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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學習障礙

學習障礙包括知覺障礙、腦傷、輕微腦功能失常、失讀症及發展性失語症等狀況,但不包括基本上由視覺、聽覺、動作異常,或智能障礙、情緒困擾,或由環境、 ...學習障礙學習障礙的定義學習障礙者的出現率學習障礙的成因學習障礙者的特徵 學習障礙的定義1.美國P.L.94-142      Speciallearningdisabilities指具有瞭解與使用語言、說話及書寫方面,一個或一個以上基本心理歷程的缺陷,且此項缺陷表現在傾聽、思考、說話、閱讀、書寫、拼字或數學計算等能力障礙。

學習障礙包括知覺障礙、腦傷、輕微腦功能失常、失讀症及發展性失語症等狀況,但不包括基本上由視覺、聽覺、動作異常,或智能障礙、情緒困擾,或由環境、文化、社經地位不利等因素所導致之學習困難兒童。

2.美國NationalJointCommitteeforLearningDisabilities的定義 LearningDisabilities是一個概括名詞,指的是在傾聽、說話、閱讀、推理,或數學能力的學得與使用具有明顯困難的異質障礙團體。

學習障礙是個人內在因素,推測是由中樞神經系統功能失常所致,它可能出現於一生中的各階段。

學習障礙可能具有自我調適行為、社會知覺、及社會互動等方面的問題,但這些問題的本身並不會導致學習障礙。

雖然學習障礙可能同時具有其他的障礙情況,或受其他因素的影響,但卻非這些情況或影響所造成的結果。

3.我國對學習障礙的定義(教育部,民81)  學習障礙,指在聽、說、讀、寫、算等能力的習得與應用上顯著的困難者。

學習障礙可能伴隨其他的障礙,如感覺障礙、智能不足、情緒困擾;或由環境因素所引起,如文化刺激不足、教學不當所引起的障礙,但不是由前述狀況所直接引起的結果。

學習障礙通常包括發展性的學習障礙與學業性的學習障礙,前者如注意力缺陷、知覺缺陷、視動協調能力缺陷和記憶力缺陷等;後者如閱讀能力障礙、書寫能力障礙和數學能力障礙等。

3.我國對學習障礙的定義(教育部,民91)  統稱因神經心理功能異常而顯現出注意、記憶、理解、推理、表達、知覺或知覺動作協調等能力有顯著問題,以致在聽、說、讀、寫、算等學習上有顯著困難者;其障礙並非因感官、智能、情緒等障礙因素或文化刺激不足、教學不當等環境因素直接造成之結果;鑑定標準如下:(1)智力在正常或正常程度以上者(2)個人內在能力有顯著差異者(3)注意、記憶、聽覺理解、口語表達、基本閱讀技巧、閱讀理解、書寫、數學運算、推理或知覺動作協調等任一能力表現有顯著困難,且經評估後確定一般教育所提供之學習輔導無顯著成效者。

學習障礙者的出現率1.Lerner(1997): 根據定義的寬鬆,所有學生出現率可從1%-30%。

2.所有輕、中、重度學障,出現率約為4-5%(Haring&McCormick,1990)。

3.我國(民81)學障佔就學兒童的0.436%,戰障礙學生的20.53%。

4.我國(民88)學障佔所有身心障礙學生的39.4%。

學習障礙的成因(一)機體因素1.Gaddes(1985)估計有15%的學習障礙者具有中樞神經系統功能失常。

2.Spivak(1986),有20%的學障者有生產前、生產中、生產後等不同階段的腦部傷害。

(二)生化因素1.太精緻或人工的添加物易導致學障。

2.注意力缺陷的兒童有適當的藥物可加以處理。

(三)遺傳因素(四)環境因素1.包括:情緒困擾、缺乏動機、教學不當或不足、早年經驗剝奪、文化差異等。

2.環境因素與學習障礙互為因果,不易確認。

3.系統化的教學有助於增進學習障礙者的學習表現。

學習障礙者的特徵(一)個別差異大:學習問題具多樣性(二)內在差異大(三)知覺與知覺動作協調的問題:1.分辨類似刺激2.左右方向感3.知覺速度4.形象背景的分辨5.知覺完形6.身體形象(四)注意力與活動過多    約有1/5至1/3的學生被鑑定為「注意力缺陷過動症」(ADHD)。

