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充電站 | 學習障礙診斷標準

2013年5月美國精神醫學學會出版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簡稱DSM-5),界定學習障礙診斷準則如下:. (一)在學習和使用學業 ...截長補短~面對與跨越學習障礙陽明焦點幫助學習障礙的學生面對及跨越學習困難,他們就有機會截長補短,在擅長的領域發光發熱知名的美國影星湯姆.克魯斯,主演過許多口碑叫好又叫座的大片,像是《不可能的任務》系列、《捍衛戰士》和《雨人》。

不過,他有著不為人知的一面,在7歲時被診斷出失讀症(dyslexia),也就是對文字閱讀有極度的困難。

他受訪時表示,當時很認真唸書,但讀完一頁卻幾乎不記得讀了什麼,腦中空白一片,感覺焦慮、挫折、沒自信,甚至憤怒。

寫作業時,會將字母寫顛倒,他必須先口述給媽媽聽,媽媽幫他寫下來,他再慢慢地抄。

雖然功課不好,但他常即興表演給母親看,逗得她大笑。

在母親的鼓勵下,他勇闖演藝圈,即使需要請專人唸劇本給他背誦,但無損他後來的成就。

在臺灣,大專院校裡的身心障礙學生,學習障礙者人數最多,占比有29%,以下介紹其定義、特徵、診斷準則、分類及教學輔導原則。

一、學習障礙的定義《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統稱神經心理功能異常而顯現出注意、記憶、理解、知覺、知覺動作、推理等能力有問題,致在聽、說、讀、寫或算等學習上有顯著困難者;其障礙並非因感官、智能、情緒等障礙因素或文化刺激不足、教學不當等環境因素所直接造成之結果。

前項所定學習障礙,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一)智力正常或在正常程度以上。

(二)個人內在能力有顯著差異。

(三)聽覺理解、口語表達、識字、閱讀理解、書寫、數學運算等學習表現有顯著困難,且經確定一般教育所提供之介入,仍難有效改善。

二、學習障礙的特徵主要問題可以分成生理、心理和行為三種方面。

生理上,可能具有神經認知功能障礙;心理上,可以觀察到學習障礙者的注意、記憶、知覺、知覺動作或推理等功能出現問題;行為上,則會有基本學業技巧(聽、說、讀、寫、算)的困難發生。

三、學習障礙的醫學診斷準則2013年5月美國精神醫學學會出版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簡稱DSM-5),界定學習障礙診斷準則如下:(一)在學習和使用學業技巧上有困難,至少出現下列所指出的症狀之一,並且持續至少6個月,儘管提供一般教育介入後仍出現明顯的困難:不正確或讀字緩慢、費力(如:不正確地大聲讀單字,或緩慢且遲疑、頻繁地猜測生字,讀出生字有困難)。

對於瞭解閱讀內容的意義具有困難(如:可以正確讀文本但不理解其中的順序、關係、影響,或閱讀內容的深層涵義)。

拼字困難(如:可能增加、省略或替代母音或子音)。

書寫表達困難(如:造句時有文法或標點的多重錯誤;段落組織運用貧乏;缺乏清晰想法的書寫表達)。

精熟數字感、算術公式、算術定理或計算具有困難(如:缺乏對數字大小或關係的瞭解;對於個位數加法仍用手指數算,無法像同儕採用回憶算術定理的方式計算;在數學計算過程中出現錯誤,也可能在轉換過程中錯誤)。

數學推理困難(如:對於應用數學概念、公式或過程有嚴重的困難,尤其在解決量的問題時)。

(二)會實質地影響學業技巧,成就表現遠低於對個別實際年齡所預期的應有水準,同時造成顯著妨礙其學業或職業成就,或是日常生活活動。

(三)該學習困難開始於就學期間但可能不會完全顯現出來,直到被影響的學業技巧要求超過個別原本有限的能力(例如:有限時間的測驗,過重的學業負荷等)。

(四)該學習困難不能以智能障礙、未經矯治的視覺或聽覺能力、其他心智或神經系統疾患、心理創傷做更好的描述,非文化刺激不足或是教學不當所造成。

(五)上述四項診斷標準必須符合個人過去臨床完整歷程的綜合資料(發展的、醫學的、家庭的、教育的)、學校報告和教育心理評量。

有閱讀理解困難的人,可能對語詞理解感到挫折,或者對歸納摘要毫無頭緒四、學習障礙的分類學習障礙的亞型分類,國內外各專家都有不同解讀,精神與臨床醫學領域中,常用學習疾患(LearningDisorders)命名,DSM-5中將特定式學習疾患(SpecificLearningDisorders)再分為閱讀障礙、書寫表達障礙與數學障礙,說明如下:(一)閱讀障礙識字正確度:有大約80%的學習障礙者會有識字困難的現象,即對文字的形狀或發音結構,無法有效在大腦內轉換。

閱讀速度或流暢度:識字困難的學生,如果花費太多時間在將文字閱讀出有意義的內容時,就會減低他們的閱讀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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