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無假期,過年賭博小心觸法!〈解說:李清輝律師〉 | 賭博法律

因此雖然在家中為賭博行為不構成刑法之賭博罪,但是仍然會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四條之規定喔! 除公然賭博犯法,若民眾提供場地,供人 ...會員登入法律知識庫>法律專題>發燒頭條回列表發燒頭條判決評析成功案例法與情名詞解釋租稅法規法院文件解讀法律無假期,過年賭博小心觸法!〈解說:李清輝律師〉新聞:  民眾團聚過新年難免會小賭一下,試試自己的手氣,但賭博罪卻是在春節期間案件審理最多種類之一,因此若是在家中非公開場所小賭,並無問題,但若是在公開場所聚賭,就可能觸及刑法中的賭博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愛好之士不得不小心喔!法律教室:  在過年期間,親人相聚難免會小賭一把,所謂「小賭怡情,大賭傷身」,再此時最難預防的不外乎到職業賭場參與賭博遊戲,但是此等行為則會觸犯刑法之賭博罪喔!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一千元以下罰金。

但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

 當場賭博之器具與在賭檯或兌換籌碼處之財物,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因此依據上該規定,在公眾場所或公眾得出入場所賭博財物,可處一千元以下罰金,民眾過年在家團聚怡情小賭慶新年,不妨害安寧,則屬於「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縱令賭博之人及賭具是戶外可以看見的,或是賭博的聲音在外面可以聽見,其仍然沒有構成賭博罪;但如果是在超市或神壇等可自由出入的場合,或在公園等公共場所聚賭,即構成賭博罪。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四條規定:「於非公共場所或非公眾得出入之職業賭博場所,賭博財物者,處新臺幣九千元以下罰鍰。

」因此雖然在家中為賭博行為不構成刑法之賭博罪,但是仍然會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四條之規定喔!  除公然賭博犯法,若民眾提供場地,供人賭博營利,抽取分紅,罪刑更重,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條:「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意圖營利的抽頭屋主就構成圖利供給賭場或聚眾賭博罪,賭客本身因為不是在公共場所賭博,在此時並不違反刑法。

  過年期間大家新年新氣象,但是民眾須知法治國家沒有法律假期,慶新年小賭時應了解刑法賭博罪概念,免得觸犯法律喔!發佈日期:2007-11-13延伸閱讀:亂開黃腔要小心,性騷擾防治法上路〈解說:李清輝律師〉|部落格|隱私權政策|著作權聲明|全台事務所資訊本網站為聯晟法律事務所之提供相關訊息及聯絡,不得視為聯晟法律事務所已為要約或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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