1.注意力缺陷型:持續6個月具以下8個特徵,且與其應有發展水準不符(1)學校功課、日常工作或其他活動,經常無法注意細節或因漫不經心而造成錯誤。

(2)工作或遊戲時,經常無法維持注意力(3)別人對其說話時,經常無法維持注意力(4)對於學校功課、日常工作或其他活動,經常無法注意細節或因漫不經心而造成錯誤。

(5)經常無法對所從事的工作或活動加以組織。

(6)不喜歡需要持續專注的工作。



2. 學習障礙

學習障礙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跳至導覽跳至搜尋學習障礙類型特殊性發育障礙,身心障礙分類和外部資源醫學專科精神病學、臨床心理學ICD-10F81ICD-9-CM315DiseasesDB[1]eMedicine1835883、915176MeSHD007859[編輯此條目的維基數據]身心障礙理論與模式身心障礙理論(英語:Disabilitystudies)身心障礙歧視(英語:Ableism)醫學模式(英語:Medicalmodelofdisability)社會模式(英語:Socialmodelofdisability)教育主流化個別化教育計畫特殊需要(英語:Specialneeds)特殊學校特殊教育學習障礙融合教育賽馬會手語雙語共融教育計劃手語輔助教學計劃治療物理治療職能治療語言治療聽力治療社會影響身心障礙者權利運動(英語:Disabilityrightsmovement)包容以人為優先的語言貶義詞個人 /肢體協助日常生活活動裝具義肢輔具助聽器人工耳蝸無障礙環境通用設計色彩通用設計網頁親和力無障消費計劃手語翻譯手語新聞手語翻譯員伴讀手語旁述世界盃龍耳手譯寶社會經濟援助社會安全殘障保險補充保障收入身心障礙生活津貼傷殘津貼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公共運輸票價優惠計劃群體及組織殘疾研究學會殘疾人國際協會新加坡智障人士福利促進會龍耳龍耳電視特教平權香港中文大學手語及聾人研究中心無障礙劇團身心障礙者體育(英語:Disabledsports)特殊奧林匹克運動會帕拉林匹克運動會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身心障礙文化(英語:Disabilityculture)藝術里的身心障礙身心障礙藝術媒體上的身心障礙聾人文化身心障礙主題 分類:身心障礙閱論編學習障礙或學習困難(Learningdisability),又稱特殊學習需要,是指儘管智商沒有問題,也沒有發展遲緩,但是在聽力、會話能力、閱讀能力、書寫能力、計算能力、推理和推論能力這些特定領域上,學習或使用上卻出現明顯問題而引致學習困難。

[1]學習障礙的成因很複雜,科學家還不太了解。

不同地區對學習障礙亦有不同的定義,而亦可歸因到醫學、心理學或教育學等不同的範疇上。

過去的教學理論一般都會為有學習障礙的學生設立特殊教育,但在講求融合教育的今天,這種思想顯得過時。

因此,現時社會應付學習障礙的方法,會在學習或教導方法上做改善。

對於天生有嚴重學習障礙,並且智商低於兩個標準差(例:WISC得分低於70)的人,根據資料歸類為智力障礙,簡稱智障或弱智。

這類人需要特別照顧,所以根據資料整理不會把他們歸入「學習障礙」一類。

相反,對於WISC得分介乎80至100的人,由於他們仍然能夠與一般人作正常溝通,他們的在學習上遇到的問題都算是學習障礙。

目錄1不同地區對「學習障礙」的定義1.1香港1.2北美洲1.3英國2主要學習障礙的分類3參考來源4延伸閱讀5參見6外部連結不同地區對「學習障礙」的定義[編輯]由於不同地區對「學習障礙」都有不同的定義,所以對處理「學習障礙」都有不同的方法。

以下為幾個地區的定義:香港[編輯]根據教育署心理輔導服務組(2000年)的定義,他們認為,學習困難泛指一系列學習異常的表現,包括聆聽、閱讀、說話及寫作方面的困難。

