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偉白的公開講義: 從DSM-5之修正看學習障礙診斷新趨勢 | 學習障礙診斷標準

原因之一為學習障礙於精神疾病中屬於高盛行率的類別,因此診斷標準的修正所影響到的人口也相對的多;此外,APA工作團隊於不同版本的草案之 ...  求助|註冊|登入呂偉白的公開講義 Wei-PaiLu訪客留言相簿好友收藏個人小檔案https://sites.google.com/a/virginia.edu/google/chinese-cv分類未分類(1)教育(20)DSM相關(9)學習障礙相關(32)教學(8)特教法規相關(6)認知與大腦(17)研究法(9)文化(5)社會(8)旅遊(13)個人(5)參加會議隨筆(5)報告PPT(1)月份歸檔2021-04(2)2021-03(4)2021-02(3)2021-01(2)最新討論re:學習障礙的身心障礙證明(01-0314:31)泰拳(2020-09-24)老師你好棒!(2014-04-26)erger’sdisorder可以說是精神病的一種(2014-04-16)當假訊息被裹上正義的糖衣(2014-04-08)位置:weipailuDSM相關從DSM-5之修正看學習障礙診斷新趨勢byweipailu,2018-08-3103:51:11,人氣(6709)詳細從DSM-5之修正看學習障礙診斷新趨勢 呂偉白 學習障礙分類以及診斷標準的修正於DSM-5的修正中,倍受關注。

原因之一為學習障礙於精神疾病中屬於高盛行率的類別,因此診斷標準的修正所影響到的人口也相對的多;此外,APA工作團隊於不同版本的草案之間,對於學習障礙的分類做了一個大轉彎:在2010年所發佈的草案中將在學習障礙領域發展史上有重大意義的dyslexia列為次類別(subtypes)之一(與另外兩個次類別:dyscalculia與disorderofwrittendisorder並列),但是2012年第二次發佈的草案中將困難改以註記(specifiers)方式而取消原草案中的次類別名稱,而致使dyslexia次類別消失。

在美國影響力相當龐大的權益爭取團體─讀寫障礙協會(InternationalDyslexiaAssociation,簡稱IDA)因此極力爭取dyslexia重回學習障礙次類別中。

相關之說明請詳筆者的另一篇文:「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DSM-V)學習疾患相關條文修正停聽看」中之說明。

對於特定學習障礙類別,除了將次類別改已困難註記方式之外,第五版還有其他諸多修正,本篇的討論重點,放在2013年公布的DSM-5 與前一個版本DSM-4TR之間的比較,嘗試兩個版本的異同中,找出學習障礙概念、診斷標準於國際研究領域以及臨床領域中的新趨勢,以期對我國學習障礙鑑定實務有所指引。

 一、       名稱改變:將第四版中的學習疾患類別(learningdisorders)改為特定學習疾患(specificlearningdisorder),也對於「特定」的意涵做出以下說明:(1)並不是因為智能、整體發展遲緩、聽覺或視覺障礙,或是精神或是動作障礙所導致(標準D)。

(2)困難的原因不能歸於外因性,例如經濟或是環境不利、長期缺席以及缺乏適當的教學。

 二、         取消次類別:取消第四版中的次類別,而改為只有特定學習障礙這一個大類別。

學業領域的困難名稱仍與原來的次類別類似,但是改以註記(specify)的方式,而不再是第二個層次的障礙類別。

註記的項目有:(1)有閱讀缺陷、(2)有書寫缺陷、(3)有數學缺陷。

也取消了第四版中的「其他非特定性學習障礙」次類別(learningdisordernototherwisespecified)這個名詞。

也就是說依據第五版診斷的名稱不會再出現readingdisorder或mathmaticsdisorder這樣的障礙名稱,而是統一的以特定學習障礙名詞取代。

 三、         診斷標準中對學業技能困難詳細列舉:第四版中列舉三項診斷標準,第五版中增加為四項診斷標準。

其中,對於學業技能的困難有更詳細的說明:                     i.不正確或是緩慢以及吃力的讀字(例如朗讀單字不正確、緩慢且不確定,常常用猜的、唸出字音有困難)                   ii.對於文意的瞭解有困難(例如,也許讀段落正確,但是不瞭解次序、關係、引申意思或是深層文意)                 iii.拼音困難(例如母音與子音的增加、遺漏或是替代)                 iv.書寫表達困難(例如有文法錯誤或是句子中的標點符號錯誤、段落組織能力不佳、書寫表達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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