經費、增加各類酒藥癮戒治專門人力,以減少因酒藥癮問題所衍生之虐童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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