當中較常見的有:讀寫障礙、數學運算障礙及語言障礙。

根據香港特殊學習障礙協會(HKASLD)的資料,患有「特殊學習障礙」的學童有以下種類:閱讀障礙(DevelopmentalDyslexia)特殊語言障礙(SpecificLanguageImpairment)發展性協調障礙(DevelopmentalCoordinationDisorder)特殊數學運算障礙(SpecificLearningDisabilitiesinMathematics)視覺空間感知障礙(VisualSpatialPerceptualDisorder)北美洲[編輯]在美國及加拿大,所謂「學習障礙」是指對於一個已知其智力水平的個體,其學習能力未達其智力水平應有的能力。

因此,對於弱智的學生,若他們所表現的學習水平與他們的智力相若,並不會被歸類為「學習障礙」。

學習能力一般以其學科表現作準則。

英國[編輯]在英國,「學習障礙」的定義比較寬鬆,一般在英國所指的「學習障礙」,在英國以外的地方普遍當作「發展障礙」來處理。

主要學習障礙的分類[編輯]身體弱能聽覺弱能視覺受損情緒及行為問題唐氏綜合症一種因為第21對染色體多出一條而引致的病症,而其中一種後果是病者會有中度至嚴重弱智。

此外,對於第13對染色體多



3. 學習障礙-Dr.方の幼兒學園-安安婦幼中心

學習障礙的孩子一般而言是智力正常的,但是因為腦神經中某種學習功能異常,使他們在聽、說、讀、寫上遭遇困難,而產生學習上的問題。

智商低於兩個標準差( ...豆豆醫師理念安安婦幼中心選單Dr.方の幼兒學園-安安婦幼中心朱醫師專欄幼兒物理刺激育兒迷思非疾病疾病動作智能發展零歲教育親子教養關係發展問題QUICKLINK豆豆醫師理念安安婦幼中心發展問題返回首頁> 發展問題 > 學習障礙學習障礙 淺談學習障礙Q:國內學習障礙的比例高嗎?A:國內的學習障礙比例高達3~5%,大約每20~30個學齡兒童就有一個是學習障礙者。

 Q:什麼是學習障礙?A:學習障礙是屬於身心障礙類別的一種。

學習障礙的孩子一般而言是智力正常的,但是因為腦神經中某種學習功能異常,使他們在聽、說、讀、寫上遭遇困難,而產生學習上的問題。

智商低於兩個標準差(WISC得分低於70)而且出現學習障礙的人,不應被歸入「學習障礙」一類;相對的,WISC得分介於80至100的人,由於他們仍然能夠與一般人作正常溝通,所以在學習上遇到的問題都算是學習障礙。

  Q:學習障礙者目前遭遇到什麼樣的困境?A:因為學習障礙的孩子智力是正常的,所以家長和老師大多會將孩子的學習困難歸因於懶惰、不用心、不聽話;也因為如此的誤解,使得學障兒受到不當的對待或責罰,產生人格發展和心理健康的影響。

所以如果可以針對學障兒、了解其功能障礙的部分,實施個別化的特殊教育,學障兒還是可以發揮其蘊藏在障礙下的潛力。

可惜的是國內對於學障兒的特殊教育尚未普及,導致學障兒在課業上受到極大的挫折,甚至中途輟學。

Q:學習障礙的孩子看來只是比較晚成熟,長大會好嗎?A:學習障礙兒童的某些能力確實會隨著年齡增長而改善(譬如精細動作、口語表達),但是真正的核心障礙(譬如對於符號的辨認、記憶力的缺陷等)則會伴隨終身。

因此家長不應輕忽孩子的能力缺陷,應該及早輔以有效的教學策略。

 Q:學習障礙有特殊治療方法嗎?A:目前尚沒有任何實證研究支持,某些藥物或某些療法可以治療學習障礙,因此家長不該對坊間流行的一些治療方法過度期待;真正對於孩子有幫助的是輔以有效的學習策略,幫助孩子克服障礙。

 Q:學習障礙兒童是否該接受感覺統合治療呢?A:感覺統合治療是增加孩子感覺動作的經驗,來促進神經系統處理感覺訊息的能力,增進孩子的動作協調及大小動作發展等技能;但是學障兒童不一定有這方面的問題,所以不一定需要感覺統合的治療。

