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九個在哪裡呢? | 十個大痲瘋的故事

有十個卑賤蒙羞長大痲瘋的人,在村外露宿。

很明顯,其中九個長大痳瘋的 ... 多年後,這些曾經有惡癮纏身的人反復述說同一則故事。

比如有人說:「十五年前我 ...Skiptomaincontent那九個在哪裡呢?DavidWilkersonMarch8,1993請想像路加福音第十七章所記載的情景。

主上十字架的時候近了,祂就上耶路撒冷去。

祂在撒瑪利亞與加利利之間的途中,經過了一個不知名的鄉村。

有十個卑賤蒙羞長大痲瘋的人,在村外露宿。

很明顯,其中九個長大痳瘋的都是猶太人,而一個則是撒瑪利亞人。

當時,對於撒瑪利亞人,猶太人連碰都不要碰,何況要與他們住在一起。

但這十個人卻顯然同病相憐。

你如果知道有關痲瘋病,你就可以想像他們骯髒污穢的狀況。

我們每天在紐約市所看見的情形已經非常可憐。

在四十一街,靠近林肯隧道入口就有一個長達一街區的貧民窟。

在那裡,人們將破衣搭在大紙皮箱上,就在其中露宿街頭。

你會看見污穢不堪的床墊、破舊的衣服、並各種廢物堆積在那裡;那裡充滿蚤子、蟑螂、老鼠、毒品、酒精、愛滋病;那裡的人,常常彼此毆鬥。

但你要相信–比起當日十個長大痳瘋的人的情況,這些貧民窟簡直有如王宮一般!這十個人沒有殘障保險、社會援助、醫療救濟、或糧票。

他們乃是社會全然棄絕的人。

他們流離失所,孤苦伶仃–只好露宿在村外。

根據當時的律法,他們必須與別人保持一百步(200到300英呎)的距離。

當有人經過時,他們必須高聲呼喊:「不潔淨,不潔淨!」視乎他們患上痲瘋病已有多久,有些人就會失去手指、腳趾、耳朵、鼻子、牙齒、或手臂。

他們的肉會腐爛,臭氣撲鼻,慘不忍睹。

這些人必須求乞,騙取東西,吃別人的冷飯剩菜,並靠挖掘垃圾堆來維生。

然而,對於這些社會所離棄的人來說,最令他們痛心的回憶就是,當祭司宣告自己已患上大痲瘋,他們就必須離開自己的親人。

他們失去了愛妻,並一度與他們玩耍的兒女;他們又失去房子、職業、尊嚴、並對社會作出任何供獻的機會。

他們其中有一些多半曾經是忠心的猶太人,謹守宗教傳統。

然而當時,他們露宿在這不知名的鄉村外面,孤單悽涼,無地自容。

聖經所提到的大痲瘋,往往都代表罪惡!聖經向來都以長大痲瘋的人,來代表抱愧蒙羞的罪人–他們軟弱無能,因罪可怕的後果而糟蹋生命。

許多時候,參加時代廣場教會聚會,坐在前面三排的,都是曾經「長大痲瘋的人」。

這些都是提摩太之家(TimothyHouse)所收容,曾經吸毒或酗酒的年青人。

罪惡有如痳瘋病一樣,蠶蝕了他們一切所有:妻子兒女、工作、自尊、健康、並清醒的頭腦。

結果,有些人就無家可歸,全然無幫,迷失方向。

我不知道他們怎麼樣聽到有關耶穌的事。

也許有一個四處流浪的痲瘋病人路過該地,便告訴他們有關耶穌在別的城鎮或鄉村,施行神蹟,醫治病人。

無論如何,他們曉得耶穌將會經過–他們就切切等候祂!請你試圖想像:他們盡量靠近路旁,但他們必須坐在野地,離開別人約兩三百英呎。

他們整夜瑟縮街頭,情況極其可憐!這十個人蹣跚而行,污穢不堪,漸漸衰敗死亡;他們互相扶持,等候主來到。

我常常思索,當他們遠遠看見耶穌與門徒,他們有沒有以殘缺不全的手臂來招手?他們有沒有指著自己的殘肢,或者搖動自己污穢的破衣?我不知道他們如何吸引主的注意力。

但當主遠遠迎面而來,他們就高聲呼喊:「耶穌,夫子,可憐我們罷!」他們並不是要討錢,或者死後要上天堂;他們乃是求主憐憫!他們彷彿哀求說:「耶穌–你豈能眼看這可憐的情況,而不發憐憫?你豈能拒絕我們?」我深信主並沒有避開他們。

他親眼看著他們說:「你們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

」(路17:14)你可以想像這些長大痲瘋的人會怎麼樣想嗎?「回到祭司那裡去?為甚麼?他已經察看我們,且宣告我們是不潔淨的!他將我們逐出村子。

我們如果十個一起到他門前,他一定瞧我們一眼,就嗤笑我們毫無羞恥。

長大痲瘋的,從來沒有一個會痊癒的!他會以為我們都瘋了!」然而我相信,那十個人立刻感受到生命、健康、並力量!有一個人揮動了連月來無法動彈的手臂;另一個則感受到生命活力,在他裡面跳動–叫他不禁雀躍三分!一個又一個更看著自己的手,互相看看對方的臉孔–他們灰白色,起了鱗片的皮膚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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