頸椎椎管狹窄症的治療方法 | 頸椎椎管狹窄

但如其內徑小於正常,尤其是矢狀徑絕對值小於12mm時,即構成椎管相對狹窄,而小於10mm時則屬絕對狹窄,並可由此而引起一系列症状。

本病的治療仍以非手術 ...頸椎椎管狹窄症跳轉到:導航,搜索A+醫學百科>>頸椎椎管狹窄症在正常狀態下,頸椎椎管內徑(前後矢狀徑及左右橫徑)均有一定大小,以容納椎管內的脊髓神經等組織。

但如其內徑小於正常,尤其是矢狀徑絕對值小於12mm時,即構成椎管相對狹窄,而小於10mm時則屬絕對狹窄,並可由此而引起一系列症状。

本病的治療仍以非手術療法為主,但久治無效者仍應手術擴大椎管矢狀徑。

目錄1頸椎椎管狹窄症的病因2頸椎椎管狹窄症的症状3頸椎椎管狹窄症的診斷3.1頸椎椎管狹窄症的檢查化驗3.2頸椎椎管狹窄症的鑒別診斷4頸椎椎管狹窄症的併發症5頸椎椎管狹窄症的預防和治療方法6參看頸椎椎管狹窄症的病因(一)發病原因引起椎管矢狀徑狹窄的發病因素是多方面的,除椎管本身發育扁平外,尚與椎板肥厚、椎弓根短、小關節肥厚或向椎管方向增長等因素有關,當然黃韌帶肥厚亦與先天發育有關。

(二)發病機制1.先天發育性因素先天發育性因素主要是軟骨發育不全(achondroplasia)。

此種原因在臨床上較為多見,且是構成發病的主要因素。

作者通過對數千例手術病例的觀察發現,此種因素與家族及地區有一定關係,某些地區及家族較為多發,今後將會從基因研究中不斷加以驗證。

由於椎管發育性狹窄,致使椎管內容積縮小,並引起局部的有效間隙下降,以致椎管內的脊髓組織處於臨界飽和狀態。

這種患者在後天稍遇某些繼發性因素,包括外傷性水腫、椎節鬆動不穩、髓核突出(或脫出)和骨刺形成等時,均易激惹椎管內的脊髓組織,引起神經症狀。

患者矢狀徑愈小,病情愈重;致壓物愈大,症状亦愈明顯(圖1,2)。

在此基礎上,如果患者同時伴有後縱韌帶骨化或其他病理解剖性因素,不僅病情重,且治療困難,預後亦差。

2.後天一般附加性因素指無明顯器質性改變者主要因椎節鬆動與不穩而引起椎體間關節、後方兩側小關節及鉤椎關節的移位。

在移位程度很小時,雖然對一個大椎管者可以毫無影響,但在椎管狹窄者,卻可以立即出現脊髓或脊神經根的刺激或壓迫症状。

此外,後方黃韌帶亦可因椎節鬆動而出現內陷,以致使椎管內的壓力增加,並構成先天性椎管狹窄症發病的誘發性及動力性因素。

3.後天繼發性因素實質上是在前者基礎上出現的器質性病變,其病理改變主要是形成骨刺、黃韌帶變厚、髓核突出(脫出)或髓核脫出+鈣化等。

與前者不同是:此種因素與發育性椎管狹窄共同構成其發病的直接因素,並具有持續性的特點;一般情況下,非手術療法常難以使其根除。

頸椎椎管狹窄症的症状在臨床上,本病常與頸椎病相混淆,事實上,兩者容易並存,因為頸椎病的發病機制,絕大多數是建立在椎管狹窄這一病理解剖基礎上的;而椎間盤突出、脫出及骨贅形成,又是椎管狹窄症的誘發因素。

因此,對於臨床醫師來說,關鍵是要分清何者在先,何者為後,此對治療方法的選擇及預後至關重要。

通過大量病例的觀察,作者發現發育性或原發性頸椎椎管狹窄症一般具有以下特點:1.感覺障礙絕大多數,甚至超過95%的病例均具有此組症状。

主要表現為四肢麻木、皮膚過敏或感覺分離等現象,此主要是由於脊髓丘腦束及其他感覺神經纖維束受累所致。

其特點是:(1)發生較早:此組感覺障礙症状大多在本病的早期即首先出現,其與頸椎病,尤其是脊髓型頸椎病明顯不同的是:後者的感覺障礙症状出現較晚。

(2)上肢先發:其中90%以上的病例感覺障礙先從上肢開始,以手臂部尤為多發,亦可能先從肩部開始。

(3)以麻、痛為主:患者多主訴在本病初發時有手指(多在指尖)或手臂部疼痛及麻木感,尤以刺痛為多見。

(4)症状持續:當感覺障礙出現後,一般持續時間較長,可有陣發性加劇,多與各種誘發因素有關。

經非手術療法治療後可出現緩解期。

2.運動障礙多在感覺障礙症状出現後數周或數月出現,其中大多是在檢查時發現。

主要表現為錐體束征,患者多從步態沉重、下肢無力、抬步困難、易跪倒及束帶感等症状開始,並隨著病程的發展症状日益加重,以致完全癱瘓。

3.肌肉萎縮單純發育性頸椎椎管狹窄患者的肌肉萎縮症状一般較單純脊髓型頸椎病患者出現晚,但其合併脊髓型頸椎病時,則此組症状不僅出現早,且程度也多為明顯,範圍亦較廣泛。

其原因主要是由於發育性椎管狹窄系多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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