學習障礙的定義Q:美國對於學習障礙的定義為何?A:美國對於學習障礙的定義是:兒童在理解或運用語文的思運歷程有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異常,以至於在聽講、思考、說話、閱讀、書寫、拼字或演算的方面的能力缺損;這些異常包括腦傷、輕微腦功能失調、閱讀障礙和發展性失語症等。

學習障礙這個名詞不包括(排除掉)因視覺、聽覺、動作障礙、智能不足、環境文化及經濟的不利因素為主要原因所造成之學習問題。

  Q:我國對於學習障礙的定義如何?A:根據民國101年公布的「學習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的定義:學習障礙,統稱神經心理功能異常而顯現出注意、記憶、理解、知覺、知覺動作、推理等能力有問題,致在聽、說、讀、寫、算等學習上有顯著困難者;其障礙並非因感官、智能、情緒等障礙因素或文化刺激不足、教學不當等環境因素所直接造成之結果。

前項所定學習障礙,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   一、智力正常或在正常程度以上。

   二、個人內在能力有顯著差異。

   三、聽覺理解、口語表達、識字、閱讀理解、書寫、數學運算等學習表現有顯著困難,且經確定一般教育所提供之介入,仍難有改善。

 學習障礙的分類Q:學習障礙大概可分為哪些類型呢?A:簡單而言,學習障礙可分為閱讀障礙、數學障礙、書寫障礙、非語文學習障礙。

 Q:什麼是閱讀障礙呢?A:閱讀障礙的兒童在語音解碼方面有特別的發展性缺陷,這種缺陷無法將文字轉換為語言。

閱讀障礙的成因為聽覺理解能力差、聽知覺或視知覺速度太慢,無法知覺文字符號、缺乏閱讀所需的知識,無法注意到重要關鍵字句或段落、無法了解書寫文字的單位。

  Q:什麼是數學障礙?A:數學障礙的學生在以下方面出現缺陷:理解或表達數學名詞、運算概念、將應用題解碼為數學符號、閱讀數字或數學符號、抄寫數字或符號、進位退位、計算步驟、計數及九九乘法表。

 Q:什麼是書寫障礙?A:書寫障礙大多合併於其他類型障礙,純粹書寫障礙是很少的。

書寫障礙包括寫字障礙(握筆困難、字



4. 文章--學習障礙

在醫學上的統計,學習障礙的盛行率,100個人中約2至10人,在美國公立學校統計大約有5%的學生被診斷有學習障礙(以下簡稱維”學障”)。

至於學障的原因,各 ...打開關閉ADHD注意力不足過動症自閉症情緒障礙常見行為問題親子互動/校園適應其他書籍推薦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兒童心理衛生資源文章--學習障礙 學習障礙                                    林口長庚醫院兒童心智科 103.1.6修訂 學習障礙是一個很容易被家長及教師所忽略的疾病,因為大部分的疾病可以看到病人外在的影響或表現,如智商不足,則叫做智能障礙,肢體受損叫做肢體障礙,但是學習障礙卻不見得有外表的缺陷或障礙,但是在學習方面卻有明顯的影響,這群人我們把他們稱為學習障礙(learningdisorder)。

 在早先有許多人對學習障礙的定義有不同的看法,醫學上、心理學家及教育學家各有不同的定義,不過綜合各家的定義,大致有一個共同性,認為學習障礙(1)是一種神經功能失常;(2)病人的能力發展會出現參差不齊;(3)有學業及學習困難;(4)成就與潛能上會有差距。

在診斷上,學習障礙者的智能一般是在正常範圍內,此外,這種障礙不是因情緒困擾、感官聽力缺陷、或環境文化等因素所造成的。

 在醫學上的統計,學習障礙的盛行率,100個人中約2至10人,在美國公立學校統計大約有5%的學生被診斷有學習障礙(以下簡稱維”學障”)。

至於學障的原因,各學者專家的觀點並不一致,其中包括遺傳、生理、生化原因,發展因素或環境因素。

所以如腦傷、中樞神經系統或神經性損傷,如生產時的缺氧,或血流不足等,均可能造成學習障礙。

另外如懷孕時胎兒受到母體、藥物、荷爾蒙、飲食、毒物、傳染病、母親的焦慮等等因素,可能導致大腦發展失調或結構差異,這種差異顯現在個案左、右大腦半球不同,如左大腦半球的發展變形,而右大腦半球卻又過度發展,便會出現學障情形。

