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學研究者:思覺失調症與犯罪不能畫等號 | 思覺失調症犯罪案例

近年震驚社會的重大殺童與隨機殺人案件中,思覺失調症是犯罪者最常被診斷出的精神疾患。

雖然近年精神醫學進步,但至今仍難以確定其成因 ...udn生活心靈花園聽新聞test0:00/0:00YourbrowserdoesnotsupportHTML5Audio!😢犯罪學研究者:思覺失調症與犯罪不能畫等號2020-09-0910:02和平國際出版社/文‧陳建安(玄奘大學應用心理系助理教授)殺人涉殺害女童小燈泡的凶嫌王景玉(右),二審仍判無期徒刑。

圖/報系資料照近年震驚社會的重大殺童與隨機殺人案件中,思覺失調症是犯罪者最常被診斷出的精神疾患。

雖然近年精神醫學進步,但至今仍難以確定其成因是否完全為天生或後天因素所造成的。

可是有一件事可以確定,思覺失調跟暴力犯罪並不能畫上等號,甚至這兩者之間的關係仍然不明。

思覺失調症有些是先天,有些是後天因素誘發,也就是在成長過程中有些不幸的問題造成人格扭曲。

圖為文化國小學童割喉案嫌犯龔重安。

記者屠惠剛/攝影近年社會矚目案件中,臺灣第一個隨機殺人案黃姓、北投文化國小割喉案的龔姓,以及內湖斷頭案的王姓都被認為具有思覺失調症。

他們犯案後吐出各式光怪陸離的理由,通常缺乏邏輯也脫離現實感,令一般人難以理解。

他們的殺人動機可以從轉掉自己的晦運、有人在耳邊告訴他要殺人、殺人就可以解決在暗處偷窺和探詢其隱私的藏鏡人,到認為自己是三皇五帝、被害人長得像四川人所以要殺她等。

這些解釋都很有可能是因過去的某段生命經驗,加上思覺妄想,導致最後吐出缺乏時間、空間合理性,甚至毫無邏輯般拼湊出來的荒謬理由。

至於其中情節片段到底是真是假,外人難以判定,可能只有犯罪者本人能懂。

簡言之,由於精神疾患的犯罪行為較一般犯罪怪誕,自然更易引起媒體與民眾的驚慌。

然而,目前研究指出,這類患者的犯罪危險性,其實並沒有高於一般人。

卡到陰、命運安排可以當作犯罪的理由,還是只是脫罪之詞?犯罪人的辯詞,有時也可窺見獨特的文化歸因觀點。

尤其是那些犯罪者對自己的犯行難以以傳統犯罪動機來自圓其說時,更容易凸顯這種詭異的合理化特徵。

我們常會對那些不具前科,但犯罪行徑超乎想像,甚至犯案情節近乎戲劇化的犯罪者心態動機感到不解,同時這些犯罪者對自己為何會做出如此天理難容的犯罪行為也感到納悶。

例如,有位張姓家暴犯罪人自稱因外遇而受到對方唆使,使用乙醚悶縊口鼻殺死妻女三人。

根據新聞報導,事後他跟律師說是「被鬼牽著走」,他自己和母親也都堅信一定是卡到陰,否則怎會做出這件慘絕人寰的逆倫血案。

根據高院更審判決認定三次殺人,但審酌因被告犯案時心智混亂、對婚姻乏味、屈從小三、並無前科,且犯案後心理出現創傷徵狀等情況,因此「並非完全泯滅良心、罪無可逭」,最後判決無期徒刑定讞。

高等法院更五審合議庭法官認為,張姓犯罪人個性軟弱、沒有主見,相對於情婦蘇女,他更是絕對的弱勢,唯蘇女之命是從。

另一案,屏東鄭姓拖車司機因協議離婚後,懷疑其妻移情別戀上她工廠老闆,因此一怒之下拿刀殺害兩人。

他曾經寫信給總統請求死刑執行,大意寫到他愛他的家人、努力工作,盡心為維持家庭而付出,自己無前科也絕非惡性之人,但不解愛為何換來的是妻子無情的離開。

在一次媒體專訪中他談到:「如果重來一次,我一定不會做了。

但是⋯⋯命運就是這樣安排,也沒有辦法了。

」姑且不論是否真卡到陰、命運是否如此安排,科學心理學認為,當事人是否相信、為何相信、又為何以此理由作為自己犯罪辯護的動機,才是關注的重點。

這個基本假設認為,犯罪人其實是知道這犯罪行為不對,因此出於為了去除良心譴責和降低刑責的動機,而強迫說服或意圖辯解為因外在自己不可控制的因素才導致殺人。

提出這原因,就可以不用將責任完全歸咎於自己身上,因為那是自己無法控制的情形。

當然,不論原因是否為自我欺騙,可能也是一種自我療癒的效果,否則對一般人而言這種殺妻、殺女的心結如何原諒自己。

圖為《人性越界‧犯罪心理解剖書》書封,和平國際出版提供在精神醫學上,這種所謂卡到陰的突發性精神異常,很可能是因為突然的精神壓力造成。

這些壓力導致干擾腦部神經正常運作,有如電腦當機般,失去現實感、眼神渙散,最後做出自己從沒想過的犯罪行為。

不論是為了脫罪卸責也好,為讓自己逃離罪惡感或譴責的自我心理防衛也罷,不論邏輯上合不合理,犯罪人多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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