近代的基因學研究,也的確發現學障者的染色體遺傳因素。

至於生化方面的異常,如神經化學傳道物質多巴胺(Dopamine)的失調、腎上腺素等問題、維他命缺乏、甲狀腺荷爾蒙分泌失調或低血糖症等,都可能與學障有關。

 由於學障的成因並不單純,因此它的診斷也變得格外複雜,需要各種評估、評量、測驗及臨床觀察才能做出診斷,所以一般建議病人能到設備及訓練完整的機構或醫院經由專業人員的協助評估,才能得到真正診斷。

 實際上學習障礙的治療方式,個體差異性很大,依每位個案的情形不同而有不同的處置方式,以下只是針對一些教導的原則加以說明: 父母的態度,首先,要瞭解兒童不是自己不認真,而是在一些原因的影響下,使他們無法快速的學習。

學習時使用簡單工具,兒童學習時,以簡潔的書桌、書櫃為其學習的環境,以免學習分心。

可使用預備計時器,讓兒童學習一段時間即可休息一下,以免兒童過於挫折,時間的長短,可參考專心成度、工作表現來決定。

兒童寫字能力與智商無關,而是和視知覺及視動協調較有關係。

寫字有困難的兒童也會影響寫作能力,因會寫錯字所以文章不易被理解,且因寫出的詞彙有限,也會影響作文品質。

寫字與閱讀也有密切的關係,若過度依賴語法與語意,閱讀能力也會受影響。

認字的方法,可以相似的字的形狀、聲音、或相似的意思,來協助記憶。

例如:不→左右搖頭、身→上面有頭、身上有兩隻手、一隻腳踢出去,轉→車子很專心的時候,用這種方法來協助兒童記憶。

兒童學習寫字有效的分法有:列成字表、提供寫字學習策略、每日生字不要太多、學習組字規則。

父母老師可將兒童常寫錯的字列出,充分練習各種組字規則;每天要將字分解成部件來練習寫字;利用分配練習法,重複寫字練習;要練習利用組字規則來寫字。

其最終目標是能強化孩童類化能力,並促及兒童自我矯正的能力。

寫字教學較無效的方法包括:死記、將字放在句子裡的填空方式、學習後立刻評量、忽略錯誤、每週(一次)就教很多字。

教導中文字的方法,中文寫字筆畫要有系統。

先學習橫的字,如「一」、「二」、「三」,才學習豎↓,如「十」、「工」、「土」、「王」、「上」,跟著撇↙,如「午」,循序漸進,有系統的學習。

相同部首可一起教,以各種記憶方式來幫助孩童區辨。

寫詞語,先入為主。

兒童第一次輸入很重要,所以必先要弄清楚,才開始寫第一次。

第一次寫對了,便得到讚賞,如寫錯了便試用別



5. 認識學習障礙與嚴重情緒障礙

因神經心理功能異常而顯現出注意、記憶、理解、推理、表達、知覺和動作協調等能力有顯著問題,以致在聽、說、讀、寫等學習上有顯著困難者,其障礙並非因 ...認識學習障礙與情緒行為障礙一、   學習障礙(一)定義:因神經心理功能異常而顯現出注意、記憶、理解、推理、表達、知覺和動作協調等能力有顯著問題,以致在聽、說、讀、寫等學習上有顯著困難者,其障礙並非因感官、智能、情緒等障礙因素或文化刺激不足、教學不當等環境因素所直接造成之結果。

(二)鑑定標準:1.智力正常或在正常程度以上者。

2.個人內在能力有顯著差異者。

3.注意、記憶、聽覺理解、口語表達、基本閱讀技巧、閱讀理解、書寫、數學運算、推理或知覺動作協調等任一能力表現有顯著困難,且經評估後確定一般教育所提供之學習輔導無顯著成效者。

(三)類型:1.發展性學習障礙:指學習的基本能力障礙,在入學前就存在,但較難被發現。

(1)注意力方面─注意力渙散、缺乏、短暫:較活潑或退縮而無法集中注意力,易被外界干擾。

注意力固著:過度注重小細節而忽略重要的部份,考試可能會因小事而分心。

(2)知覺能力和知動能力─視知覺障礙:無法很快的確認字,或需花較長時間才能確認視覺刺激。

容易混淆字或符號,例如:ㄉㄌ;上下。

聽知覺障礙:對聲音的分析、再認聲音或聽覺記憶比較差,不注意他人說話。

知動障礙者:出現空間或時間定向能力不足的問題,例如動作協調不良,動作緩慢等。

(3)記憶力方面─有短期記憶的編碼分類和長期記憶檢索資料的困難。

無法記憶學過的東西,今天學,明天忘,難以複誦剛聽到的數字、字詞,或難以表達字詞、圖形。

(4)思考與推理能力方面─形成概念、組織與統整方面有困難,而表現出思考缺乏組織或連貫性、無法形成或了解抽象的概念、思考過於重視細節而忽略重點、無法理解因果關係等問題。

(5)語言能力方面─包括:語音、語形、語法、語意、語用等方面,此類學生會表現出缺乏音韻辨識、語言發展遲緩、文法句型錯誤、學習字彙困難、口語理解差。

(6)社交能力方面─包括社交技巧不足及情緒問題,焦慮、暴怒、自我控制能力不足、易有挫折感、易於放棄、難以控制情緒、缺乏自信心等特徵外,也可能有過分依賴大人、拒絕責任等社會適應方面的特徵。

2.學業性學習障礙:指發展性學習障礙影響學習,表現於學業上。

(1)閱讀方面─包括:認字、閱讀速度、字音記憶、默讀、了解字義等。

這類學生在閱讀時可能會表現出慌張、不安定、閱讀距離過近、省略句中的某一字、唸錯字、閱讀速度慢、不流暢等問題。

(2)拼字方面─拼字屬於語言方面的學業性問題,可能由於學生無法辨識音韻、口語聽覺理解不佳、聲音的辨別有困難等問題造成,因而影響其語言方面的學習。

(3)書寫表達方面─包括:詞彙、語句和文章的書寫等。

此類學生在書寫時只用有限詞彙和很短的句子,考試時則可能表現出造句內容貧乏、不完整的句子,或有說得出答案卻寫不出答案的情況。

(4)寫字方面─寫字速度較慢、標點符號混用、字寫顛倒等情況。

(5)算術方面─對時間較無概念,考試時,無法掌握考試時間,易遲到,空間定向的概念也不好,會在熟悉的環境中迷路、或不小心跌倒,對於大小、遠近、輕重關係判斷時會出現與現實較大的差距,難以區分方向或左右等。

常有數學符號辨識、運算、公式的記憶和運用,以及問題解決方面的困難。

二、   情緒障礙(一)定義:指長期情緒或行為反應顯著異常,嚴重影響生活適應者;其症狀並非因智能、感官或健康等因素直接造成。

(二)鑑定標準:1.行為或情緒顯著異於同年齡或社會文化之常態者,得參考精神科醫師之診斷認定之。

2.除學校外,至少在其他一個情境中顯現適應困難者。

3.在學業、社會、人際、生活等適應有顯著困難,且經評估後確定一般教育所提供之輔導無顯著成效者。

(三)類型:1.注意力缺陷過動症(ADHD):通常具有注意力不能集中、過動、及衝動三種症狀;依三種症狀出現之有無與多寡情況,可分為注意力不良型、過動-衝動型、或複合型。

2.焦慮性疾患:焦慮性疾患有多種類型,以下為其中常見者:(1)特定對象恐懼症:害怕特定對象或情境,例如:某些動物、高處、打雷、打針及血等。

(2)社交恐懼症:害怕參與社交活動或與陌生人相處;拒絕從事日常活動(例如:交作業、上學),或特別害怕自己會丟臉而不敢表現。


6. 學習障礙兒常出現的16個行為|親子天下

學習障礙,是台灣這10年來成長數量最多的特殊兒,根據教育部特教統計通報的資料顯示,國中、小的學障兒從2008年的13,133人增加至2018年 ...Lo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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